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的中文翻译是我教会的教友:
男主:2002年的技术移民,南方人,原温莎克莱斯勒汽车厂的技工,后在女主的忽悠下辞职,回中国老家卖房,在温莎郊区开餐馆,破产后,血本无归。
女主:单亲陪读妈妈,北方人,女儿是多大世嘉宝校区小留学生,女主主动勾搭男主,色诱,意图解决女儿未来的身份,同时节省女儿留学费用,最后也解决自己的生理问题。婚后对新家庭没有任何贡献,只是一味索取。
女主死的不冤枉,男主杀人有罪,但是也是受害者。建议45+的大陆单身男女移民,不要从国内搬运再婚了,大概率是悲惨的结局。免费的永远是最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