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本恶,只能通过制度来约束。天朝官场哪儿不是一样烂?即使北美北欧的制度框架下,能够限制贪腐的程度不会太剧烈太离谱,也无法根绝。
不过在可行范围内,人种和族裔的道德底线会不同,这就是为啥加拿大移民群体中某些族裔(尤其南亚裔,中东裔,东南亚裔)任公职中的吃相很难看...(任人必须唯亲:大着胆的招完全不合格的同乡,亲戚进单位;贪小便宜,乱报销成风)安省教育厅IT部门总监那一家子印度人简直就是标准案例,还有多伦多教育局那个什么关月娜也是...
如同老鼠掉进米缸里:饿了一辈子,逮着机会得可劲儿造。
本地白人,哪怕底层,没有经历过太悲惨的生存压力,进去了为了划船,很多是尸位素餐,佛系混日子;
东亚裔,胆子小,忧患意识强,一般会权衡职位得来不易,而不去捞那么狠,万一戳爆了毁一生不划算;
东欧裔/俄裔的公职人员没怎么接触过,不大好说(但感觉不太拉帮结派,排他性也比较强,只管自己,吃相不会太难看)
拉丁裔,普遍性的懒散,抱团性强,但是貌似鲜有做出大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