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籍,是4年内住满三年,这个四年是不是不一定在第一个五年内。也就是说,第一个五年住满后两年,然后再接着住满一年就可以了。现在很着急,因为如果是这样解释的话,我们就要退机票,等一年半后再去。我们具体情况是2006年2月份短登,现在想2008年5月长登,那么2011年5月可以申请入籍,是不是这样呢,请帮忙回答一下。
因为以前一直以为是五年内住满三年才可以入籍,而且是每五年重新计算时间,也就是第一个五年居住时间不在计算之内。
哪种说法才正确呢?
真的很着急,周一就要出机票了,在线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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