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找房子,看到一个不错的转租打算接lease。现在租客告诉我他们打算10月转,但是10月5号才搬走。那10的房租我付,因为现在比较难找房子我就同意了,并且同意帮他们付转lease的费用。
然后问题来了,如果我接的lease从10月1号开始,就是说他们过期逗留。如果他们在10月5号都不搬走,我可以报警直接把他们的东西扔出去吗? 还是我只能找别的地方住。那个是dt的大楼,签lease的时候要付首月尾月租金,就是说我能签到lease已经付了2个月的钱,也有楼管和保安,但不知道楼管和保安会不会管这种事。
在网上搜不到相关的法律,只找到房东对租客不搬和租客转租的权利相关的
谢谢大家
然后问题来了,如果我接的lease从10月1号开始,就是说他们过期逗留。如果他们在10月5号都不搬走,我可以报警直接把他们的东西扔出去吗? 还是我只能找别的地方住。那个是dt的大楼,签lease的时候要付首月尾月租金,就是说我能签到lease已经付了2个月的钱,也有楼管和保安,但不知道楼管和保安会不会管这种事。
在网上搜不到相关的法律,只找到房东对租客不搬和租客转租的权利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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