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官司】:我再来说一个这个案子里单位、律师、法院是怎么串通的:第3个案子的法院硬判我的岗位工资就是工资总额,说是根据前2个案子的法官是这么判的。第一个案子(第一个案子是源头,后面是按照时间顺序排下来的)判决书上明明写的判决的是岗薪差额,在前面案子庭审时单位也说是岗薪(已提交笔录),在本次的起诉书上我写的那么清楚,法院就是看不见呀!算术也没有小学生好了!本次单位律师代表单位说不是岗薪是工资总额,完全和以前的说辞相反,偌大的企业怎么做的出来的?到现在前2个案子的公积金还没给我补呢!
如果法院不是和单位串通,那就是法院无能的被单位骗了(我觉得法院不会这么弱智,弱智到判决和实际完全扭曲,再怎样万以内的加减法不会没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