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讨论的很热烈,我也分享下我的,
我的申请:
5.31签收
9.16档案号
11.1通知做指纹
11.5 收到补材料信同时告知我担保人资格通过,并且case转到Mississauga
跟大家有同样的疑问,无犯罪记录是两国都开吗?country specific我准备让父母去公证户口,在这里大家都这么说,所以还是做了吧。有谁做过Cv有没有模版啥的可以follow? 还有关于护照复印件,我记得递交申请的时候已经提供了,为什么还要一次啊?还是我们忽略了信上的一句话:if not already included in your application...,所以说这样的话,我的理解是如果你递交材料的时候已经递交了这些,比如护照复印件,你这次补材料就不用再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