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觉得尊敬是应该靠自己的言行赢得的,而不是因为某种身份而赋予的?而且尊敬,爱护,耐心都应该是相互的。不应该单方面要求。你觉得爱一个男人就应该无条件包容他的家人,那如果这个男人爱他的老婆,不应该告诉自己的家人要善待自己的老婆吗?而且你的家人真的爱你,不也应该看在你的面子上,不为难你的老婆吗?你要你老婆看在你的面子上体谅宽容你的家人,那你是否要你的家人看在你的面子上做同样的事?
如果老公家人不讲道理,他认为我就应该忍让,那我肯定不忍让;如果他承认自己家人不对,体谅我受了委屈,答应自己做他们的工作,我绝对会看老公的面子,不再计较。不然,只要和他的家庭面对,不管对错,男人都毫无悬念的站在父母家人一边针对你,你觉得女人受得了吗,还会爱这个男人吗?还会愿意和他的家人相处吗?而这个时候,男人还一再强调你要包容要忍让,并让有隔阂的人相处一室,还要你笑脸相迎,否则就是不爱他,不给他面子,我只能说,呵呵。我知道什么是比喻。不同的事物用来做比才叫比喻。你这个顶多是比方和夸张的修辞,不是比喻。你无非
是说,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如果你老公家人不讲道理,你不忍让,這个,我就不知道这个“敬恨机制”
是怎样的了?
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付出为什么要算到配偶头上。几个感觉矛盾的小问题:
如果你都可以为对方去‘死’,连生命都可以为其付出,为什么还会在乎对方某些地方做的不够好?
请问,对方的父母,对他不如你那样付出的多吗?他们虽然没有口口声声把为他而‘死’挂在嘴边,却是他一生真正为他付出最多而无怨无悔,不求回报的人。从十月怀胎,到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乃至成家立业... ...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就不可以因为爱对方,而对他的父母多一些尊敬和耐心呢?
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付出为什么要算到配偶头上。
我的家庭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双方父母明理,而且是真正的爱孩子,不会给子女出难题。子女自然也孝顺。做到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
但不是所有家庭都这么幸运,强调子孝是好事,但不要忽略了前提是父慈,弟恭也要兄友。
每家有各自的活法,教曲唱不得,也不一定适合。我也没这义务。就此打住,不再参加讨论。
本来不想再讨论,因为观念不同。不过就事论事,本楼楼主我认为最失策的做法就是直接和公婆冲突了。因为按中国的观念,一旦晚辈和长辈面对面冲突,不论前因后果,晚辈在舆论和道德层面已经处于下风了。正确的做法是交给老公处理,因为她之所以和公婆有瓜葛,是因为这个男人。那么就由男人来处理好了。所以我才说婆媳问题归根到底是夫妻关系问题。相爱到结婚,不是单单两个人的事情。每个人的背后还有双方的家庭,亲友,同事... ... 很多都是无法割裂开的。
双方既然组建家庭,必然要接受这些,不能你不喜欢的就舍弃,不需要了就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最起码的,要共同承担起对双方老人的扶养义务。
现在大家的生活条件都不错了,父母很少指望和依靠子女的,大多还是付出的多。所要求的,无非就是一个‘尊敬’,一个‘陪伴’。
像本楼楼主他们家,看不顺眼就腹诽甚至吵闹,很是不应该。
殊不知因果循环。今日你怎么想,怎么做,到时候果报自见。
母亲的伟大之处,在于她‘不求回报’。
她不会因为自己的孩子对她好的时候,可以为他去‘死’;但是一旦因为些琐事令她不开心了,就立刻离开对方乃至反目成仇。
夫妻之间的爱,是后天才有,是有条件的(比如是否有钱,长的帅,是否幽默,温柔体贴,结婚彩礼多少,有房有车啥的),最初的驱动的力量则是依靠荷尔蒙。当荷尔蒙的力量淡化的时候,如果还不能从性爱转换成亲情之爱的话,夫妻之间必然会有各种问题。
母亲的爱,不像夫妻之间的爱。
母亲之所以伟大,是因为母爱是先天就有的,是从十月怀胎开始,就深埋在血液中,一生不变。
所以,奉劝所有的妻子,如果你真的爱自己的老公,请对他的妈妈多一些尊敬,多一些耐心。
那也只是你的个人体验。大千世界,各色人等,并不会因为父母的身份就突然变得整齐划一了,有无私的父母就有自私的父母。
大多数人和in-law的关系要比和同事,朋友的关系复杂,因为同事和朋友合则聚,不和则分。而和in-law的关系是,不合也不能分,想保持距离都不可能。因为有你的配偶夹在中间,不停地斡旋,施加压力。你还要投鼠忌器,更甚者,还会把最亲的人变成敌人。好多人最愤怒的不是in-law的无理,而是配偶的不公,是配偶委屈你时的理所当然。人都不是完美的,大多数人都会做父母的,大多数人是有不同程度的自私的,父母,即使是对待自己的孩子,有自私的时候或方面,也不罕见。但人和人相处,就不能斤斤计较,要把所有的斤两都加在一起来计较。父母子女关系,in-law 关系,朋友关系,你不得都这样来吗?你不能说今天臭了就翻脸生气大骂,明天香了就甜甜蜜蜜,完后到死了那天做一个总结。人和人的关系,要综合起来,概括起来接受或不接受。你要是结婚的时候,就知道你in-law这样的脾气秉性,你决定跟你配偶结婚的时候,你就应该做一个概括的决定了,是决定包容而去结这个婚,或是决定不容而一拍两散。
有道理,人都不是完美的,大多数人都会做父母的,大多数人是有不同程度的自私的,父母,即使是对待自己的孩子,有自私的时候或方面,也不罕见。但人和人相处,就不能斤斤计较,要把所有的斤两都加在一起来计较。父母子女关系,in-law 关系,朋友关系,你不得都这样来吗?你不能说今天臭了就翻脸生气大骂,明天香了就甜甜蜜蜜,完后到死了那天做一个总结。人和人的关系,要综合起来,概括起来接受或不接受。你要是结婚的时候,就知道你in-law这样的脾气秉性,你决定跟你配偶结婚的时候,你就应该做一个概括的决定了,是决定包容而去结这个婚,或是决定不容而一拍两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