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应该政府、企业、个人三方都要努力的事,政府加强立法和监管,大方向上保护劳动者利益,企业要完善自己的良好企业文化,个人应该适时自我判断适合自己的工作
这么说当然是对的。很多地方,比如上海,也肯定是这么做。公司和个人部分则很难说。
我记得06年柯达卖掉数码相机业务的时候,金桥的一家工厂连人带设备全部卖给珠海的一个OEM,好像是伟创力。他们知道上海籍员工都不会去,所以拍了珠海人过来培训加接受设备。交流的时候相互问工作环境,待遇等等。珠海人很自豪他们的公司,公司像花园一样,公司包食宿,可以不限制的加班赚钱等等。这些对上海员工来说,要么是无所谓的,要么是无法接受的。个人观念冲突。
我想后来的996,应该在那样的公司有一定群众基础。
我不是说他们喜欢加班,他们活该啊,劳动保护的确应该是政府的责任。不过情况还是挺复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