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申请资料中的财务资料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你只是提供给加拿大移民局,只要你个人没有授权加拿大移民局把资料提供给加拿大税务局共享,加拿大税务局就永远看不到。
其实不用那么麻烦,你自己把该保留的财务凭证保留好,该记的帐记清楚就行了,并不需要花钱开那么多证明,做那么多评估。
只要你来加拿大以后依法纳税,没有人可以找你的麻烦。
这边是法制社会,只要你守法,你就不用怕官。如果税务局说你偷税,他们只有义务拿出证据来证明你偷税,而没有权力要求你拿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偷税。如果他们拿不出证据来,你就有权力反诉他们。
不客气!
我没有见过NB省的那个表格,但是见过别的省的,那个授权应该是授权省政府的移民审批部门把你的个人信息披露给联邦移民部,而不是税务局。
谢谢!我看得不是很细,大意是“基于法律要求可以披露”之类。
我想对于近几年的移民,特别是没有一技之长的、资产又不丰厚的移民,要靠国内的一点积蓄支持相当长的时间,而国内的资产,大多不是自用或收藏品什么的不产生收入的,而是房产收租,或是资金理财,最怕的倒是“不产生收入”呢。
所以,“海外收入申报”,简单理解为“海外资产申报”,固然不严谨,不专业,但也不失为通俗的解释。
最最纠结的是:这个这个,报呢,还是不报?怎么报?
如实申报,永远都没错。也是“道理”和“情理”的关系了。
在温哥华,随便翻开一份简体中文报纸,跳进你眼帘里频率最高的几个字是什么?连没读过几年书的老婆婆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海外资产申报”
那都是黑体大字啊!
也不知道从哪天开始的,“海外资产申报”,成了新老移民的第一大关注,也成了老少爷们的第一大困惑,还成了……
这可真有趣!
那边有位朋友说话了,谁说俺困惑了?那是以前,俺早听过专家讲座了,早就弄明白了,也早请专家给俺报过海外资产申报表了,俺的海外资产早就都安排好了。
什么?您老已经报过“海外资产申报表”了?
这事儿可就怪了。
这么着吧,咱打个赌玩儿玩儿吧:
您老回家翻翻过去几年您向加拿大税务局填报过的所有个人税务报表,您老要是能从里面找出一张名叫《海外资产申报表》的报表,Jason我输您100万加元。
您老还不用为100万这个数儿紧张,要是您找不着呢,您也不用输给我钱,请我喝杯茶就行了。
什么? 不知道《海外资产申报表》英文怎么写的?我也不知道,因为我从来就没见过这么张表。
但是,《海外资产申报表》,如果存在的话,这个中文名字似乎应该是由专业人士由英文翻译来的,要是那样的话,英文一定不外乎以下几种写法:
Report of Overseas Asset
Disclosure of Overseas Asset
Report of Foreign Asset
Disclosure of Foreign Asset
Report of Overseas Property
Disclosure of Overseas Property
Report of Foreign Property
Disclosure of Foreign Property
这回会找了吧?
来吧,咱就从这个100万加元的赌开始,一层一层揭开“海外资产申报”的神秘面纱。
家园网上看到这段解答,请教Jason,正确吗?
Q. [FONT=宋体]我有价值[/FONT]$75,000[FONT=宋体]海外公司的股份,在美国有[/FONT]$35,000[FONT=宋体]的银行存款。因为哪项资产都没有超过[/FONT]$100,000, [FONT=宋体]我需要填写[/FONT]T1135[FONT=宋体]吗?[/FONT]
A[FONT=宋体].是的,你需要填写[/FONT]T1135[FONT=宋体],因为你的总资产已经达到了[/FONT]$110,000[FONT=宋体]。你需要把各项海外资产加起来,来判断在一年中的任何时候他们的价值总和是否超过了[/FONT]$100,000[FONT=宋体](加币)。资产价值的定义在税法[/FONT]248(1)[FONT=宋体]章。你还可以阅读税法指南“资本收益”部分。总之,一年中的任何时候资产价值超过了[/FONT]$100,000[FONT=宋体],你就需要填写[/FONT]T1135[FONT=宋体]。[/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