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潜水日久,看了LZ的贴子,如鲠在喉,不得不上来冒个泡。事先申明,本人绝无冒犯之意。
中国古云:“严于律己,宽于待人”本身没错,错的是老兄你身处的地方是加拿大而不是中国。本地社会严谨的法律环境决定了本地人严于律人,宽于待己,锱铢必较,锱仇必报的社会习惯。他们的老祖宗还说过“别人打你的左脸,把你的右脸也伸过去”,LZ去试试看还行的通不?遇到这种事,他们早就报警,闹个鸡犬不宁了。之所以大家平时觉得本地人和善,是应为你还没有触及他们的雷区。一旦你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哪怕那么一块钱的事,对不起,法庭上见。
对这种人以德报怨,则何以报德? 明明此人变态+歧视在先,LZ还要大家如何如何改善自己,迂腐啊。是不是以后为了“改善发扬我华人的文明精神”,在此变态的监督下,每个厕所上都挂个字牌签到-用后已冲,XXX华人签名?难道LZ就没有一点被侮辱的感觉?前不久澳大利亚有个著名的伊斯兰阿訇说过一段著名的,荒谬的,掀起了悍然大波的言论:妇女之所以被强奸是应为她们不带头巾面纱。LZ以为如何?
再次强调,本人绝无冒犯之意,只希望LZ知道大家用心,另外,建议斑竹封了此贴,不要再刺激大家的眼球,就让它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