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他的email 地址,是签租约时代理人写在租约上的,我拍了照片的。Regre du logement 让我们先发邮件给他,如果他不理睬就去找一个什么租客援助协会,他们再给他发信,如果仍没结果,再回到Regre du logement ,由他们再继续往下走程序(也许是进入司法程序吧) 。反正我很有信心,这里是法制国家,按法律办事一定没错,一定会有结果的,我不怕时间长,又不会影响我的生活,一定坚持到底,讨个公道,不能姑息这种差劲的人,我就是替我们华人不值,华人欺负华人,丢华人的脸,而且就为这么点钱,他穷疯了吗?!太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