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大概看错了吧?新闻上说的是这次开庭是审理熊告牛蔑视法庭,告告没有支付应该给自己的500刀赔偿,并且请法庭判决给与牛更严厉的惩罚。没完没了的是熊,比较麻烦的是熊,如果这次的原告是牛,开庭就是对牛诉求的有利机会,牛何必在这个时候采取极端措施?
前面有人提到“牛不想活了”,估计精神出了問題,一個偏執精神有問題還想求死的人承受不住壓力的時候做出極端的事情不奇怪。
原告是LU(前面法庭文件有注明)。牛覺得第一次判決不公上诉。
她在熊第一次提交法院处理后,又在网上发了一主贴。法官因此判她多支付500给熊。
这500是因为她自己不懂规则,除去这个,法官判决是各打50大板的。
如果我是牛,我就认了第一次判决,毕竟多付出500是自己不懂规则造成的。
如果我是熊,也认第一次判决。即使牛不付这500刀,没关系,本来也不是钱的事。
第一次判决下来后,还以为就这结局了。
没想到续集这么惨。
如果大家就发言看出对方是自己惹不起的人,就不要引用对方发言。如果引用后才发现对方惹不起,不能正常讨论,认怂不要继续回复。先退一步的人更值得尊重。
大家别因为牛熊之事争吵了,改变不了什么,引以为鉴/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