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留把跟华人房东的纠纷捅到老外论坛上,那边已经炸锅

https://www.reddit.com/r/path%3D%252Fr%252Fvancouver%252Fcomments%252F7o2zy8%252F


更新: reddit温版版主删帖又恢复了,下方评论已经失控,各种对华人的攻击。有人建议小留耍阴招搞到证据,还有很多人建议媒体介入

那个房东不懂英语很可能还蒙在鼓里不知情,如果你恰好楼下分租给几个小留,其中一个英语还不错的小留租约是去年九月到八月,然后他最近要求提前解约,并且帮你找了本地女租客,请你马上找人帮你看看那个reddit的贴,看看说的是不是你。

温哥华的朋友帮忙扩散下消息,多发一些群和论坛,看看能不能找到涉事房东

再更新:貌似大陆房东已经中招了,这小留已经拿到了书面证据,reddit上已经贴出了微信对话
 
最后编辑: 2018-01-05
没看懂。她的租约18年8月才到期啊。如果她转租给别人,房东不可以拒绝不想租的人吗?

我的理解是房东有权拒绝,但是房东明确说了不想租给老外,这就违法了。

本来中国人之间私下说说也问题不大,但是小留把这事捅到网上,小留把老外那个词翻译成foreigner,这个词让本地人尤其愤怒
 
我的理解是房东有权拒绝,但是房东明确说了不想租给老外,这就违法了。

本来中国人之间私下说说也问题不大,但是小留把这事捅到网上,小留把老外那个词翻译成foreigner,这个词让本地人尤其愤怒

房东不懂英语,找个不懂中文的怎么沟通啊。这就违法了啊,长见识了。
 
我的理解是房东有权拒绝,但是房东明确说了不想租给老外,这就违法了。

本来中国人之间私下说说也问题不大,但是小留把这事捅到网上,小留把老外那个词翻译成foreigner,这个词让本地人尤其愤怒

怎么能看到评论?

小刘做事和他的叙事能力都很强,他做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六个月以上余留租期,房东没有理由拒绝sublet, 况且小刘在租出前和房东签了同意书,房东的权力在此止步,剩下的他没权再干涉了。There is no contractu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original landlord and the sub-tenant.
 
没看懂。她的租约18年8月才到期啊。如果她转租给别人,房东不可以拒绝不想租的人吗?
房东已经签字同意转租了。原文作者就找了一个白妞来续租这个房间。但是,不讲英文只讲汉语的移民房东说他不想租给外国人(非中国人),因为他不讲英文、无法和租户交流。还有原来的两个一起租房的也不同意租给白妞,这三人(房东+俩原租户)一起要求原文作者取消和白妞的转租协议。

滑稽啊,到了加拿大了,还把讲英文的加拿大人当外国人,殊不知,房东自己才是真正的外国人(持有枫叶卡的移民)。
 
怎么能看到评论?

小刘做事和他的叙事能力都很强,他做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六个月以上余留租期,房东没有理由拒绝sublet, 况且小刘在租出前和房东签了同意书,房东的权力在此止步,剩下的他没权再干涉了。There is no contractu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original landlord and the sub-tenant.

在这里可以看到原文和评论:(点击一下就进入redit论坛了)

https://www.reddit.com/r/path%3D%252Fr%252Fvancouver%252Fcomments%252F7o2zy8%252F
 
怎么能看到评论?

小刘做事和他的叙事能力都很强,他做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六个月以上余留租期,房东没有理由拒绝sublet, 况且小刘在租出前和房东签了同意书,房东的权力在此止步,剩下的他没权再干涉了。There is no contractu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original landlord and the sub-tenant.

看来不能签那个同意书。完全无权干涉租给什么样的人风险也太大了。
 
同在一个屋檐下,房东应该有权利选择住客,说到底这是他的家,他在自己家歧视法律还管不着。

法律上到底哪里是家哪里是公共出租部分没有明确界限, 这个可能只有人权法庭界定了。
 
因为剩余租期六个月以上,他必须有充分理由不许小刘sublet, (想不出来理由),否则他不能对小刘违约搬出有任何处罚,他要自己找租客,也没问题。

我看还不如让小刘走人,房东自己麻烦点重新找租客。

以前真不知道这些,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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