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式承认双重国籍了,就算你入了加籍,加拿大护照也不算数

只有你提出退籍申请并且被批准了才算不是中国籍了。我们平时理解的拿了加拿大护照就不给中国护照了,其实是政府逃避领事保护的责任
有这么回事儿?兲朝改规矩鸟?过去兲朝一直声称中国公民如果获取鸟别国的国籍,中国国籍奏“自动”取消鸟。

当然,党有需要,规矩是随时可以变的。
 
有这么回事儿?兲朝改规矩鸟?过去兲朝一直声称中国公民如果获取鸟别国的国籍,中国国籍奏“自动”取消鸟。

当然,党有需要,规矩是随时可以变的。

我一姐们儿中国籍,老公外籍,儿子混血中国出生,随爹有外国籍,按规定也是有中国籍。在中国上学不能去国际学校,因为政府认为孩子是中国籍,要接受中国的义务教育。所以走了退籍的程序,从申请到批准历时2年。
所以我的结论是你需要TA尽领事保护的责任和义务时,TA就不承认你的中国籍了。TA需要限制你的公民权利和自由时,你就是妥妥的中国籍了
 
我一姐们儿中国籍,老公外籍,儿子混血中国出生,随爹有外国籍,按规定也是有中国籍。在中国上学不能去国际学校,因为政府认为孩子是中国籍,要接受中国的义务教育。所以走了退籍的程序,从申请到批准历时2年。
所以我的结论是你需要TA尽领事保护的责任和义务时,TA就不承认你的中国籍了。TA需要限制你的公民权利和自由时,你就是妥妥的中国籍了
其實不是你想像的那樣。中國國籍法第四條已經寫得很清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所以你朋友的孩子由於媽媽是中國人,ta又在國內出生,所以是中國公民。這種情況不意味著中國承認雙重國籍,按國內的用語是叫“國籍衝突”。一般而言會等孩子18歲成年後,自己選一個國籍。這跟很多雙非父母在美國加拿大生的小孩的做法是一樣的。
 
搞不懂这种烂新闻也拿出来炒? 这位香港移民的议员也实在太弱智了,在抱怨之前也该好好了解一下中国的国籍政策。这种放大炮的行为,对需要帮助的人有何帮助?中国重来都没有承认过双重国籍。香港基本法国籍篇有别于内地。老关该学习学习了。

http://www.immd.gov.hk/hks/services/chinese_nationality/Declaration_of_Change_of_Nationality.html

香港出生加籍香港人不获中国签证,可说是有法理根据的。
根据中国国籍法规定,又中国公民透过定居而取得外国国籍,中国国籍自动消失,再不具备中国人身分。
但根据中国国籍法在香港行使的规定则有所不同,所有香港特区出生的居民都是中国人,他们透过定居取得外国国籍后,除非申办并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否则仍是中国籍人士,即其中国国籍不会如中国内地人般自动取消,所以逻辑上没理由自己国家向国民签证的。
香港特区政府的出入境条例亦明言,所有特区的中国公民,除非已被批准退出中国国籍,否则所持的任何外国护照,皆被视为旅游证件,而非国籍证明。所以,加籍港人回香港时,即使以加拿大护照入境,仍被视为是中国人。
加籍港人在加拿大所生子女,在中国政府眼中,他们究竟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要视乎当时父母的身分。
根据特区法例,除非加籍港人已退出中国国籍,否则他们仍是中国人;而中国国籍法规定,父母皆为中国人,他们在海外所生子女虽获出生地承认为该国公民,但中国政府仍认为其为中国籍。
按上述规定,除非加籍港人已退出中国国籍,否则其在加拿大所生子女,应仍是中国籍。


我相信不止她没弄明白,很多香港人都没有弄明白。你不申请退出,那么无论你拿任何他国护照进入香港,都视为旅行签证,只要在香港,你仍然是中国国籍,惨,你的他国护照在香港不受外籍领事保护,你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完了,回了香港,你可就无法申请香港福利了。老关,你也在内,如果你没有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那你也是中国公民。弱智了吧。

加拿大籍港人在加拿大所生子女,是不享有中國國籍和香港居留權的。雖然有全國人大常委會1996年國籍法在港適用的釋法,但對於港人在外國所生子女,仍然執行國籍法第五條的規定,即父母任意一方有外國居留權,而孩子出生在外國,即不獲中國國籍。意味著哪怕父母雙方/一方只有楓葉卡,其子女都已經不當作中國人,更不用說有加國國籍的香港父母了。

以下是香港入境處的FAQ:
問 10. 如 果 我 已 移 民 外 國 並 成 為 當 地 居 民 ( 如 移 民 美 國 , 只 持 有 綠 咭 但 未 入 籍 ) , 我 在 外 國 ( 如 美 國 或 加 拿 大 ) 所 生 的 子 女 , 有 沒 有 香 港 居 留 權 ?


如 該 子 女 在 外 國 出 生 時 即 具 有 外 國 國 籍 , 而 其 中 國 籍 父 母 在 當 時 已 在 外 國 ( 如 美 國 ) 定 居 , 不 論 是 否 入 籍 , 根 據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籍 法 》 第 五 條 的 規 定 , 該 子 女 並 不 具 有 中 國 國 籍 。 由 於 該 子 女 並 非 中 國 公 民 , 便 不 可 以 憑 藉 父 母 是 享 有 香 港 居 留 權 的 中 國 公 民 而 享 有 香 港 居 留 權 。
http://www.immd.gov.hk/hkt/faq/faqroa.html
 
中国的国际惯例

这就是所谓的“香港待遇”,也就是我们海外华人要求的东西,我们并不需要什么双重国籍。。。。。。
香港和澳門的情況跟大陸有很大差異。香港有300多萬所謂的英國國民,即所謂的BNO持有人。而澳門有大約20萬人持有葡萄牙護照,有葡萄牙公民身份。假如嚴格對他們實施中國的國籍法,按國籍法第九條,他們這些人都不具有中國公民身份,也間接承認了97/99年前這些地區不是中國領土,這對於天朝是不能接受的,因為對於中國來說,這些地方自古屬於中國領土,只是後來被外國武力佔據。而且如果不承認他們的中國國籍,等於香港/澳門大多數人都成了外國人了,這不是很荒謬的事情嗎?所以中國政府在港澳回歸前對他們作了變通處理,在國內法的定位了把他們的證件downgrade成“旅行證件”。這跟海外華人要求廢除/修改國籍法第九條的歷史背景是完全不一樣的。
 
其實不是你想像的那樣。中國國籍法第四條已經寫得很清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所以你朋友的孩子由於媽媽是中國人,ta又在國內出生,所以是中國公民。這種情況不意味著中國承認雙重國籍,按國內的用語是叫“國籍衝突”。一般而言會等孩子18歲成年後,自己選一個國籍。這跟很多雙非父母在美國加拿大生的小孩的做法是一樣的。

我的重点不在于是不是“国籍冲突”,而是失去/退出中国籍不在于发不发你中国护照,而是你要完成退籍手续才算失去中国籍。
 
海外华人要求的是中国政府永远只需要承认华人的中国籍(除非完成退籍手续),把他们的外国护照和处理香港问题一样downgrade成“旅行证件”即可。。。。。。
 
這要從兩方面看。根據第四條獲得的國籍是要批准才可以放棄的。而大部分的華人,是基於國籍法第九條而喪失中國國籍的,即定居外國且自願加入外籍,是不用批准就從宣誓加入外籍的那一刻起失去了。而如果你買一個外國護照回國內,即使法律上你已經合法地去取得外國國籍,但由於你沒有定居外國,所以實際上不適用於第九條,國內還是當你有中國國籍。
 
這基本上短期內不可行。1.外籍華人沒有統戰價值(在爭取國家統一,港澳人心回歸方面)。2.沒有一個國籍上的rival。連免簽談判都是中央對港澳比對大陸護照積極得多。因為他們有葡國和bno護照,逼得中國要想盡辦法使港澳特區護照更好用而爭取民心。大陸寧願不對等地給宿敵日本免簽證待遇也要換來日本給港澳特區護照免簽。

海外华人要求的是中国政府永远只需要承认华人的中国籍(除非完成退籍手续),把他们的外国护照和处理香港问题一样downgrade成“旅行证件”即可。。。。。。
 
原則上港澳居民進出大陸只能使用回鄉證,不能使用外國護照。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甚至連簽證也不會簽發,因為大陸完全不承認這個證件的有效性。香港/澳門居民可以使用加拿大護照辦理簽證進出大陸,但前提是必須在加拿大辦理,不能在香港辦理,除非出示入境處出具的國籍變更證明。

实际上在收回香港时已对香港人特别照顾,港人可以用英国的海外公民、加国护照和香港的港澳同胞回乡证进出中国。
 
這基本上短期內不可行。1.外籍華人沒有統戰價值(在爭取國家統一,港澳人心回歸方面)。2.沒有一個國籍上的rival。連免簽談判都是中央對港澳比對大陸護照積極得多。因為他們有葡國和bno護照,逼得中國要想盡辦法使港澳特區護照更好用而爭取民心。大陸寧願不對等地給宿敵日本免簽證待遇也要換來日本給港澳特區護照免簽。
总结一下:大陆华人就是最低等的族类,天生苦逼的命。。。。。。
 
政府都是很現實的。得手了就把你忘記了。記得小時候香港還沒有回歸,每天中午CCTV4都會有一檔粵語新聞。回歸後幾年後就慢慢“調整”掉了。台獨鬧得很兇,現在大陸居然還給他們放寬條件,免簽注進入大陸,在大陸無限期居住,享受國民待遇。。。
总结一下:大陆华人就是最低等的族类,天生苦逼的命。。。。。。
 

椽子

我爱大清朝,我怕他完了。
如果情況屬實,永久維持中加雙重國籍一輩子,不再需要走(第三國/地區)了。

想多了,知道当年为啥我党不承认双重国籍吗?知道为啥印尼屠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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