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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子手不分族裔,不分语言。
(纳兰雪野是来自中国的女生,她的丈夫小N是出生于温哥华的加拿大人。夫妻俩曾在中加两国多个城市工作,目前定居温哥华。文中这些欢乐琐事,来自雪野多年来的随手记录。)
我们一起去户外爬山。我戴着一顶手工草帽问小N:“Does this hat make me stupid?” 小N说:“No, it doesn't make you stupid.”我放了心,接着他说:“It makes youlook stupid.”
小N教我调酒,做了一杯鸡尾酒“绿色蚱蜢”(Grasshopper)。我端着酒杯请教这款酒名字的语源:“酒是绿色的,所以grass顺理成章。但hopper是怎么来的呢?我实在无法理解。”小N说:“一杯当然不行。”
我们在北京鼓楼附近散步,看到某家商铺有只奇怪的宠物鹅,被人们哄赶时不但不逃跑,反而一动不动地盯着人看。我说:“这只鹅怎么这么迟钝啊?”小N道:“Are you asking why this goose is so goosey?”
我们看网络视频,一个少年踩着滑板潇洒地飞过大街小巷,征服无数障碍。我问小N:“Where is he going? ”小N面无表情地说:“The E.R. (急诊室)。”
小N带着我去某三甲医院拔智齿。牙科在四层,一出四层的电梯,我们就看到指示牌,写着牙科、骨科、眼科等本层科室的位置。
我们在候诊区排队一个多小时,终于走进医生办公室。医生一看挂号条就笑道:“你排错队了,这是骨科。”看看指示牌,我们这半天果然一直坐在骨科的候诊区。
小N恍然大悟:“我刚才还奇怪,为什么每个来看牙的中国人,都有一条摔断的胳膊或腿。”
小N是加拿大人,却经常被中国同事误认为美国人,他很生气。他向我们详细解释美国人和加拿大人的区别:美国人很吵闹,加拿大人很安静;美国人爱吃垃圾食品,加拿大爱吃健康食品;美国人喜欢赚钱,加拿大人享受生活,等等。我打断说:“So Canadians are better, in every way.”他听出了里面的sarcasm,却仍然嘴硬道:“Yup!”
小N在大学期间打工赚生活费,做得最长的工作是在海鲜市场卖鱼。几年下来,成千上万的鱼虾蟹蚌死在他的手下。我问他信哪个宗教,他说:“哪个宗教提倡杀生,我就信哪个宗教。”
我经常去图书馆看书,并从网上下载了公开课视频,成功在小N面前树立了中国人热爱学习的人设,但同时小N也为中国人崇拜权威、不由分说全盘接受的习惯而惊叹:“中国人不喜欢质疑,从来不问why——except when they pick up the phone.”
小N从小就是个话痨。他3岁的一天,妈妈带他逛商场时忽然发现他不见了,慌忙报警。保安和警察忙了半小时后找到了他,此时他正欢乐地对着一个塑料模特说话。
我给小N讲加拿大的中文译名,字面直译的意思大约是“Wetake the extra big one”,小N高兴地说:“我喜欢中国的翻译。”然后我说:“美国的意思是the beautiful country。”小N勃然大怒:“Bullshit!”
我问小N:“你们国家的全名是什么?”他说:“Canada。”我问:“没有别的了吗?比如某某人民共和国?某某合众国?”他说:“No, we don't have to prove anything. ”
小N是个酒鬼,各种调酒品酒技能无师自通。我们谈论宗教,我说:“许多男人想加入伊斯兰教,那样他们就可以合法拥有四个老婆了。”小N慷慨激昂地说:“我绝不会加入伊斯兰教!”我喜悦地问:“为什么?”他说:“因为伊斯兰教禁止喝酒!”
小N的父亲是个基层政治家,当过多年的市议员。我推荐婆婆观看美剧《纸牌屋》,说是关于政治家的,非常精彩。她说:“我知道政治家是什么样的,我家就有一个(I know what a politician is like---I live with one)!” 我说:“但这个剧走的暗黑系路线,里面的政治家非常邪恶。”她说:“Of course. They are Americans!”
我一个同学刚刚生了个女儿,我说:“她的婆家可能不太高兴。”小N问:“为什么?”我说:“因为中国人重男轻女,生儿子是好消息,生女儿是坏消息。”小N说:“No,a daughter is not bad news.”我搁置争议,说:“她的女儿8斤半,是个大胖妞。”小N说:“This is the bad news.”
小N的父母到中国参加我们的婚礼。到北京的第一天,我们带他俩一口气逛了鼓楼、后海、王府井和三里屯,晚上11点多才送他们回酒店。出租车到酒店门口时,我们发现妈妈已靠着椅背睡着了。小N摇醒妈妈:“Wake up! Time for bed!”
小N父母到中国的第二周,就见识了中国人的工作狂形象。小N的经纪人朋友小李问小N能否在某月某日去做口译,小N说:“没时间,因为那天我要结婚。”小李不解地问:“All day?”
几个加拿大亲友陪我们回我的故乡参加土味婚礼。小N的朋友Jon是个体重300多磅的大胖子,许多中国人见到他都惊得目瞪口呆。到省城以后,我们邀请在法院工作的堂哥一起吃饭。我对Jon玩笑说:“My cousin is a judge. He willjudge you. ”Jon说:“Most people will do that to me.”
我们在故乡的村子里散步,大批乡亲尾随围观,纷纷夸小N长得“洋气”。
小N对奇特的中国美食敬而远之。上班时他发邮件问我:“你现在在做什么?”我说:“吃饭。我今天做了猪皮番茄炖白菜。”他说:“I still love you.”
我在书房电脑上一边看电影,一边和客厅的小N网络聊天。我问:“七宗罪指的是什么?”他答道:“The seven deadly sins refer to gluttony, greed, sloth, lust, pride, envy and wrath, of which I’ve committed all.”
我问小N:“你们一大群朋友中,谁是最聪明的人?”他说:“Me.”我说:“当然了。谁是第二聪明的呢?”他说:“Doesn't matter.”
许多老外觉得中国人长得一模一样,我见老外亦如是。小N的朋友Thomas青年谢顶,那天我们参加聚会,我指着远处一个光头兴奋地说:“那不是Thomas吗?”小N看了看说:“不是。”我说:“哦,但是他们俩长得很像。”小N说:“只有发型比较像(Only the hairdo)。”
我建议小N去纽约找工作,说:“那样我们就可以在纽约居住了,而纽约是世界最好的城市……”小N打断说:“No, it is not. Vancouver is. ”第一次去温哥华的时候,我因飞行时差、感冒加上酒精,头晕了好几天。小N得意地说:“你这叫司汤达综合征。”(司汤达综合征也叫“佛罗伦萨综合征”,是指短期内遭受强烈艺术美感刺激而导致的头晕心跳等过度兴奋现象,由法国作家司汤达探访佛罗伦萨后的表现而得名。)
我在小N父母家与大伙一起吃饭。别人聊得很热闹,我一声不吭埋头苦吃。小N的爸爸问我:“Why don't you talk to people?”我说:“I'm a good listener.”大家哄堂大笑。我对英语并不精通,但许多人认为我讲话hilarious,但我确实不是故意的。
我们去BC内陆的阿派克斯山(Apex Mountain)度假。阿派克斯山是个滑雪和旅游胜地,沿途不时有奇形怪状的汽车,仿佛流动的车展。小N说:“左边的那辆汽车很酷。”我忙向左看,却什么也没有。我问:“在哪儿?”他说:“已经跑远了。”我叹息,又不甘心地问:“那辆车酷在哪里?”他说:“那是一辆隐形车(It’s an invisible car)。”
我和另一个加拿大媳妇王芳芳讨论婚后是否改夫姓的问题。她说改姓是那边的风俗,改了以后许多法律文件也方便许多。但为了和以前的生活保持联系,她保留了娘家姓作为中间名,于是她的英文全名是Fangfang Wang Johnson。她又谈到自己一个叫刘天的初中男同学,随父母移民美国后改名Andrew T. Liu。最后我们得出结论:“移民以后,女生将自己的姓当作中间名,再加上一个老外的姓;男生将自己的名当作中间名,再加上一个老外的名。”
我教育小N省钱:“我们理财课老师说,如果你上班时自带咖啡而不是去Tim Horton's买,每年可省1500块。" “How?” “一杯咖啡1.5块,两个donuts 2块,每天含税共计4块多,一年4*365=1460,四舍五入1500。”小N说:“If someone eatstwo donuts every day, it is not the size of his wallet that he needs to be worried about.”
我们定好了9点钟出门,但8:50我还在打电脑。小N说:“Aren't you going to make up? You'd better hurry.”隔了一秒钟:“Because you have a big face to make up.”
我的姐夫有烟瘾,我送他一个钥匙链做礼物。钥匙链的挂件是一支塑料香烟,末端连着一个骷髅头。小N问我为什么要送这个,我说:“这里面包含着一句警世箴言:At the end of smoking there is death.”小N说:“At the end of everything there is death.”
小N及其好友都是爱思考的吃货。小N发现中国人和加拿大人饮食习惯截然不同,中国人吃凉菜、喝热水,加拿大人吃热菜、喝冰水。他的朋友Sam总结说,中国的酒精饮料主要有两种,一种叫二锅头,一种叫茅台。二锅头是一种廉价的底层饮品,口味伧俗难以下咽,三五块钱一瓶,100块能买一大箱。茅台则是一种昂贵的二锅头。
到底是温哥华的华人多还是多伦多的华人多?调查发现,多伦多的华人比温哥华的华人多得多。
圣诞节前夕,我去温哥华的商场与Santa照相。到了现场才发现排队区人山人海,但也只能接受现实。2小时后,小N拿着我和Santa的合影问我:“是什么样的激情,让你为一张照片心甘情愿排队2小时,还穿着高跟鞋?”我谆谆教导:“如果你做了一个愚蠢的决定,不要放弃,而是选择坚持到底,别人就会认为你拥有一种叫做坚韧的美德。”小N说:“That’s my attitude towards our marriage, sweetheart.”
除夕之夜,小N在老北京震耳欲聋的爆竹声中给父母打电话,解释Dragon在英语和中文中的不同含义:“英语中龙是一种凶暴而丑恶的怪兽,有很强的负面色彩。但中文正好相反。在这里,龙指的是一种非常美丽、非常高贵而且充满魅力的monster。”
小N喜欢美食,在中国时总是将“肉夹馍”亲切地音译成“Roger Moore”,以纪念主演过007电影的同名英国影星。小N对流行时尚一无所知,将时髦的UGG雪地靴(UGG boots)唤作“Ugly boots”。
朋友带了一岁多的儿子Silvan参加我们的聚会。Silvan刚学会走路,走起来东倒西歪,不时摔倒。小N赞许地说:“如果他的身高比现在高一米的话,一定是个醉汉。”
我们去公婆家,小N父亲问我找到工作了没有,我说:“Almost”。小N解释说:“She means, almost starting to look.”
小N发现厨房有股怪味,怒而开始打扫。我说:“那你以后不要把调料洒在厨房台子上了。”他说:“How could you know it's me?“我说:“How couldn't I know it's you? I never cook!“小N黯然道:“Okay you win.“
我告诉身在北京的小外甥,加拿大有AB省,也有BC省。他问:“那有没有CD省?”我说没有,世界上倒是有个城市叫DC,在美国。
我们开车横穿北美大陆,路过南达科他州的小城Chamberlain时,入住一家质朴的乡村旅馆。 自助早餐时,我捡够了食物就端着盘子去旁边找座,却发现旅馆虽然住客不多,但每张圆桌都被人用东西占了座,貌似中国旅行团已占领锈带无名小镇。我回到食物区告诉小N,他疑道:“被人占座了?你怎么知道?”我说:“每张桌上都放着两个白瓷小瓶子!”小N无语,我才醒悟那是西人餐桌必备的盐和胡椒(salt and pepper)的瓶子。
我和妹妹是双胞胎。我与小N研读遗传资料时发现世上有种叫“双胎消失综合症(Vanishing Twin Syndrome)”的怪病,子宫内本来有两个胎儿,但实力对比悬殊,强大的那个就把弱小的吸收了。我说:“这么看来我和我妹妹是势均力敌的,谁也没吃掉谁。”小N说:“对呀,你们俩只是把弱小的老三吃掉了(You guys only ate the third one.)”
一年前,我为deadline将至却还没动笔的一个稿子抓狂不已,就去BC省府维多利亚散心。在一间小店看到一件T恤衫,上面写着:"King of Unfinished Projects (未完成项目之王)." 但店里没有女版,我就委托北京的艺术家好友给我手绘一件,文案改成:“Queen of Unfinished Projects(未完成项目之女王).”艺术家立即将此事写入了日程表,当然至今仍未交货。
小N耐心地对我谆谆教导:“西方文化就是酒精文化(Western culture is an alcoholic culture)。”他去续了自己的酒杯,回来继续教导:“而且有些人比其他人更有文化(Some people are just more cultural than others)。”
小N的妈妈Barb有一兄一弟,哥哥叫Doug,弟弟叫Gerry。成年以后,Barb嫁给了一个叫Gerry的男生,Gerry娶了一个叫Barb的女生。Doug的妻子Elizabeth设宴招待自己的妹妹妹夫和弟弟弟媳的时候,说:“I'm inviting my in-laws Barb and Gerry, Barb and Gerry.”“所以,给孩子起名字的时候,千万不要随大流啊。"小N的发小Kyle对小N的表弟Kyle说道。
BC省有不少名字庞大的小城,Mission(使命)、Hope(希望)、Merrit(荣耀),让人想到中国的民权、博爱、大同等地名。
温哥华地名的本土化翻译,West 4th Ave译为“西四”,Broadway译为“宽街”。
加拿大乃至北美是个名不副实的世界。Twisted Tea不是茶,而是一种啤酒的牌子。Root Beer不是啤酒,而是苏打饮料。美国华盛顿州有个小城叫温哥华,哈佛大学所在地叫剑桥。加拿大有个城市叫伦敦,但不是首都。Canadian Tire不只卖轮胎,还卖多种日常用品。London Drugs也是个日用品超市,药品只占一小部分。我徒步两小时回家又热又渴,小N给我递上一罐Canada Dry。
段子手不分族裔,不分语言。
(纳兰雪野是来自中国的女生,她的丈夫小N是出生于温哥华的加拿大人。夫妻俩曾在中加两国多个城市工作,目前定居温哥华。文中这些欢乐琐事,来自雪野多年来的随手记录。)
我们一起去户外爬山。我戴着一顶手工草帽问小N:“Does this hat make me stupid?” 小N说:“No, it doesn't make you stupid.”我放了心,接着他说:“It makes youlook stupid.”
小N教我调酒,做了一杯鸡尾酒“绿色蚱蜢”(Grasshopper)。我端着酒杯请教这款酒名字的语源:“酒是绿色的,所以grass顺理成章。但hopper是怎么来的呢?我实在无法理解。”小N说:“一杯当然不行。”
我们在北京鼓楼附近散步,看到某家商铺有只奇怪的宠物鹅,被人们哄赶时不但不逃跑,反而一动不动地盯着人看。我说:“这只鹅怎么这么迟钝啊?”小N道:“Are you asking why this goose is so goosey?”
我们看网络视频,一个少年踩着滑板潇洒地飞过大街小巷,征服无数障碍。我问小N:“Where is he going? ”小N面无表情地说:“The E.R. (急诊室)。”
小N带着我去某三甲医院拔智齿。牙科在四层,一出四层的电梯,我们就看到指示牌,写着牙科、骨科、眼科等本层科室的位置。
我们在候诊区排队一个多小时,终于走进医生办公室。医生一看挂号条就笑道:“你排错队了,这是骨科。”看看指示牌,我们这半天果然一直坐在骨科的候诊区。
小N恍然大悟:“我刚才还奇怪,为什么每个来看牙的中国人,都有一条摔断的胳膊或腿。”
小N是加拿大人,却经常被中国同事误认为美国人,他很生气。他向我们详细解释美国人和加拿大人的区别:美国人很吵闹,加拿大人很安静;美国人爱吃垃圾食品,加拿大爱吃健康食品;美国人喜欢赚钱,加拿大人享受生活,等等。我打断说:“So Canadians are better, in every way.”他听出了里面的sarcasm,却仍然嘴硬道:“Yup!”
小N在大学期间打工赚生活费,做得最长的工作是在海鲜市场卖鱼。几年下来,成千上万的鱼虾蟹蚌死在他的手下。我问他信哪个宗教,他说:“哪个宗教提倡杀生,我就信哪个宗教。”
我经常去图书馆看书,并从网上下载了公开课视频,成功在小N面前树立了中国人热爱学习的人设,但同时小N也为中国人崇拜权威、不由分说全盘接受的习惯而惊叹:“中国人不喜欢质疑,从来不问why——except when they pick up the phone.”
小N从小就是个话痨。他3岁的一天,妈妈带他逛商场时忽然发现他不见了,慌忙报警。保安和警察忙了半小时后找到了他,此时他正欢乐地对着一个塑料模特说话。
我给小N讲加拿大的中文译名,字面直译的意思大约是“Wetake the extra big one”,小N高兴地说:“我喜欢中国的翻译。”然后我说:“美国的意思是the beautiful country。”小N勃然大怒:“Bullshit!”
我问小N:“你们国家的全名是什么?”他说:“Canada。”我问:“没有别的了吗?比如某某人民共和国?某某合众国?”他说:“No, we don't have to prove anything. ”
小N是个酒鬼,各种调酒品酒技能无师自通。我们谈论宗教,我说:“许多男人想加入伊斯兰教,那样他们就可以合法拥有四个老婆了。”小N慷慨激昂地说:“我绝不会加入伊斯兰教!”我喜悦地问:“为什么?”他说:“因为伊斯兰教禁止喝酒!”
小N的父亲是个基层政治家,当过多年的市议员。我推荐婆婆观看美剧《纸牌屋》,说是关于政治家的,非常精彩。她说:“我知道政治家是什么样的,我家就有一个(I know what a politician is like---I live with one)!” 我说:“但这个剧走的暗黑系路线,里面的政治家非常邪恶。”她说:“Of course. They are Americans!”
我一个同学刚刚生了个女儿,我说:“她的婆家可能不太高兴。”小N问:“为什么?”我说:“因为中国人重男轻女,生儿子是好消息,生女儿是坏消息。”小N说:“No,a daughter is not bad news.”我搁置争议,说:“她的女儿8斤半,是个大胖妞。”小N说:“This is the bad news.”
小N的父母到中国参加我们的婚礼。到北京的第一天,我们带他俩一口气逛了鼓楼、后海、王府井和三里屯,晚上11点多才送他们回酒店。出租车到酒店门口时,我们发现妈妈已靠着椅背睡着了。小N摇醒妈妈:“Wake up! Time for bed!”
小N父母到中国的第二周,就见识了中国人的工作狂形象。小N的经纪人朋友小李问小N能否在某月某日去做口译,小N说:“没时间,因为那天我要结婚。”小李不解地问:“All day?”
几个加拿大亲友陪我们回我的故乡参加土味婚礼。小N的朋友Jon是个体重300多磅的大胖子,许多中国人见到他都惊得目瞪口呆。到省城以后,我们邀请在法院工作的堂哥一起吃饭。我对Jon玩笑说:“My cousin is a judge. He willjudge you. ”Jon说:“Most people will do that to me.”
我们在故乡的村子里散步,大批乡亲尾随围观,纷纷夸小N长得“洋气”。
小N对奇特的中国美食敬而远之。上班时他发邮件问我:“你现在在做什么?”我说:“吃饭。我今天做了猪皮番茄炖白菜。”他说:“I still love you.”
我在书房电脑上一边看电影,一边和客厅的小N网络聊天。我问:“七宗罪指的是什么?”他答道:“The seven deadly sins refer to gluttony, greed, sloth, lust, pride, envy and wrath, of which I’ve committed all.”
我问小N:“你们一大群朋友中,谁是最聪明的人?”他说:“Me.”我说:“当然了。谁是第二聪明的呢?”他说:“Doesn't matter.”
许多老外觉得中国人长得一模一样,我见老外亦如是。小N的朋友Thomas青年谢顶,那天我们参加聚会,我指着远处一个光头兴奋地说:“那不是Thomas吗?”小N看了看说:“不是。”我说:“哦,但是他们俩长得很像。”小N说:“只有发型比较像(Only the hairdo)。”
我建议小N去纽约找工作,说:“那样我们就可以在纽约居住了,而纽约是世界最好的城市……”小N打断说:“No, it is not. Vancouver is. ”第一次去温哥华的时候,我因飞行时差、感冒加上酒精,头晕了好几天。小N得意地说:“你这叫司汤达综合征。”(司汤达综合征也叫“佛罗伦萨综合征”,是指短期内遭受强烈艺术美感刺激而导致的头晕心跳等过度兴奋现象,由法国作家司汤达探访佛罗伦萨后的表现而得名。)
我在小N父母家与大伙一起吃饭。别人聊得很热闹,我一声不吭埋头苦吃。小N的爸爸问我:“Why don't you talk to people?”我说:“I'm a good listener.”大家哄堂大笑。我对英语并不精通,但许多人认为我讲话hilarious,但我确实不是故意的。
我们去BC内陆的阿派克斯山(Apex Mountain)度假。阿派克斯山是个滑雪和旅游胜地,沿途不时有奇形怪状的汽车,仿佛流动的车展。小N说:“左边的那辆汽车很酷。”我忙向左看,却什么也没有。我问:“在哪儿?”他说:“已经跑远了。”我叹息,又不甘心地问:“那辆车酷在哪里?”他说:“那是一辆隐形车(It’s an invisible car)。”
我和另一个加拿大媳妇王芳芳讨论婚后是否改夫姓的问题。她说改姓是那边的风俗,改了以后许多法律文件也方便许多。但为了和以前的生活保持联系,她保留了娘家姓作为中间名,于是她的英文全名是Fangfang Wang Johnson。她又谈到自己一个叫刘天的初中男同学,随父母移民美国后改名Andrew T. Liu。最后我们得出结论:“移民以后,女生将自己的姓当作中间名,再加上一个老外的姓;男生将自己的名当作中间名,再加上一个老外的名。”
我教育小N省钱:“我们理财课老师说,如果你上班时自带咖啡而不是去Tim Horton's买,每年可省1500块。" “How?” “一杯咖啡1.5块,两个donuts 2块,每天含税共计4块多,一年4*365=1460,四舍五入1500。”小N说:“If someone eatstwo donuts every day, it is not the size of his wallet that he needs to be worried about.”
我们定好了9点钟出门,但8:50我还在打电脑。小N说:“Aren't you going to make up? You'd better hurry.”隔了一秒钟:“Because you have a big face to make up.”
我的姐夫有烟瘾,我送他一个钥匙链做礼物。钥匙链的挂件是一支塑料香烟,末端连着一个骷髅头。小N问我为什么要送这个,我说:“这里面包含着一句警世箴言:At the end of smoking there is death.”小N说:“At the end of everything there is death.”
小N及其好友都是爱思考的吃货。小N发现中国人和加拿大人饮食习惯截然不同,中国人吃凉菜、喝热水,加拿大人吃热菜、喝冰水。他的朋友Sam总结说,中国的酒精饮料主要有两种,一种叫二锅头,一种叫茅台。二锅头是一种廉价的底层饮品,口味伧俗难以下咽,三五块钱一瓶,100块能买一大箱。茅台则是一种昂贵的二锅头。
到底是温哥华的华人多还是多伦多的华人多?调查发现,多伦多的华人比温哥华的华人多得多。
圣诞节前夕,我去温哥华的商场与Santa照相。到了现场才发现排队区人山人海,但也只能接受现实。2小时后,小N拿着我和Santa的合影问我:“是什么样的激情,让你为一张照片心甘情愿排队2小时,还穿着高跟鞋?”我谆谆教导:“如果你做了一个愚蠢的决定,不要放弃,而是选择坚持到底,别人就会认为你拥有一种叫做坚韧的美德。”小N说:“That’s my attitude towards our marriage, sweetheart.”
除夕之夜,小N在老北京震耳欲聋的爆竹声中给父母打电话,解释Dragon在英语和中文中的不同含义:“英语中龙是一种凶暴而丑恶的怪兽,有很强的负面色彩。但中文正好相反。在这里,龙指的是一种非常美丽、非常高贵而且充满魅力的monster。”
小N喜欢美食,在中国时总是将“肉夹馍”亲切地音译成“Roger Moore”,以纪念主演过007电影的同名英国影星。小N对流行时尚一无所知,将时髦的UGG雪地靴(UGG boots)唤作“Ugly boots”。
朋友带了一岁多的儿子Silvan参加我们的聚会。Silvan刚学会走路,走起来东倒西歪,不时摔倒。小N赞许地说:“如果他的身高比现在高一米的话,一定是个醉汉。”
我们去公婆家,小N父亲问我找到工作了没有,我说:“Almost”。小N解释说:“She means, almost starting to look.”
小N发现厨房有股怪味,怒而开始打扫。我说:“那你以后不要把调料洒在厨房台子上了。”他说:“How could you know it's me?“我说:“How couldn't I know it's you? I never cook!“小N黯然道:“Okay you win.“
我告诉身在北京的小外甥,加拿大有AB省,也有BC省。他问:“那有没有CD省?”我说没有,世界上倒是有个城市叫DC,在美国。
我们开车横穿北美大陆,路过南达科他州的小城Chamberlain时,入住一家质朴的乡村旅馆。 自助早餐时,我捡够了食物就端着盘子去旁边找座,却发现旅馆虽然住客不多,但每张圆桌都被人用东西占了座,貌似中国旅行团已占领锈带无名小镇。我回到食物区告诉小N,他疑道:“被人占座了?你怎么知道?”我说:“每张桌上都放着两个白瓷小瓶子!”小N无语,我才醒悟那是西人餐桌必备的盐和胡椒(salt and pepper)的瓶子。
我和妹妹是双胞胎。我与小N研读遗传资料时发现世上有种叫“双胎消失综合症(Vanishing Twin Syndrome)”的怪病,子宫内本来有两个胎儿,但实力对比悬殊,强大的那个就把弱小的吸收了。我说:“这么看来我和我妹妹是势均力敌的,谁也没吃掉谁。”小N说:“对呀,你们俩只是把弱小的老三吃掉了(You guys only ate the third one.)”
一年前,我为deadline将至却还没动笔的一个稿子抓狂不已,就去BC省府维多利亚散心。在一间小店看到一件T恤衫,上面写着:"King of Unfinished Projects (未完成项目之王)." 但店里没有女版,我就委托北京的艺术家好友给我手绘一件,文案改成:“Queen of Unfinished Projects(未完成项目之女王).”艺术家立即将此事写入了日程表,当然至今仍未交货。
小N耐心地对我谆谆教导:“西方文化就是酒精文化(Western culture is an alcoholic culture)。”他去续了自己的酒杯,回来继续教导:“而且有些人比其他人更有文化(Some people are just more cultural than others)。”
小N的妈妈Barb有一兄一弟,哥哥叫Doug,弟弟叫Gerry。成年以后,Barb嫁给了一个叫Gerry的男生,Gerry娶了一个叫Barb的女生。Doug的妻子Elizabeth设宴招待自己的妹妹妹夫和弟弟弟媳的时候,说:“I'm inviting my in-laws Barb and Gerry, Barb and Gerry.”“所以,给孩子起名字的时候,千万不要随大流啊。"小N的发小Kyle对小N的表弟Kyle说道。
BC省有不少名字庞大的小城,Mission(使命)、Hope(希望)、Merrit(荣耀),让人想到中国的民权、博爱、大同等地名。
温哥华地名的本土化翻译,West 4th Ave译为“西四”,Broadway译为“宽街”。
加拿大乃至北美是个名不副实的世界。Twisted Tea不是茶,而是一种啤酒的牌子。Root Beer不是啤酒,而是苏打饮料。美国华盛顿州有个小城叫温哥华,哈佛大学所在地叫剑桥。加拿大有个城市叫伦敦,但不是首都。Canadian Tire不只卖轮胎,还卖多种日常用品。London Drugs也是个日用品超市,药品只占一小部分。我徒步两小时回家又热又渴,小N给我递上一罐Canada Dry。
由版主最后编辑: 201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