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东田枫叶
【胡之文章链接:http://mil.news.sina.com.cn/china/2...i&mod=pchp&loc=12&r=0&rfunc=43&tj=none&tr=12】
当年邓大人之提出 “一国两制”,其根本的政治宗旨十分明确:首先,本该旨在能政治上持之以恒地造福香港人民、而非导致负面效果式潜藏隐患而反倒祸国殃民于香港吧?抑或,就以此法理“一国两制”而无作为地纵容违法犯罪恐怖主义式毁坏香港、毁坏港民之基本人权、基本生存权吧?其次,而“一国两制”之还有另外一个关键的政治目的,是欲战略上待收复台湾后之“公式化”照葫芦画瓢地套用于台湾。然而,在毫无具体理论性分析和论证、而仅限于提法式、标题式、提纲式的理念框架的说法下,便付诸于超过二十二年的实践检验之后,仍无法政治上绝对掌控一个地理上弹丸之地的政局的事实面前,难道还能继续以自欺欺人、甚至误人误己还误国地自诩“成功”而无视失败于细节的事实、而非得一条道走到黑、甚至还欲格式化地哪天套用于台湾吗?这不是典型的自欺欺人、误人误己还误国之体现,又是什么呢?难道政治事物本质之属性,还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吗?
凡事之无论成功或失败,其关键全都取决于过程之细节。倘若欲以政治上之所谓“举重若轻”为托辞、便可轻易粗狂敷衍那本该作为治国理政“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万万不可疏忽大意”、 而更该针对性具体细化的话,那么,这类似粗枝大叶、漏洞百出、破绽不少地“一国两制”的“打法”策略或手段,假设正运用于战争年代之具体战场上的话,是否也就相当等于战略之“轻敌”、战术之“冒进”而纵容敌人伤害自己国土和人民根本利益之“惨重伤亡”后果呢?因为,就和平环境治下的国家统治而言,无不发生着“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之人和事。
又倘若,本该法理上完全可以有所作为地掌握着主动,将事态扼杀于萌芽状态的机会,却非积极主动而为之地、仍顽固不化着实践多年检验就已证明失败了的所谓“一国两制”的“底线”为借口,从而变相姑息、纵容邪恶而导致事态恶化后,才不得不被迫诉诸于法理“平暴”式解决的话,那么,血腥渗透大地之后的仇恨,不就更为长久性隐患难消吗? 凡事都潜在着或得或失之利弊。然,当无利可选时,两害相权取其轻,便是利!
因而,正当香港今天发生暴乱之际,冥冥中似乎我们又感悟到了在天之灵的中国伟人毛泽东提醒:
1)“天下大乱,达至天下大治”!这就是凡事运作之逻辑规律都是:平衡则立、失衡则败,之否极泰来。
2)倘若以“团结合作”,等义词于“和平稳定”的话,则:“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妥协求团结,则团结亡”!这就是实践一再检验所得出的真理!
3)倘若那些以违法犯罪恐怖主义式血腥暴力颠覆国家、动荡社会、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人和事,法理定义为“反动的东西”的话,那么,“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它就不倒。这就和扫地一样,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这也同样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社会的实践,不正是如此吗?
4)大家都知道,若在战争年代,任何不切实际于具体形势之主观臆想的战略战术或政策和策略,都是会导致重大伤亡之惨重代价、还甚至导致全军全局覆没之惨败的。因此,才有了毛泽东之“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万万不可疏忽大意”以及“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的英明提醒。而所谓“干部”者,当然就是香港政府的政治人才或首脑。
因此,倘若当初邓大人之“一国两制”的政策在实践检验了二十多年之后,在法理政治经得起检验为真理的话,那么,这篇胡锡进先生之题为“香港乱了,北京该不该强力出手”帖子的说法内涵,是可以成立的。
然而,如果这一所谓“一国两制”的纯属概念式主观臆想、而突破性毫无具体理论地解决问题之阐述的、而仅仅是停留于有悖于民主商讨、分析、定义等之刚愎自用的主观臆想概念中而根本经不起实践检验推敲、甚至已经一再证实失败多于成效、而且这类失败还潜在着可预见重复性循环发生的话,那么,胡编辑大人的这些想法,就疑似属于纯粹一厢情愿之感情用事于国家政治之非理智的表现了!他不就无法在政治情感上跨越邓大人之历史定位的问题嘛!然而,既然胡大人当年也曾附和过那什么无论任何政治人物都是人而非“神”的鼓吹、以及也附和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话,那么,今天却为何仍欲法理政治双重标准地护短邓大人那已经不起实践检验了的、明显弊大于利而几近失败了的策略呢?
【胡之文章链接:http://mil.news.sina.com.cn/china/2...i&mod=pchp&loc=12&r=0&rfunc=43&tj=none&tr=12】
当年邓大人之提出 “一国两制”,其根本的政治宗旨十分明确:首先,本该旨在能政治上持之以恒地造福香港人民、而非导致负面效果式潜藏隐患而反倒祸国殃民于香港吧?抑或,就以此法理“一国两制”而无作为地纵容违法犯罪恐怖主义式毁坏香港、毁坏港民之基本人权、基本生存权吧?其次,而“一国两制”之还有另外一个关键的政治目的,是欲战略上待收复台湾后之“公式化”照葫芦画瓢地套用于台湾。然而,在毫无具体理论性分析和论证、而仅限于提法式、标题式、提纲式的理念框架的说法下,便付诸于超过二十二年的实践检验之后,仍无法政治上绝对掌控一个地理上弹丸之地的政局的事实面前,难道还能继续以自欺欺人、甚至误人误己还误国地自诩“成功”而无视失败于细节的事实、而非得一条道走到黑、甚至还欲格式化地哪天套用于台湾吗?这不是典型的自欺欺人、误人误己还误国之体现,又是什么呢?难道政治事物本质之属性,还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吗?
凡事之无论成功或失败,其关键全都取决于过程之细节。倘若欲以政治上之所谓“举重若轻”为托辞、便可轻易粗狂敷衍那本该作为治国理政“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万万不可疏忽大意”、 而更该针对性具体细化的话,那么,这类似粗枝大叶、漏洞百出、破绽不少地“一国两制”的“打法”策略或手段,假设正运用于战争年代之具体战场上的话,是否也就相当等于战略之“轻敌”、战术之“冒进”而纵容敌人伤害自己国土和人民根本利益之“惨重伤亡”后果呢?因为,就和平环境治下的国家统治而言,无不发生着“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之人和事。
又倘若,本该法理上完全可以有所作为地掌握着主动,将事态扼杀于萌芽状态的机会,却非积极主动而为之地、仍顽固不化着实践多年检验就已证明失败了的所谓“一国两制”的“底线”为借口,从而变相姑息、纵容邪恶而导致事态恶化后,才不得不被迫诉诸于法理“平暴”式解决的话,那么,血腥渗透大地之后的仇恨,不就更为长久性隐患难消吗? 凡事都潜在着或得或失之利弊。然,当无利可选时,两害相权取其轻,便是利!
因而,正当香港今天发生暴乱之际,冥冥中似乎我们又感悟到了在天之灵的中国伟人毛泽东提醒:
1)“天下大乱,达至天下大治”!这就是凡事运作之逻辑规律都是:平衡则立、失衡则败,之否极泰来。
2)倘若以“团结合作”,等义词于“和平稳定”的话,则:“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妥协求团结,则团结亡”!这就是实践一再检验所得出的真理!
3)倘若那些以违法犯罪恐怖主义式血腥暴力颠覆国家、动荡社会、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人和事,法理定义为“反动的东西”的话,那么,“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它就不倒。这就和扫地一样,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这也同样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社会的实践,不正是如此吗?
4)大家都知道,若在战争年代,任何不切实际于具体形势之主观臆想的战略战术或政策和策略,都是会导致重大伤亡之惨重代价、还甚至导致全军全局覆没之惨败的。因此,才有了毛泽东之“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万万不可疏忽大意”以及“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的英明提醒。而所谓“干部”者,当然就是香港政府的政治人才或首脑。
因此,倘若当初邓大人之“一国两制”的政策在实践检验了二十多年之后,在法理政治经得起检验为真理的话,那么,这篇胡锡进先生之题为“香港乱了,北京该不该强力出手”帖子的说法内涵,是可以成立的。
然而,如果这一所谓“一国两制”的纯属概念式主观臆想、而突破性毫无具体理论地解决问题之阐述的、而仅仅是停留于有悖于民主商讨、分析、定义等之刚愎自用的主观臆想概念中而根本经不起实践检验推敲、甚至已经一再证实失败多于成效、而且这类失败还潜在着可预见重复性循环发生的话,那么,胡编辑大人的这些想法,就疑似属于纯粹一厢情愿之感情用事于国家政治之非理智的表现了!他不就无法在政治情感上跨越邓大人之历史定位的问题嘛!然而,既然胡大人当年也曾附和过那什么无论任何政治人物都是人而非“神”的鼓吹、以及也附和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话,那么,今天却为何仍欲法理政治双重标准地护短邓大人那已经不起实践检验了的、明显弊大于利而几近失败了的策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