不管很多人喜歡或不喜歡,台灣現在確實具備了一個主權國家幾乎所有的條件:1.領土 2.政府 3.國防外交完全自主 4.國際承認(這也是為什麼他們那麼在乎那20個邦交國的原因)。在兩蔣時期,1949年後遷移至台灣的中華民國法統大體能維持。這體現在總統由國民大會的全國各省代表選出(這也導致了後來“萬年國代”的問題,即老去的大陸省份代表因無法舉行選舉而沒有能替補的人。於是出現了很多由護士用擔架抬著進會場開會的“老國大”)。在李登輝掌權後,通過歷次修憲,凍結了憲法中國民大會選舉總統/修憲的條文並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確大陸跟台灣的關係。這在事實上造成了兩個中國,因為台灣政權更迭,從法理上說已經跟大陸地區的中華民國國民無關了。在這之後,所謂的中華民國只是徒有其表,用來哄著大陸不要動武,然後再用“維持現狀”這類的語言藝術來保障“維持台獨”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