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铺翻脸快不快?是啊。之前跪舔毒贩,为了小孟就立判死刑。以前白求恩伟大,和加拿大多友好,一会骂是美帝的走狗。厉害国,脸翻比书还快,法制就是笑话。
如果一审就判死刑,谁也没意见,因为在中国贩毒是死罪。可是一审判15年,上述却是死刑,说明了什么?儿戏?!
没准是一审落下的证据那,也没准是一审无效的证据二审变生效了那。比如一审时候等着加拿大出无犯罪证明,加拿大这边一直拖着没出,就只能当无罪处理,等二审时候才收到加拿大方面的有罪证明,那就重判了呗?2天就突然发现了新的证据?4年都没有找到的证据?你要相信政府相信党,我没的说。
我就不明白了:一个贩卖毒品的罪犯却得到加拿大政府的百般庇护,除了同流合污还能证明什么?
最关键的一点是加拿大已经废除了死刑,中国古人云:乱世用重典,加拿大已经有100多年没有内战了,所以是太平盛世,废除了死刑,但是,加拿大忽略了一点:就是这个加拿大人是在中国贩毒,按照中国的法律,贩毒者是要判死罪的。
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敌人反对的我们要拥护,这个人已经不是毒贩了,他是一个民主斗士,他为了挑战中共独裁拯救中国人民而去中国贩毒,这是什么样的精神,这是国际主义精神,我们一定要深切缅怀这样的劣士!
说得好像是中国政府栽赃他贩毒一样……
220多KG,你试试看,1分钟就可以判你死刑!
尊重属地法律也是西方主流媒体的意见。假如你因为西方主流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去穆斯林国家宣扬无神论背判刑,西方主流意识屁都不算。至于中国怎么判,有没有应景,当然有,但不会承认。但中国法律有自主权,怎么判中国说的算,西方不喜欢就不喜欢吧,反正也不会讨你们喜欢。难道第一次花了四年时间都不知道他是惯犯?
这不是发回重审, 什么法律有发回重审? 还是包青天时代吗?
原告上诉后, 说原告是惯犯要严惩, 直接死刑
或许你会觉得合情合理的, 但西方国家的主流并不这么认为.
当然, 你作为一个加拿大公民, 有言论自由. 你可以赞成和反对任何你喜欢和不喜欢的东西.
各自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事情吧.
有什么新证据有情况就公开啊
涉及人命的判决, 左一个没准 右一个没准
这不是坐实了是政治判决吗?
还等加拿大出无犯罪证明, 这么会脑补, 你不去写编剧真是埋没了
不过没去写也是对的, 因为毫无逻辑, 写出的剧也是烂剧不会有前途的
如果一审就判死刑,谁也没意见,因为在中国贩毒是死罪。可是一审判15年,上述却是死刑,说明了什么?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