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枫叶卡!看了好多人讨论入籍后如何出入中国的问题,原谅我有了这个不正确的念头,去国内半个假的枫叶卡,这样出入中国不是绝对没有问题了么?除非中国边检有办法验证枫叶卡的真伪。

余则成 Liftmaster

十年园友—庸琦
“小猴子” ID 花100家园币改成 “孙悟空” ,估计就什么都可以办得到了!

友情提示:加拿大海关工作人员可是属于执法人员,和中国执法区别在于----电脑联网、违法必纠,无论你是总理还是主席,机器一样的操作。

在加拿大被警察、法官列入工作内容了,可没有那么Fanny! 和中国执法两回事。

中国的至少语言通,人脉还有可能管用,加拿大估计这两样都抓虾!

几年前,我申请加拿大护照,因为需要一个已经持有加拿大护照的同学或好朋友在申请表上签字,我于是给远在其他城市的老同学(他早就申请了加拿大护照)帮我个忙,由于太远,我模仿老同学笔体在表上签上老同学大名。结果,过了一周护照中心打过来电话说核实了字不是本人签的,属于欺诈政府,有可能报警抓我!!!第一次申请护照的$100多刀就这么作废了!需要重新老实申请。

 
最后编辑: 2020-01-14
“小猴子” ID 花100家园币改成 “孙悟空” ,估计就什么都可以办得到了!

友情提示:加拿大海关工作人员可是属于执法人员,和中国执法区别在于----电脑联网、违法必纠,无论你是总理还是主席,机器一样的操作。

在加拿大被警察、法官列入工作内容了,可没有那么Fanny! 和中国执法两回事。

中国的至少语言通,人脉还有可能管用,加拿大估计这两样都抓虾!

几年前,我申请加拿大护照,因为需要一个已经持有加拿大护照的同学或好朋友在申请表上签字,我于是给远在其他城市的老同学(他早就申请了加拿大护照)帮我个忙,由于太远,我模仿老同学笔体在表上签上老同学大名。结果,过了一周护照中心打过来电话说核实了字不是本人签的,属于欺诈政府,有可能报警抓我!!!第一次申请护照的$100多刀就这么作废了!需要重新老实申请。

为啥要骗加拿大政府?莫名其妙呵。。。。。。
 
我同学远隔阿省,我在BC列治文,让他在我的加拿大护照申请表上签字,如何实现得了?
但是,因为办加拿大护照回国又比较着急,一时间还找不到另外合适的认识人签字。所以,想代签一下了!
绝对不可以。远隔阿省可以用快递来回,非常方便实现。
 
我同学远隔阿省,我在BC列治文,让他在我的加拿大护照申请表上签字,如何实现得了?
但是,因为办加拿大护照回国又比较着急,一时间还找不到另外合适的认识人签字。所以,想代签一下了!
可以找我做in lieu of guarantor公证,又不贵。我天天在列治文中心办公室。。。。。。
 
美国出发没有必要使用中国护照,出示加拿大护照即可。
这只是一个根据政府的官方政策推理出的一个观点,当然但愿一直能这样使用中国护照和“有效”枫叶卡,只是感觉加拿大这边政策是在趋紧,我个人不太理解,毕竟加拿大承认双重国籍。应该是给予国民方便,入籍后还可以保留枫叶卡甚至可更新枫叶卡,以方便双重国籍的国民在某些国家的出行(比如中国)。

我本来想说绝对不可以。但是突然想到了一个可以借鉴的情况: 香港。 香港就是把[永久]居住权利和国籍分开了。

香港人能在香港居住,工作,等等,是因为他们是“香港永久居民”,而不是他们是中国公民的原因。入境是凭借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入境的。当然这个“永久居民”和其他国家(包括加拿大) 的“永久居民”是稍微不一样的概念。 香港的永久居民身份从本质上是不会丧失的。因为你即使离开香港时间久了,失去了永久居民身份,你还有入境权。入境权包括:

  • 香 港 特 区 的 入 境 权 ;
  • 在 香 港 特 区 不 会 受 任 何 逗 留 条 件 ( 包 括 居 留 期 限 ) 的 限 制 ; 及
  • 不 会 被 遣 送 离 境 。

也就是说,香港人入境用身份证,出境用护照。

加拿大也可以用类似的政策。建立永久居住权概念。全民身份证制度。入境用身份证,出境以及在国外用护照。

当然这样做如何区别现在的 加拿大PR 和加拿大公民就不得知了,因为香港是没有所谓香港PR和香港公民的区别的。

 
我本来想说绝对不可以。但是突然想到了一个可以借鉴的情况: 香港。 香港就是把[永久]居住权利和国籍分开了。
是啊,没有什么绝对不可以的。加拿大公民在某种法律意义上也可以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是具有加拿大国籍的加拿大永久居民,只要稍稍修改一下国籍法就可以做到。
 
香港的永久居民身份从本质上是不会丧失的。因为你即使离开香港时间久了,失去了永久居民身份,你还有入境权。入境权包括:


香 港 特 区 的 入 境 权 ;
在 香 港 特 区 不 会 受 任 何 逗 留 条 件 ( 包 括 居 留 期 限 ) 的 限 制 ; 及
不 会 被 遣 送 离 境 。
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是永远不会失去永久居民身份的,外国公民长时间离开香港有可能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但会自动获得入境权。
 
是啊,没有什么绝对不可以的。加拿大公民在某种法律意义上也可以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是具有加拿大国籍的加拿大永久居民,只要稍稍修改一下国籍法就可以做到。
要修改的不是国籍法,而是IRPA移民及难民保护法。。。。。。
 
美国出发没有必要使用中国护照,出示加拿大护照即可。
这只是一个根据政府的官方政策推理出的一个观点,当然但愿一直能这样使用中国护照和“有效”枫叶卡,只是感觉加拿大这边政策是在趋紧,我个人不太理解,毕竟加拿大承认双重国籍。应该是给予国民方便,入籍后还可以保留枫叶卡甚至可更新枫叶卡,以方便双重国籍的国民在某些国家的出行(比如中国)。
请问:你上文所说的入籍后可以更新枫叶卡?具体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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