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做到 manager 和 director 的,他们退休了,我们挺高兴的,可是有人过来传话,说:即使有人退休了,新上来的人依然会和沥青厂合作,因为....原因部分我就不转述了。后来发生的事情都在印证人家传的话是对的。
这么些年下来,看到政府没有有效的监督和问责,因此对加拿大的未来是担忧的。也许问题到了一定的程度,那时候就不得不有监督和问责了吧?
我们的议员不是没有工作,而是他们的工作受到了很大的阻力。比如议员提出了 motion, 要求对工业污染对公共健康和社区环境的影响做个检测,相关委员会也同意了,但是市政府的员工以 not interesting 为由拒绝了。为什么他们可以拒绝工作呢?
但是市政府的那些非民选的工作人员会利用职权把他们想要的东西放进 bylaws,让市议会批准,然后就以市议会批准了为借口把非法的事情合法化。市议会在市政府怎么就起这么个作用呢?
很多事情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民主和法制,权力和监督,等等。我对这些事情其实是没有兴趣的,一般也不去关注,但是沥青厂的事情让我接触了一点,就看到了挺多问题,了解的越多,疑问也越大,这个体制不是完美的,漏洞不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