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五天前收到贴签信,可能是由于之前在申请材料中填写父母现居地地址是加拿大的地址(当时父母还未回国),贴签信要求把护照寄去渥太华,但信中也提到如果无法寄往渥太华的话,可以在网上开一个enquiry来得到further instruction. 我原以为开了enquiry之后他们的representitive会直接回复我如何寄护照去国内的签证中心等。然后,五天后我等来的他们的回复是他们把我的enquiry转到了有关部门,有关部门会再联系我的。不知道有没有人有类似的情况并且已经wrap up case了,想了解一下后续是怎么操作的。我看了他们回复后感觉好像他们又发起了一个额外的流程 (比如把case再转到香港),这会不会又无端延长了整个案子的时间,会不会节外生枝又惹出什么新的问题出来?(因为理论上我可以让父母先以visitor身份马上赶过来然后从这边寄护照去渥太华的),而且原先的correspondence里面还提到了一个月内寄送护照的dead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