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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进厕所尿尿是孩童的权利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708959/

东枫楼 : 2014-04-23#1
小孩忍不住时当街便便尿尿,完事后家长清洁环境。孩童机体发育不全,无责;大人尽到清理义务,无责。但一群人装文明,人模狗样的在旁边指责孩童尿尿,凭什么?你小时候就没在路边尿过?还有人要求说对不起,对不起你个猪头!别忘了你肚子里就有一泡屎,没厕所用时你不尿在裤子里就尿在马路上!你小时候就在街边尿尿咧,喔,现在长大了,“文明”了,认为二岁小BB当街尿尿是不文明的行为了!不可容忍,要拍照取证了!靠,是谁教育出这么一堆不要脸的二鬼子?

不文明?你告诉我文明是什么?系个尿不湿就是文明?是喔,你老板可以系个尿不湿,跟你聊工作时,边聊边尿,好文明咧。文明的标志,尿不湿!1961年这世界才开始给小童使用呢,你的父母都好不文明咧。
告诉我文明是什么?小童露个鸡鸡不文明,同性恋当街对嘴儿就文明?小童偶尔当街尿尿,要拍照取证,天体海滩大人露鸡鸡咪咪满地跑,好文明咧?!一肚子男盗女娼的文明标准!
什么世道,谁TMD定义的文明的标准?这个社会发展到要去批判二岁BB的一泡尿?
你肚子里就有一袋子尿,一泡尿就这么可怕?不喜欢,自己走开就得,别人请你观赏啦?装B,装文明,虚伪无底线!
[FONT=仿宋]请大家跟我念二十遍《孩童洒水歌》:[/FONT]

[FONT=仿宋]我是小小孩童
想在哪里尿
就在哪里尿
[/FONT]


[FONT=仿宋]我对着天空尿
彩虹出现了
[/FONT]


[FONT=仿宋]我对着大地尿
小溪出现了
[/FONT]


[FONT=仿宋]我尿过草地
草变绿了
[/FONT]


[FONT=仿宋]我尿过街道
街道清爽了
[/FONT]


[FONT=仿宋]我尿过屋顶
那是老天在下雨
[/FONT]


[FONT=仿宋]我尿到你的眼
洗去你眼里的迷茫
[/FONT]


[FONT=仿宋]我尿到你的鬓发
洗去你满脑的肮脏
[/FONT]


[FONT=仿宋]别说我不文明
世界多么漂亮
我的眼里没有邪恶
我的心里没有肮脏
[/FONT]


[FONT=仿宋]我有一袋尿
老天给我的权利
想在哪里尿
就在哪里尿
[/FONT]

为了自己的洁癖,偷懒,强迫小孩穿戴不舒服的尿不湿,彰显自己“文明”,是自私的表现。
成年人以自己的自私自利,对小朋友作出超出其发育时段的要求,就是孩童尿尿这个问题的实质。能到洗手间尿,当然好。但没有进洗手间,完全没有道理因此受指责,小童就地解决问题是他的天然权利。

科学养猪 : 2014-04-23#2
顶山西土豪愤愤不平要求享有平等撒尿帖。

东枫楼 : 2014-04-23#3
顶山西土豪愤愤不平要求享有平等撒尿帖。
养猪,要念二十遍的

科学养猪 : 2014-04-23#4
顶山西土豪憋气挑战全世界排泄系统帖。

qiyunysh : 2014-04-23#5
哈哈,好诗。

profile : 2014-04-23#6
有骨气:wdb10::wdb23:

shw019 : 2014-04-23#7
对, 大陆的小童都去弹丸之地的香港便溺, 给他们淹死。

东枫楼 : 2014-04-23#8
顶山西土豪憋气挑战全世界排泄系统帖。
没人敢正面挑战此贴,嘿嘿。

科学养猪 : 2014-04-23#9
顶土豪叫嚣大爷有钱就想随时随地尿你们管不着贴。

科学养猪 : 2014-04-23#10
顶土豪为了保障自己和子孙能够全世界随地尿尿的权利振臂高呼帖。

snowbearbear : 2014-04-23#11
顶《强国天童散尿赋》,好湿。:wdb6::wdb6::wdb6:
强国梦里应该加一条:强大的中华民族,想生几个生几个,想尿哪儿尿哪儿,不尿你那儿是瞧不上你。:wdb45:

东枫楼 : 2014-04-23#12
只有自己心理邪恶的人,才会认为小童街边尿个尿是天大的事情

东枫楼 : 2014-04-23#13
不尿你那儿是瞧不上你。:wdb45:
这话100%正确,若小朋友不尿你,真的是瞧不上,不喜欢你

东枫楼 : 2014-04-23#14
顶土豪为了保障自己和子孙能够全世界随地尿尿的权利振臂高呼帖。
养猪你的发帖量超标了,边际效益为0了,也就是在开始浪费服务器资源

snowbearbear : 2014-04-23#15
这话100%正确,若小朋友不尿你,真的是瞧不上,不喜欢你
哈哈,那以后就别尿人家港英了,就朝自己家,自己亲戚家,还有组织办公的地方。

咦,想起来了,天安门广场上,有没有这场景?一定要安排童子们去那里。

上次李总理去百姓家,那个光屁股小孩,就光对地方了。据说全国人民都嚼着这孩子跟总理太亲了。总理走后,他家好像换了套新房子,组织上给的。

东枫楼 : 2014-04-23#16
哈哈,那以后就别尿人家港英了,就朝自己家,自己亲戚家,还有组织办公的地方。
咦,想起来了,天安门广场上,有没有这场景?一定要安排童子们去那里。
天安门当然有,毋须专门安排

snowbearbear : 2014-04-23#17
楼楼,传说在他家里呼吁呢,你给安排一下呗。:wdb25:

求屎尿
再求
有豇豆西红柿青椒和向日葵啥的,都混在一起不知道了

rowena : 2014-04-23#18
百分百支持楼主,闲着也是闲着!

东枫楼 : 2014-04-23#19
楼楼,传说在他家里呼吁呢,你给安排一下呗。:wdb25:
这谁啊

东枫楼 : 2014-04-23#20
说什么小孩当街尿尿不文明,纯粹是大人强加给小孩的无理要求,违反人性,违反人体发育自然规律。
总有人说尿不湿,我就不信裤裆里晒个尿不湿很舒服。
为了自己的洁癖,强迫小孩穿戴不舒服的东西,是自私的表现。
成年人以自己的自私自利,对小朋友作出超出其发育的要求,就是孩童尿尿这个问题的实质。

kittylee : 2014-04-23#21
说什么小孩当街尿尿不文明,纯粹是大人强加给小孩的无理要求,违反人性,违反人体发育自然规律。
总有人说尿不湿,我就不信裤裆里晒个尿不湿很舒服。
为了自己的洁癖,强迫小孩穿戴不舒服的东西,是自私的表现。
成年人以自己的自私自利,对小朋友作出超出其发育的要求,就是孩童尿尿这个问题的实质。

据说印度有一半的国民随地大小便。

我爱摩尔 : 2014-04-23#22
支持楼主,作为有孩子的母亲,我一直觉得其实小P孩,就和小狗一样。尽量找厕所,实在不行,父母尽量找个僻静的地方就地解决,只要父母很负责的清理干净就行了。

CCOYYOTEE : 2014-04-23#23
中国淫民
从此--
站起来尿。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3#24
据说印度有一半的国民随地大小便。

我去过德里,成年人也在街边尿,随处可见。印度人解释说“这就是印度”。

CCOYYOTEE : 2014-04-23#25
我去过德里,成年人也在街边尿,随处可见。印度人解释说“这就是印度”。
我亲眼见到的大街上的标语:不准在街边大便!具体地方说出来的罪人。
胥城苏州文明吧,可那里的男人也随性浪漫得很,XX喝茶,XX撒尿。这些个XX是古城正市中心的地方。
中国很多地方,童子尿还是一味中药呢。
文化的差异是巨大的,旅游,首先要学会的是,尊重当地的文化。

qiyunysh : 2014-04-23#26
真臭,这种思想第三世界来的,没有进化好。所以中国环境差,污染厉害,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只顾自己排泄痛快,不穿尿不湿舒服省钱,不在乎孩子的隐私。

劏猪佬 : 2014-04-23#27
拆人房子、收人土地、流人婴儿、奸人妻女、挖人祖坟、掀人摊位、杀人抢尸、贪污腐化、挥霍浪费、卖国求荣、践踏宪法、强制洗脑、谎话连篇、篡改史书、制造冤案、严刑逼供、乱杀无辜、指鹿为马、为虎作伥、焚书坑儒、破坏文物、毁坏森林、污染环境……
清朝这个国家除了表面的一座又一座的豪华衙门繁华之外,还能剩下什么...........

shw019 : 2014-04-23#28
看这事态, 风向大变, 我们都要回归大自然了, 随便问一下: 小童的 年龄限制是几岁, 以便参照执行。

qiyunysh : 2014-04-23#29
小童和小动物是不是没区别,可以随便露点 。

冬季恋歌 : 2014-04-23#30
支持楼主!拍照的人本身自己的心灵羞恶。连对孩童的宽容都没有,还有什么人性可言。

qiyunysh : 2014-04-23#31
评论:香港拍照者比小女孩街尿更不文明

2014-04-23 08:09:49 环球时报

据凤凰卫视等媒体报道,一对内地夫妻约两岁的女孩在香港街头小便,被路过的香港男女青年阻止并拍照,双方发生冲突。从网上公布的视频看,小女孩哇哇哭,两名香港男青年均手持摄像设备还拉住婴儿车,不允许内地夫妇离开。内地女士表示,“我上卫生间了,排队排得好长,我家孩子都快尿裤子了。你说让我怎么办?”她还说,“我知道我不对”。

据网上流传的无视频印证的其他消息称,小孩的母亲“打了拍照者耳光”,但相反的说法是,该母亲只打了香港青年抓住婴儿车的手。还有说法是,小女孩没有尿到路面,而是尿到尿不湿上。

一名记者发布批评小女孩父母倾向明显的微博,引起内地网民的巨大愤慨,这件事成了过去两天内地网上最热的公共舆论事件。

由于这一冲突的细节未得到视频的完整复原,我们认为,媒体对这件事的评论不应以网上传闻为基础,从价值观出发勾勒现场未必真实的画面。

有几点是现有视频素材就可印证的。第一,内地小女孩的父母确实帮孩子当街小便,这与香港法律法规不符,属不当行为。路人对其制止,有正当性。

第二,香港男女青年制止的方式是偏激的。他们不是善意提醒和纠正,未有帮助解决困难之意,而是直接采取对小便的小女孩进行拍照的激烈手段,让那对内地夫妻难以接受。

第三,这件事当中,双方显然都有错,内地及香港公众都会为此产生复杂的不悦感,但是与此同时,内地人应当同意那对带小孩的夫妻无论有多少理由,让孩子当街小便就是错了。香港公众应当同意,虽然内地夫妇有错在先,但香港几个小青年的激烈做法严重失当,香港社会决不应鼓励一些市民以这样的态度对待内地游客。

问题是,内地人普遍承认一些游客在香港有不文明行为,大家都认为内地人进入香港后应尽可能做到入境随俗。内地游客没有人是故意去香港撒野挑衅的,如果有些人还是有了不文明举止,那是因为他们不了解香港的规范,或者有些人就是一时还做不到。

香港社会在指出内地游客一些不文明举止的同时,也应对他们整体上给予包容。如果香港社会展现不出这样的豁达,那是他们的集体不文明表现。

那些激进的小青年极力表达自己道德上的高贵,实际上他们呈现的恰是香港社会市井气低俗的一面。看看哪个社会嫌弃外乡来客、动不动就炫耀“他们不如我们”,甚至恶语相加的人,不是那个社会里涵养最差的群体?

在香港欧美人出现不文明举止的情况亦不在少数,但从未见香港有哪个群体表现得那么激动。香港如今有些人表面上是歧视内地人,其实他们在歧视自己。他们太想宣示与其他中国人的区别,证明自己已与洋文化融为一体。




那些人无法正视内地沿海地区与香港发展水平的快速缩小,无法适应自己在内地人面前优越感的流失。他们的心态出了问题,他们面对内地人变得极其缺乏耐心,喜欢小题大做,得理不饶人。

香港毕竟已经回归祖国,两地因交流和摩擦产生一些不适感,实属正常。内地在指出香港社会心态的毛病时,我们自己也需大度些。对香港一些人小家子气的表现,我们能一笑置之则罢,如果做不到,反唇相讥几句也无妨,但不可记仇。我们不必将两地的磕磕碰碰无限上纲上线。

必须看到,香港特区政府从未纵容少数人攻击、羞辱内地游客,香港主流社会也反对他们那样做。对这种区别,内地社会必须同时看清。

魏狂晋颠1 : 2014-04-23#32
顶山西土豪愤愤不平要求享有平等撒尿帖。
顶养猪的阴阳怪气尿频不尽贴。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4#33
真臭,这种思想第三世界来的,没有进化好。所以中国环境差,污染厉害,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只顾自己排泄痛快,不穿尿不湿舒服省钱,不在乎孩子的隐私。

不能容忍二岁童紧急情况下尿尿,才真的是自私。西方比东方自私多了,这都没看出来?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4#34
看这事态, 风向大变, 我们都要回归大自然了, 随便问一下: 小童的 年龄限制是几岁, 以便参照执行。

在西方,变态太多,看着1岁的孩子都能有想法,所以在西方,小孩就没法享受自然了,只有成年后不要脸去天体浴场享受“文明”了,同时,为了遮掩和适应变态的社会,把小孩在外尿尿定义为不文明行为;
但在文明古老的东方,变态很少,年龄就比较宽松了。听闻香港规定12岁以下孩童可以在公共场合沐浴。

qiyunysh : 2014-04-24#35
在西方,变态太多,看着1岁的孩子都能有想法,所以在西方,小孩就没法享受自然了,只有成年后不要脸去天体浴场享受“文明”了,同时,为了遮掩和适应变态的社会,把小孩在外尿尿定义为不文明行为;
但在文明古老的东方,变态很少,年龄就比较宽松了。听闻香港规定12岁以下孩童可以在公共场合沐浴。
中国变态的人随着国家经济开发都浮出水面了。当街脱裤不文明,违法香港法规。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4#36
中国变态的人随着国家经济开发都浮出水面了。当街脱裤不文明,违法香港法规。

违法那条法规了? 鸭子做了考证工作,发现香港法规规定在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小孩可以当街便便。
不文明? 自己心里有坨屎的人,才这么严厉的看到一个幼童的行为。
我相信多数香港人都对此一笑置之,而不会去扣什么大帽子,更不会去拍照。几个港灿做老鼠屎,搞臭一锅汤而已。

qiyunysh : 2014-04-24#37
ka
违法那条法规了? 鸭子做了考证工作,发现香港法规规定在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小孩可以当街便便。
不文明? 自己心里有坨屎的人,才这么严厉的看到一个幼童的行为。
我相信多数香港人都对此一笑置之,而不会去扣什么大帽子,更不会去拍照。几个港灿做老鼠屎,搞臭一锅汤而已。
看31楼,违法了。行为不当,不应该严厉批评,但要指正规劝。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4#38
31楼的提法并不正确,不是法律条款,只是他自己的宣判:“这与香港法律法规不符,属不当行为”
按照楼主的说法,31楼中的人,也是在装文明。用自己虚伪自私的文明观,去要求身体发育不全的小孩不要在街上尿、紧急情况下也不许尿。

杰里肥狮 : 2014-04-24#39
1.对小孩要宽容。即便是大人不对,但是劝告的时候也要注意保护孩子,伤害到孩子,再怎么对也不对了。
2.过尤不及。孩子的权利也只能孩子享受,不要宣扬大人也可以当街尿。
3.从对孩子的保护来说,即使憋不住了,最好也找个偏僻人少的地方尿,尤其小女孩。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4#40
ka

看31楼,违法了。行为不当,不应该严厉批评,但要指正规劝。

法规是开了后门的:12岁以下儿童,只要有理由,都可在街道大小便。

杰里肥狮 : 2014-04-24#41
先不说对错,孩子经此一事,如果留下什么心理阴影,最终是谁承担?什么国仇家恨民族矛盾东西文明都是扯蛋。没保护好自己的孩子,这对父母就是最大的输家,即便是那个父亲能强悍到把那个拿相机的给灭了,输得还是他。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4#42
先不说对错,孩子经此一事,如果留下什么心理阴影,最终是谁承担?什么国仇家恨民族矛盾东西文明都是扯蛋。没保护好自己的孩子,这对父母就是最大的输家,即便是那个父亲能强悍到把那个拿相机的给灭了,输得还是他。

不走运啊,碰上坏人。

Kaitian : 2014-04-24#43
其实两三岁小孩拉屎尿尿纯粹是ANSWER THE CALL OF NATURE, 完全无足厚非. 在香港居然能引出如此风波, 在加拿大能激起如此连漪乃至卷出如此凶险的旋涡, 已经超乎正常人的想象力了.

到底是谁变态了, 难道还不清楚吗?

唱衰小孩拉屎撒尿的诸君, 能否先声讨下温哥华那些随地大小便的成年人? 这里的警察常常失职, 对那类乱象睁只眼闭只眼. 建议酷爱声讨随地大小便的仁人义士组成一支敢死队或市民纠察队, 带上相机, 不过还得带上护身武器, 到HOMELESS PEOPLE活动区值勤, 将那些随地大小便的成年人一网打尽. 届时再来纠正三岁小儿, 教育小儿家长, 恐怕更有说服力.

不过, 估计敢去值勤或声讨的仁人义士十有九个会头破血流, 鼠窜而归. 那些伟岸的白人和印地安人虽然落魄, 拳头可是比这大陆小孩的父母硬得多的. 在下亲眼见过几个警察也按不住一个HOMELESS. 这还是在诸君郎朗颂扬的加拿大.

shangshanruishui : 2014-04-24#44
天啊,很多人赞同随地大便行为,向流浪汉标准看齐。

Kaitian : 2014-04-24#45
仁兄, 两三岁小孩能同成年人相提并论吗? 这样笼而统之的结论站得住脚吗? 是不是把自己降低到两三岁孩子的水平了?

天啊,很多人赞同随地大便行为,向流浪汉标准看齐。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4#46
天啊,很多人赞同随地大便行为,向流浪汉标准看齐。

说的孩童啊,中文阅读能力是不是差了点儿。

profile : 2014-04-24#47
中国有尿不湿才几年啊?

估计这里很多大陆来的家长孩子20以上的在孩子小时都没见过尿不湿长啥样儿吧?

真能忘本装丫挺。

那些买不起尿不湿的农民家庭咋办?连为人父母的资格都没有了吗?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4#48
园子里肯定有很多小屁孩,从来没带过孩子,也不知道自己怎么长大的,所以脑袋转不过弯来。小孩优先使用厕所,紧急情况下就地解决,多么正常的事情啊,竟然还要来反对,真是鸡同鸭讲。

profile : 2014-04-24#49
园子里肯定有很多小屁孩,从来没带过孩子,也不知道自己怎么长大的,所以脑袋转不过弯来。小孩优先使用厕所,紧急情况下就地解决,多么正常的事情啊,竟然还要来反对,真是鸡同鸭讲。

:wdb37::wdb10:

不知道自己怎么长大的那是白痴啊。

科学养猪 : 2014-04-24#50
我来帮大家总结一下。

部分心理扭曲ID,煽动网友情绪,宣扬民族仇恨。昆明砍人事件如此,综艺节目茶叶蛋故事如此,香港闹市随地便溺事件亦如此。

阳光下没有新鲜事。 大家有脑子的,请独立思考。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4#51
我来帮大家总结一下。

部分心理扭曲ID,煽动网友情绪,宣扬民族仇恨。昆明砍人事件如此,综艺节目茶叶蛋故事如此,香港闹市随地便溺事件亦如此。

阳光下没有新鲜事。 大家有脑子的,请独立思考。

这里的网友还真分两派,有一派义愤填膺的批判孩童大街尿尿的“不文明”行为。
好吧,我假设这些人从来没带过孩子;或者虐待过孩子,无论多热的天,只要在户外,就套个尿不湿,如此,如果幼儿便到尿不湿上了,还得夹着一坨屎走来走去的找厕所去换(当街换多“不文明”啊),真的是很“虚伪的文明”啊。

pizza-pizza : 2014-04-24#52
尿在你家地板上或者你的车里,也没问题吗?当街撒尿不文明,碰上香港贱种,问题就更大,比如人家会对你小孩的生殖器拍照.

Kaitian : 2014-04-24#53
养猪的看起来想从良的样子, 喋喋不休地批人家"部分心理扭曲ID,煽动网友情绪,宣扬民族仇恨。昆明砍人事件如此,综艺节目茶叶蛋故事如此,香港闹市随地便溺事件亦如此."

真是这么回事吗? 这位自吹自擂包打天下的"有教养的富豪"真是立地成佛了吗? 猪真能上树吗? 大家都授权了他"来帮大家总结一下"吗? BFDL仁兄的话一针见血地阐明了答案: "如果都像朱楚生的那样的教养,那不止是华人的灾难,而是世界性的灾难,朱楚生啊朱楚生!!!!"

原来他是在对着镜子给自己画象. 有不同意在下看法的新id, 不妨回头去浏览下他的发言, 即可见一斑. 猪倌儿现在有点穿越到他老师撒大师的意境里去了. 他能瞬间华丽转身调整过来, 在下还真有点鄂然, 跟不上他的节奏了. 哈哈. 还有完没完?


我来帮大家总结一下。

部分心理扭曲ID,煽动网友情绪,宣扬民族仇恨。昆明砍人事件如此,综艺节目茶叶蛋故事如此,香港闹市随地便溺事件亦如此。

阳光下没有新鲜事。 大家有脑子的,请独立思考。

ngyuhei2010 : 2014-04-24#54

这里的网友还真分两派,有一派义愤填膺的批判孩童大街尿尿的“不文明”行为。
好吧,我假设这些人从来没带过孩子;或者虐待过孩子,无论多热的天,只要在户外,就套个尿不湿,如此,如果幼儿便到尿不湿上了,还得夹着一坨屎走来走去的找厕所去换(当街换多“不文明”啊),真的是很“虚伪的文明”啊。
还別说,香港的父母还真是无论多热,只要小孩子还没有忍大小便的能力,就会穿纸尿裤出门。在不舒服与自己小孩的个人隐私被暴露之间,他们宁愿选不舒服。在图中那对父母居然可以让小孩子在那么多人面前脱裤,不知如何想的?不怕小孩子长大后埋怨吗?

xiojian : 2014-04-24#55
是拉屎啊 不是尿尿

我爱摩尔 : 2014-04-24#56
作为真正带过孩子的妈妈,我能体会不养儿不知父母恩。

记得一次看圣诞游行,所有的商家和Office的厕所都是关的,只有一家麦当劳的厕所是开门的,当时宝宝刚三岁,已经Toilet Training了,可以不用带尿布了。排队上厕所的N长,开始排队等,等了一会,宝宝实在受不了了,直揪。我厚着脸皮去求排在前面的人,遭到坚决的拒绝。

已经是11月份中的多伦多了,我不知道多少“文明”的妈妈会选择看着宝宝,就这样看着宝宝尿在自己的裤子里。然后穿着湿裤子在看几个小时的室外游行。

总之,我是个“不文明”的,甚至有人说“丢了中国人脸的“妈妈,我绕道后面已经关门的Offfice没人看到的后院边上,给宝宝解决了一下。

也许有人说我野蛮,也许有人说我没教养,也许有人为我这样的人也是中国人感到羞耻,但是坦率的告知那些人:Who Care!

分享另外一个插曲,看游行的时候,我是个粗心的妈妈,没给宝宝带手套,等游行的时间长,孩子的小手冻的通红,走过来分发糖果的漂亮女孩子,带着一副红色的毛线手套,注意到这个细节,把自己的毛线手套脱下来,给了宝宝,开心的对宝宝说”Happy Christmas".我当时接过手套,真的觉得她是圣诞老人派来的。

我相信,这个女孩子应该能理解和包容我的行为,相反刚刚果断拒绝给我插队的人,倒是很有可能出来指责我的“不文明”。人心地是否善良,不是以你是否“文明”区分的,其实是Common Sense。

BTW:香港人这么仇恨大陆人,其实是有众所周知的理由的。我是可以理解香港人的仇恨。但是作为普通人,我不会再去香港。希望我们的同胞能多多团结,不要有一天,加拿大也变成香港这种气氛,因为我可以说,我再也不去香港了,但是我没有勇气说:我再也不去加拿大。

遥月 : 2014-04-24#57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突然间有个人急冲冲的从一个角落里起身跑起来,怀里还抱着一个女童,只见这个女童身下像洒水一样喷涌,明显家长是抱着孩子急奔卫生间,卫生间已经人满为患,门口有好几个排队的,此处卫生间只有一个便器,刚好一个人从里面出来,排队的第一个人刚要迈步进去,后面那个人看到女童失禁的场景,立马揪着前面人的后脖领子拽了出来,手真快,幸亏前面那个人还没扒下裤子...

nfpa70 : 2014-04-24#58
写的真好。
是个好妈妈。
众所周知的理由,呵呵。混落套的感觉确实比较糟,会让没品的人抓狂和崩溃。

作为真正带过孩子的妈妈,我能体会不养儿不知父母恩。

记得一次看圣诞游行,所有的商家和Office的厕所都是关的,只有一家麦当劳的厕所是开门的,当时宝宝刚三岁,已经Toilet Training了,可以不用带尿布了。排队上厕所的N长,开始排队等,等了一会,宝宝实在受不了了,直揪。我厚着脸皮去求排在前面的人,遭到坚决的拒绝。

已经是11月份中的多伦多了,我不知道多少“文明”的妈妈会选择看着宝宝,就这样看着宝宝尿在自己的裤子里。然后穿着湿裤子在看几个小时的室外游行。

总之,我是个“不文明”的,甚至有人说“丢了中国人脸的“妈妈,我绕道后面已经关门的Offfice没人看到的后院边上,给宝宝解决了一下。

也许有人说我野蛮,也许有人说我没教养,也许有人为我这样的人也是中国人感到羞耻,但是坦率的告知那些人:Who Care!

分享另外一个插曲,看游行的时候,我是个粗心的妈妈,没给宝宝带手套,等游行的时间长,孩子的小手冻的通红,走过来分发糖果的漂亮女孩子,带着一副红色的毛线手套,注意到这个细节,把自己的毛线手套脱下来,给了宝宝,开心的对宝宝说”Happy Christmas".我当时接过手套,真的觉得她是圣诞老人派来的。

我相信,这个女孩子应该能理解和包容我的行为,相反刚刚果断拒绝给我插队的人,倒是很有可能出来指责我的“不文明”。人心地是否善良,不是以你是否“文明”区分的,其实是Common Sense。

BTW:香港人这么仇恨大陆人,其实是有众所周知的理由的。我是可以理解香港人的仇恨。但是作为普通人,我不会再去香港。希望我们的同胞能多多团结,不要有一天,加拿大也变成香港这种气氛,因为我可以说,我再也不去香港了,但是我没有勇气说:我再也不去加拿大。

gaoyi_2000 : 2014-04-24#59
我来帮大家总结一下。

部分心理扭曲ID,煽动网友情绪,宣扬民族仇恨。昆明砍人事件如此,综艺节目茶叶蛋故事如此,香港闹市随地便溺事件亦如此。

阳光下没有新鲜事。 大家有脑子的,请独立思考。
你总是谈法律,总是谈文明,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文明,你知道么?香港法律属于英美法系,其法理核心是以人为本,简单说就是不按法律条文死扣,按平民组成的陪审团的公序良俗来判案。西方文明的核心是什么,是包容,不懂的可以查英美法和西方文明史文献。在世界各地,为什么要给老弱病残幼在公汽上让座,因为他们是弱者,你妈的两岁伢排屎,排尿,他大脑神经都没有发育完全,你要他去控制,你们是不是违反人道,比如说,香港一老人,大小便失禁,屎从裤管里流到地面,你说他不文明,要围着他不让走,一起拍他的照么?再说,为经监护人同意,拍照,惊吓儿童,限制监护人自由,是那么门子法律和文明,在你们所谓推崇的所谓自己想像的法律之前先读哈子专业书籍,看看自己违背了法律,还是人家违背了。另外,按照英美法系,就是香港法来判案,按现在大部分的民意,限制,拍照,不是蓄意小便的儿童就是违反法律精神的行为,更不要谈文明了!懂不?

科学养猪 : 2014-04-24#60
你总是谈法律,总是谈文明,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文明,你知道么?香港法律属于英美法系,其法理核心是以人为本,简单说就是不按法律条文死扣,按平民组成的陪审团的公序良俗来判案。西方文明的核心是什么,是包容,不懂的可以查英美法和西方文明史文献。在世界各地,为什么要给老弱病残幼在公汽上让座,因为他们是弱者,你妈的两岁伢排屎,排尿,他大脑神经都没有发育完全,你要他去控制,你们是不是违反人道,比如说,香港一老人,大小便失禁,屎从裤管里流到地面,你说他不文明,要围着他不让走,一起拍他的照么?再说,为经监护人同意,拍照,惊吓儿童,限制监护人自由,是那么门子法律和文明,在你们所谓推崇的所谓自己想像的法律之前先读哈子专业书籍,看看自己违背了法律,还是人家违背了。另外,按照英美法系,就是香港法来判案,按现在大部分的民意,限制,拍照,不是蓄意小便的儿童就是违反法律精神的行为,更不要谈文明了!懂不?

嗯,懂了。

我再次帮大家总结一下。

部分心理扭曲ID,煽动网友情绪,宣扬民族仇恨。昆明砍人事件如此,综艺节目茶叶蛋故事如此,香港闹市随地便溺事件亦如此。

阳光下没有新鲜事。 大家有脑子的,请独立思考。

snowbearbear : 2014-04-24#61
作为真正带过孩子的妈妈,我能体会不养儿不知父母恩。

记得一次看圣诞游行,所有的商家和Office的厕所都是关的,只有一家麦当劳的厕所是开门的,当时宝宝刚三岁,已经Toilet Training了,可以不用带尿布了。排队上厕所的N长,开始排队等,等了一会,宝宝实在受不了了,直揪。我厚着脸皮去求排在前面的人,遭到坚决的拒绝。

已经是11月份中的多伦多了,我不知道多少“文明”的妈妈会选择看着宝宝,就这样看着宝宝尿在自己的裤子里。然后穿着湿裤子在看几个小时的室外游行。

总之,我是个“不文明”的,甚至有人说“丢了中国人脸的“妈妈,我绕道后面已经关门的Offfice没人看到的后院边上,给宝宝解决了一下。

也许有人说我野蛮,也许有人说我没教养,也许有人为我这样的人也是中国人感到羞耻,但是坦率的告知那些人:Who Care!

分享另外一个插曲,看游行的时候,我是个粗心的妈妈,没给宝宝带手套,等游行的时间长,孩子的小手冻的通红,走过来分发糖果的漂亮女孩子,带着一副红色的毛线手套,注意到这个细节,把自己的毛线手套脱下来,给了宝宝,开心的对宝宝说”Happy Christmas".我当时接过手套,真的觉得她是圣诞老人派来的。

我相信,这个女孩子应该能理解和包容我的行为,相反刚刚果断拒绝给我插队的人,倒是很有可能出来指责我的“不文明”。人心地是否善良,不是以你是否“文明”区分的,其实是Common Sense。

BTW:香港人这么仇恨大陆人,其实是有众所周知的理由的。我是可以理解香港人的仇恨。但是作为普通人,我不会再去香港。希望我们的同胞能多多团结,不要有一天,加拿大也变成香港这种气氛,因为我可以说,我再也不去香港了,但是我没有勇气说:我再也不去加拿大。
赞。
没有人说孩子不能内急,内急了也只有一招尿搞身上。

躲到没人的楼梯间,僻静处,小树丛边,清理干净,都没问题,谁会不理解呢。
如果那真是女孩,爹妈这么当众脱孩子裤子,怎么教育孩子的羞耻感和隐私意识?百思不得其解,损人不理解的事非要干吗,还理直气壮。唉。
希望这是事后,再也见不到华人被拍的场景。其他族裔这么干,俺才不Care呢。全民不当这是回事的地方,有几个是发达国家?穷乡僻壤,民风刁钻,不去也罢。

秋天的风 : 2014-04-24#62
什么世道,谁TMD定义的文明的标准?这个社会发展到要去批判二岁BB的一泡尿?
----------大爱这句话.


小童就地解决问题是他的天然权利。
人性是第一位的,没有人性,何来文明?

3322 : 2014-04-24#63
小孩忍不住时当街便便尿尿,完事后家长清洁环境。孩童机体发育不全,无责;大人尽到清理义务,无责。但一群人装文明,人模狗样的在旁边指责孩童尿尿,凭什么?你小时候就没在路边尿过?还有人要求说对不起,对不起你个猪头!别忘了你肚子里就有一泡屎,没厕所用时你不尿在裤子里就尿在马路上!你小时候就在街边尿尿咧,喔,现在长大了,“文明”了,认为二岁小BB当街尿尿是不文明的行为了!不可容忍,要拍照取证了!靠,是谁教育出这么一堆不要脸的二鬼子?

不文明?你告诉我文明是什么?系个尿不湿就是文明?是喔,你老板可以系个尿不湿,跟你聊工作时,边聊边尿,好文明咧。文明的标志,尿不湿!1961年这世界才开始给小童使用呢,你的父母都好不文明咧。
告诉我文明是什么?小童露个鸡鸡不文明,同性恋当街对嘴儿就文明?小童偶尔当街尿尿,要拍照取证,天体海滩大人露鸡鸡咪咪满地跑,好文明咧?!一肚子男盗女娼的文明标准!
什么世道,谁TMD定义的文明的标准?这个社会发展到要去批判二岁BB的一泡尿?
你肚子里就有一袋子尿,一泡尿就这么可怕?不喜欢,自己走开就得,别人请你观赏啦?装B,装文明,虚伪无底线!
[FONT=仿宋]请大家跟我念二十遍《孩童洒水歌》:[/FONT]

[FONT=仿宋]我是小小孩童
想在哪里尿
就在哪里尿
[/FONT]


[FONT=仿宋]我对着天空尿
彩虹出现了
[/FONT]


[FONT=仿宋]我对着大地尿
小溪出现了
[/FONT]


[FONT=仿宋]我尿过草地
草变绿了
[/FONT]


[FONT=仿宋]我尿过街道
街道清爽了
[/FONT]


[FONT=仿宋]我尿过屋顶
那是老天在下雨
[/FONT]


[FONT=仿宋]我尿到你的眼
洗去你眼里的迷茫
[/FONT]


[FONT=仿宋]我尿到你的鬓发
洗去你满脑的肮脏
[/FONT]


[FONT=仿宋]别说我不文明
世界多么漂亮
我的眼里没有邪恶
我的心里没有肮脏
[/FONT]


[FONT=仿宋]我有一袋尿
老天给我的权利
想在哪里尿
就在哪里尿
[/FONT]

为了自己的洁癖,偷懒,强迫小孩穿戴不舒服的尿不湿,彰显自己“文明”,是自私的表现。
成年人以自己的自私自利,对小朋友作出超出其发育时段的要求,就是孩童尿尿这个问题的实质。能到洗手间尿,当然好。但没有进洗手间,完全没有道理因此受指责,小童就地解决问题是他的天然权利。


3322 : 2014-04-24#64
成年男女大庭广众的,难道比小孩子尿尿文明?!





3322 : 2014-04-24#65
中国淫民
从此--
站起来尿。
淫你全集啊

3322 : 2014-04-24#66
1.对小孩要宽容。即便是大人不对,但是劝告的时候也要注意保护孩子,伤害到孩子,再怎么对也不对了。
2.过尤不及。孩子的权利也只能孩子享受,不要宣扬大人也可以当街尿。
3.从对孩子的保护来说,即使憋不住了,最好也找个偏僻人少的地方尿,尤其小女孩。

其实从那个港灿微博上对韩国沉船事件的回帖就可以看出他是个有人格缺陷的人。
这是他的回复:@super巴洛特利: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啊啊啦啦啦啦啦,下次铁路

wolf9 : 2014-04-24#67
贴个法律方面的,较长:
网友:从香港法律角度看大陆孩子在港街头小便案
字号:小中大
2014-04-23 07:29:09
更多

536

关键字 >> 香港大陆夫妻香港街头香港街头小便孩子小便港人冲突香港法律香港基本法法律角度
4月21日,凤凰视频公开了一则经过剪辑的视频,视频中内地夫妇让2岁女儿当街小便后还与香港人发生冲突。该视频并未展现事件的全过程,看不到内地夫妇厕所排队未果,小女孩母亲用纸尿裤接住尿液并装入包中的情况。



视频截图

视频一出,引起网络热议,新浪财经欧洲站站长郝倩就刊文:港人拍女童私处是西方文明?一位名为黎蝸藤的网友在其个人博客上刊载了文章,以他的角度解读香港法律,分析了这一事件中的各个环节。

(以下来自作者博客原文)

4月15日,一对年轻的内地夫妇带着一个两岁小女童在香港游玩,在西洋菜街因为找不到厕所而让小童在大街上小便,有香港人拍照并“劝喻”,最后产生纠纷,报警后,妻子因涉嫌袭击他人罪而被捕。此事发生后,不出意外地引发新一轮的内地——香港的骂战,为已经极为紧张的中港关系再加上一条稻草。

事件发生后,很多人对此进行评论。一位自称在美国任教的博主心路独舞,写了一篇《都是谁在丢华人的脸》,把矛头直指内地夫妇,其内容无非就是中国人不文明不讲规矩一套。我们一般都认为自称在美国任教的人是文明理性的,但这个心路独舞却让人大跌眼镜。从善意角度出发,他是出于对香港法律的无知以及对实际情况的不了解;从正常角度出发,这种有什么事首先指责中国人素质不行的见解几乎可以肯定是出于一种陈旧的有色眼镜,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在心理上的自贱。

关于这个问题的道德讨论很多,大部分人都认为尽管一般说来在大街上大小便“不对”,但小朋友在这种情况下是情有可原的。我主要从法律的角度说一下为什么对小朋友和家长的指责是错误的。

在香港的法律中,对在大街上不许大小便的法规在132bk章《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中。法例第8条规定:

(1) 任何人不得在以下地方大小便─:

(a) 任何街道、公眾地方或公眾看得見的地方;

(b) 建築物的任何公用部分,而該公用部分並非洗手間或水廁。

(2) 任何正在照顧或看管一名12歲以下兒童的人,不得在沒有合理因由下,准許該兒童在以下地方大小便─

(a) 任何街道、公眾地方或公眾看得見的地方;或

(b) 建築物的任何公用部分,而該公用部分並非洗手間或水廁。

根据这个法例,该女小童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但是,我要说这条法例的相关规定是一条恶法:因为它一刀切地规定了不得在公众场所这个“地点”大小便,而没有排除符合情理的“方式”。于是根据这个法例,无数人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比如一个带着尿布的婴儿在公众场所排泄是违法的,尽管他带着尿布,但是他仍然在公众场所排泄了,所以他还是违法了。

又比如,在大型活动中,很多人会带着成人纸尿布以免除找厕所之苦。但根据这个法例,他们只要在公众场所排泄了,即便排泄在尿布中,也属于违法行为。

更有甚者,即便一个人忍不住被迫尿裤子,这样的尴尬同样是违法的,因为他仍然在公众场所排泄了。

因此,这条只规定地点不排除合理的方式的法例是一条不符合公众常识的法例,是典型的恶法。

我们再假设一下内地夫妇在当时有什么选择呢?他们找不到厕所(据女童父母解释是厕所排队过长,观察者网注),而女童又要排泄。这使他们不得不采用权宜之计。但他们会发觉,他们能够想出的所有权宜之计都是违反这条可笑的法律的:只要不在私人地方或者厕所排泄,就属于违法,即便戴上纸尿布,或者甚至排泄在裤子上,也是“在公众场所大小便”。他们选择了其中的一种方法,即用尿布接着排泄物的办法。这个可能不是最好的办法,但也肯定不是最差的办法。从镜头上看,小童的排泄都在纸尿布上,并没有对环境造成损害。最重要的是,法例并没有规定各种方式之间在法律上有什么不同,这个“好”与“不好”只是我自己根据常识的判断,并不是法律上的差异。

人要排泄是天赋人权,不能仅仅因为找不到厕所就不排泄(俗话说“人不能被尿憋死”),如果夫妇有办法证明当时他们确实找不到可用的厕所(比如他们不知道哪里有,语言不通而无法得到指引,或者厕所排长龙),这可笑的法律又杜绝了其他一切可以保障这个人权的可能性,那么他们完全可以不被这条恶法所约束。在一个“法治”而非“法制”的社会(比如香港),“恶法”是可以不遵守的,特别是违反天赋人权和社会公义的恶法。如果该夫妇因此受检控,完全可以用“恶法”的理由抗辩。

无疑,在香港并没有出现排泄在纸尿布上而成功被控违法的案例(就我所知),而香港是一个实行普通法的地方,案例很大程度上替代了字面上的解释,这使实际上这条法例变得宽松(以致恶法不恶)。但你无法要求一个旅客熟悉香港所有的案例(这是律师的事),他们最合乎情理的处境是按照法例的条文去理解。只要该夫妇在法庭上声称他们知道香港有这条法例,而在当时无法在不违法的情况下维护天赋人权,法庭就应当判决他们无罪。

无可置疑,在大街上随地大小便是一种不受欢迎的行为,但凡事都有例外。带过小朋友的出门的人都应该能够体会这种随时有可能需要面对这种问题的困难,而有这种恶法的存在让守法的人也被逼违法,这使他们的情况更为值得同情。同时我也建议,香港拿着高薪的公务员应该好好检讨一下这条法例,而尊贵的立法会议员也理应督促政府去修改这条明显违背常识的法例。

此外,我再说一下内地父亲“抢”拍摄者的相机记忆卡的法律问题。在小童便溺期间,有人用手机拍摄过程(后来还放上网)。家长去“争夺”相机记忆卡,引起了第二轮冲突。

这个过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个拍摄者首先涉嫌犯罪,这个父亲的行为完全正当。

尽管拍摄者在公众场合有拍摄的自由。但是由于这个拍摄的对象是年仅两岁的女小童便溺的图像,这种自由就受到限制。香港法例579章《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禁止儿童色情物品的生产、管有和发布。儿童便溺的图片和影像是儿童色情物品的一种。根据第三条第三款:

(3) 任何人管有兒童色情物品(除非在該兒童色情物品中他是唯一的色情描劃對象),即屬犯罪:

(a)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0000及監禁5年;或

(b)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00及監禁2年。

注意,在香港,管有儿童色情物品不仅仅是违法,而是犯罪,是重罪。即便你不是生产者,不是传播者,仅仅在你的记忆卡或者电脑上存放着儿童色情物品就是重罪。

这个拍摄者的拍摄行为有“生产“儿童色情物品的嫌疑(对生产的定义可能有争议,特别是在公开场所的拍摄,这里不深究),但他在相机记忆卡上留有这个图像则是确定无疑的“管有”这个物品。尽管他当时尚未已经“发布”,但是由于他既已经录制,他又自称记者,于是也有合理理由怀疑他有可能进行发布(事实上,其他相关资料也确实发布了)。

因此,这个父亲争夺相机记忆卡,是中止拍摄者正在进行的“生产” 和“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的犯罪行为的正当手段,又是防止他“发布” 儿童色情物品的犯罪行为的必要手段,完全合法合理。这个父亲完全有理由向香港警方报案,要求警方调查并起诉。

还有人问我,这对父母让女儿在公共场所暴露私处是否违法,这里也简单说一下。关于暴露私处的法例是200章《刑事罪行條例》148条《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

(1) 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分,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及監禁6個月。

(2) 年齡在12歲以下的人,不會僅因沐浴時不穿衣服而犯第(1)款所訂罪行。

这里没有说在公众场合因大小便而暴露私处的问题。但是香港实行普通法,在第二款规定12岁以下的小童可以因沐浴而裸露身体,这条规定可以合逻辑地应用在大小便之上。因此,年仅2岁的小童因为大小便的原因而在公众场合暴露私处并不违法。如果是12岁以上的人,这就是犯罪行为。

因此,在该案例下,父母出于儿童需要排泄的原因而让儿童暴露身体是不违反这个条例的。路人看到了也不违法,但是如果像这名港人一样拍照的话,这就是犯罪行为,至少触犯了管有儿童猥亵物品的重罪。

(以上来自作者博客原文,原文链接

东枫楼 : 2014-04-24#68

尿在你家地板上或者你的车里,也没问题吗?当街撒尿不文明,碰上香港贱种,问题就更大,比如人家会对你小孩的生殖器拍照.
车里有孩童,高速上没地儿尿,就尿到车里了,尿了就尿了,别把小孩当大人审判。
有人拍照,是拍照的人犯错。先指责犯错的人,毋须先指责自己

东枫楼 : 2014-04-24#69


还別说,香港的父母还真是无论多热,只要小孩子还没有忍大小便的能力,就会穿纸尿裤出门。在不舒服与自己小孩的个人隐私被暴露之间,他们宁愿选不舒服。在图中那对父母居然可以让小孩子在那么多人面前脱裤,不知如何想的?不怕小孩子长大后埋怨吗?
小屁孩露个鸡鸡,不算什么隐私,这里这么网友,小时候几个没有露过?你们现在都在埋怨吗?
如果社会要把小孩当黄花闺女对待,把小娃娃的小鸡鸡赋予成年人“性”的概念,只能说明这个社会变态太多,多到无法忽视。因为成年人的变态,而对小孩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这不是文明的含义,充其量是在变态社会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

eroad : 2014-04-24#70
顶楼主的贴子,尤其是诗歌!‘

踩 尿布豕 文化,尿布豕是父母的好帮手,也是偷懒的好工具。做为父母,应该早点辛勤把尿把,培养孩子自主大小便。即便自己做不到,让孩子兜着尿布豕上了幼儿园,我们尊重你做为父母对孩子的安排,但请别宣扬什么尿布豕文化!

等你老了,自己戴上尿布豕,就知道它的滋味了。反正,我的两个孩子,没有一个喜欢尿布豕的。带上,也自己拽掉。孩子小不能反抗,不要以为他们就喜欢尿布豕。

rowena : 2014-04-24#71
帖子里的跳梁小丑真不少。。鄙视!!

pmm : 2014-04-24#72
各国文化风俗不同。国内的小朋友穿开裆裤,这儿没有这个习惯(风俗)。
入乡随俗也是自古名言。

doudou0963 : 2014-04-24#73
随地便溺怎么就对了?尤其是在闹市。无论是多大的孩子,孩子不懂事儿,你家长怎么就不知道提前做足准备?或实在不成也找个僻静地儿?如果在地铁上,你也一样让孩子随地便溺?香港人不能忍,想想大马路上一个孩子当你面解手,你怎么想?港人做法不对,随地便溺难道不欠妥?纸尿裤能拿到手里,就不能帮小童穿在身上?孩子穿着不舒服,当街便溺就舒服了?一个小童没关系,那么多孩子都这么做,香港还怎么称为香港?香港人怎么那么无动于衷看着孩子当街解手?为什么人家不能生气 ?

careson : 2014-04-24#74
顶起来!支持! 一堆泯灭人性的香港人

东枫楼 : 2014-04-24#75
随地便溺怎么就对了?尤其是在闹市。无论是多大的孩子,孩子不懂事儿,你家长怎么就不知道提前做足准备?或实在不成也找个僻静地儿?如果在地铁上,你也一样让孩子随地便溺?香港人不能忍,想想大马路上一个孩子当你面解手,你怎么想?港人做法不对,随地便溺难道不欠妥?纸尿裤能拿到手里,就不能帮小童穿在身上?孩子穿着不舒服,当街便溺就舒服了?一个小童没关系,那么多孩子都这么做,香港还怎么称为香港?香港人怎么那么无动于衷看着孩子当街解手?为什么人家不能生气 ?
带过娃娃没?二岁的娃娃你让他忍着去找地儿?他忍得了吗?
香港怎么啦?香港就得香?香港人每天不拉屎啊?香港人尿急了都拉裤子里? 你家娃娃要是深圳海岸城逛,别急了就地解决一下,绝对没有人无聊到去拍照!这是包容,包容才是真正的文明,高素质!
“香港人怎么那么无动于衷看着孩子当街解手?”,谁请“香”港人看人解手啦,不喜欢不会滚远点儿?喔,他们喜欢看,还要拍照留念呢,港灿啊,啥人啊,嘿嘿。
香港人就是自私自利! 把屎尿填埋场修在后海湾,那地儿是深圳主城区正对面,是香港的荒山。他们好文明呢,自己爱干净,就把粪池修在邻居家门口,还辩解这是我的地儿,我爱建啥就建啥,没有一点做邻居的公德心。成年人干的喔,所以啊,别扯什么“香”港。

shangshanruishui : 2014-04-24#76
孩童也不能光着屁股蹲在大街上大便,而且父母也没有马上捡起来大便,只用纸巾盖着。你不是觉得这样也是可以理解吧?

说的孩童啊,中文阅读能力是不是差了点儿。

东枫楼 : 2014-04-24#77
孩童也不能光着屁股蹲在大街上大便,而且父母也没有马上捡起来大便,只用纸巾盖着。你不是觉得这样也是可以理解吧?
孩童光着屁股,观众有生理反应啦?为啥孩童就不能光屁股?为啥香港约定12岁以下孩童可在公共场所沐浴?定这个规矩时,估计香港变态还不多,变态社会才对孩童光屁股有意见。
什么叫“马上”捡起来?你是想论证“应该先收拾地上的,然后才能擦屁股”?

shangshanruishui : 2014-04-24#78
http://tieba.baidu.com/p/908129473
这两天香港的一个热门话题,就是这张照片。有香港市民目睹两名女子,在香港的大型商场海港城,当众帮看上去二岁的孩子大便,之后还留下地上的“黄金”。

照片放上网络,引起网民讨论,香港的报纸采访目击者。这位市民说,当时旁边的一名店员拿了一张传单给家长,让她们垫在地上,但是家长没有这样做,其中一个 帮孩子擦完屁股,然后把手在孩子的外套上擦了擦,带着孩子继续逛街。之所以大家猜测是内地游客,因为她们用普通话责怪孩子,“脏死了”。 不少网友表示,无法接受这样的事情,太没有公德心,而不少人更是开始列举内地游客在香港的种种不恰当行为,比如让小孩子在公共场合小便,在地铁吃东西,挖 脚趾,随地吐痰等等。

shangshanruishui : 2014-04-24#79
问题是随街拉屎,而且没有马上捡起,没有公德心。

孩童光着屁股,观众有生理反应啦?为啥孩童就不能光屁股?为啥香港约定12岁以下孩童可在公共场所沐浴?定这个规矩时,估计香港变态还不多,变态社会才对孩童光屁股有意见。
什么叫“马上”捡起来?你是想论证“应该先收拾地上的,然后才能擦屁股”?

东枫楼 : 2014-04-24#80
http://tieba.baidu.com/p/908129473
这两天香港的一个热门话题,就是这张照片。有香港市民目睹两名女子,在香港的大型商场海港城,当众帮看上去二岁的孩子大便,之后还留下地上的“黄金”。

照片放上网络,引起网民讨论,香港的报纸采访目击者。这位市民说,当时旁边的一名店员拿了一张传单给家长,让她们垫在地上,但是家长没有这样做,其中一个 帮孩子擦完屁股,然后把手在孩子的外套上擦了擦,带着孩子继续逛街。之所以大家猜测是内地游客,因为她们用普通话责怪孩子,“脏死了”。 不少网友表示,无法接受这样的事情,太没有公德心,而不少人更是开始列举内地游客在香港的种种不恰当行为,比如让小孩子在公共场合小便,在地铁吃东西,挖 脚趾,随地吐痰等等。
做做下面的功课,再来批判一个群体,否则最多只有权利去批评某一个个人:
1、给出个比例,有多少内地游客游香港,有多少当街大便的不收拾的。
2、调查游客数量使得香港热点瞬时人口增加20%的情况洗,该区域的厕所数量有没有增加。

东枫楼 : 2014-04-24#81
问题是随街拉屎,而且没有马上捡起,没有公德心。
你说说马上捡起是什么意思吧,不能先擦屁股再拣,非得先拣再擦屁股?您真是一朵奇葩。
像您这样有洁癖的人,不宜在大街行走,麻雀蚂蚁汽车都在大街留下痕迹,脏的很啦,连你吸的空气都是别人的嘴里吐出来的,这样多不为生啊,上火星去吧。

shangshanruishui : 2014-04-24#82
当然是一边拉一边捡,大街不是厕所,而且那位爸爸也可以捡。你这样想更是一朵奇奇葩。
根据香港法律,乱丢垃圾是要被罚款1500,不知道大便又多少呢?

你说说马上捡起是什么意思吧,不能先擦屁股再拣,非得先拣再擦屁股?您真是一朵奇葩。

东枫楼 : 2014-04-24#83
港人就是个抱怨帝。从不想一想,如何适应庞大的游客群,比如是否应该扩建公共设施;你香港的接待能力是多少,是否该限制签证的数量。一张嘴就是抱怨,纯粹一副只想赚钱不愿付出的表情,对于这样的抱怨帝,陆客根本就不必刁他们。

东枫楼 : 2014-04-24#84
当然是一边拉一边捡,大街不是厕所,而且那位爸爸也可以捡。你这样想更是一朵奇奇葩。
根据香港法律,乱丢垃圾是要被罚款1500,不知道大便又多少呢?
可惜啊,香港法律允许小孩当街大便。 一边拉一边捡多慢,多不文明?应该还没拉出来时,直接用手扣出来,赶紧包好别让人看见,嘿嘿,像你这样吹毛求疵的奇葩,甚是少见。太二,不回复了。

bbjj : 2014-04-24#85
随地便溺怎么就对了?尤其是在闹市。无论是多大的孩子,孩子不懂事儿,你家长怎么就不知道提前做足准备?或实在不成也找个僻静地儿?如果在地铁上,你也一样让孩子随地便溺?香港人不能忍,想想大马路上一个孩子当你面解手,你怎么想?港人做法不对,随地便溺难道不欠妥?纸尿裤能拿到手里,就不能帮小童穿在身上?孩子穿着不舒服,当街便溺就舒服了?一个小童没关系,那么多孩子都这么做,香港还怎么称为香港?香港人怎么那么无动于衷看着孩子当街解手?为什么人家不能生气 ?
同意这个,家长应付主要责任,随地大小便哪里都不能,否则周围环境谁能容忍,说到自私,大家都自私,为了小孩舒服不穿纸尿裤本身就是自私的行为,要小孩舒服可以,那你呆在家里不要到处走还旅游,反正两三岁小孩不见得自己想去旅游。

sunj0606 : 2014-04-24#86
楼主写的好!

shangshanruishui : 2014-04-25#87
谁说香港法律允许小孩当街大便? 可别误导群众.
当街大便还说別人吹毛求疵, 你才奇葩.

可惜啊,香港法律允许小孩当街大便。 一边拉一边捡多慢,多不文明?应该还没拉出来时,直接用手扣出来,赶紧包好别让人看见,嘿嘿,像你这样吹毛求疵的奇葩,甚是少见。太二,不回复了。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5#88
谁说香港法律允许小孩当街大便? 可别误导群众.
当街大便还说別人吹毛求疵, 你才奇葩.

还真不是误导,我在40楼贴了图,香港法规允许小童在有理由的情况下街边大便。

lpsun : 2014-04-25#89
(转)文明的意义除了不当街便溺,还有善意与宽容,前者是表象,后者才是根本。真正的文明,是碰到这样的情况,走过去善意咨询那位母亲是否需要帮忙,或者指引她找到厕所,而不是冷漠地拍照当成渲染大陆人素质低下的又一个证据。大陆人的素质的确有待提高,但香港人的文明同样需要提升。

shangshanruishui : 2014-04-25#90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5#91

为什么一个可以容忍同性恋露鸡鸡咪咪游行的社会,一个设置吸毒区的社会,一个容许卖淫的社会,不能容忍小朋友的一泡尿?非得照下来到处去批评?
这位阿拉批评过游行的光屁股男没有?若没有,为什么总是苛求同胞,宽容洋人呢?

科学养猪 : 2014-04-25#92
为什么一个可以容忍同性恋露鸡鸡咪咪游行的社会,一个设置吸毒区的社会,一个容许卖淫的社会,不能容忍小朋友的一泡尿?非得照下来到处去批评?
这位阿拉批评过游行的光屁股男没有?若没有,为什么总是苛求同胞,宽容洋人呢?
这是比烂思维,不好。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5#93
这是比烂思维,不好。

你是说“同性恋露鸡鸡咪咪游行、设置吸毒区、容许卖淫”是烂? 养猪啊,这是加拿大,你咋能说这是烂呢? 这是包容,是自由,是民主,是文明。

科学养猪 : 2014-04-25#94
你是说“同性恋露鸡鸡咪咪游行、设置吸毒区、容许卖淫”是烂? 养猪啊,这是加拿大,你咋能说这是烂呢? 这是包容,是自由,是民主,是文明。
别激动。 你摸着良心问下自己,你挣钱养家最终希望过一个怎样的生活状态。你真的愿意在闹市街头让你孩子随地大小便然后把说教你的人骂个狗血喷头才有幸福感吗?

错了就是错了,你再跟我争,你心里也知道这是错的。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5#95
别激动。 你摸着良心问下自己,你挣钱养家最终希望过一个怎样的生活状态。你真的愿意在闹市街头让你孩子随地大小便然后把说教你的人骂个狗血喷头才有幸福感吗?

错了就是错了,你再跟我争,你心里也知道这是错的。

我是真心认为小孩就可以在街头拉尿,谁敢骂,我就扁他。养猪家的孩子,从来没在街边浇过花花草草?你发誓没有,我就不跟你争。发假誓的后果很严重的,你要是不确定,先回去问问你老公。

同性恋是错的吗?现在没有人公开批评同性恋;同理,小孩街边尿尿是错的吗,不应该有人公开批评。 这事情本来就没有对错,关键在于包容,包容才是文明的标志,不是那包尿不湿。

ngyuhei2010 : 2014-04-25#96
在公眾地方便溺其實是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條的「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等」,根據法例,任何人都不能在公眾地方大小便,或拋擲、放置糞便等發出惡臭或令人厭惡的物品,即使排到排水渠或污水渠內同樣不准許。雖然香港《少年犯條例》列明10歲以下的兒童,法律上不能以刑事責任檢控,但因條例同樣有列明「導致或明知而准許他人將之拋擲或放置」均屬違法,故其同行成年人亦有機會負刑責,最高刑罰為罰款500元及監禁3個月。

东枫楼 : 2014-04-25#97

法规是开了后门的:12岁以下儿童,只要有理由,都可在街道大小便。
成年人杀个人,与儿童杀个人,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成年人尿个尿,与孩童尿个尿,法规也是不同的。

东枫楼 : 2014-04-25#98
在公眾地方便溺其實是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條的「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等」,根據法例,任何人都不能在公眾地方大小便,或拋擲、放置糞便等發出惡臭或令人厭惡的物品,即使排到排水渠或污水渠內同樣不准許。雖然香港《少年犯條例》列明10歲以下的兒童,法律上不能以刑事責任檢控,但因條例同樣有列明「導致或明知而准許他人將之拋擲或放置」均屬違法,故其同行成年人亦有機會負刑責,最高刑罰為罰款500元及監禁3個月。
成年人杀个人,与儿童杀个人,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成年人尿个尿,与孩童尿个尿,法规也是不同的。[/QUOTE]

四川人在温哥华 : 2014-04-25#99
啥事情额?

rowena : 2014-04-25#100
啥事情额?
一个大陆两岁小孩儿在三急之一并且找不到有空位厕所的情况下,在香港街头解决了,被一香港“文明人”拍照而引发了一系列关于文明和教养问题的狗血馒头案。。详细情况请放狗或者找度娘。。

ngyuhei2010 : 2014-04-25#101
成年人杀个人,与儿童杀个人,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成年人尿个尿,与孩童尿个尿,法规也是不同的。
[/QUOTE]
要看清楚,10岁以下的小童当街便溺会免于刑责,但其同行成年人有可能罚款500元及监禁3个月哦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5#102
要看清楚,10岁以下的小童当街便溺会免于刑责,但其同行成年人有可能罚款500元及监禁3个月哦

你引用的《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妨擾罪及雜項罪行”第4条是这样的:
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公眾或無掩蔽的地方或其他不適當的地方大小便;

我引用的《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8条是这样的:
任何正在照顧或看管一名12歲以下兒童的人,不得在沒有合理因由下,准許該兒童在以下地方大小便

好好学习吧,只要有理由可解释,就不是违例,定法律条款的人也担心三急后只能拉裤子里吧。

akita : 2014-04-26#103
楼主既然认同当街尿尿,那何不也把孩子帶到街上展示一下?更应该自己也当街尿尿拉屎呀,这是你的人权吧,奇了怪了,在中国像狗一样的,跑到外面讲起人权來了。看來,楼主意思,当街尿尿好过去廁所,起码方便,还要廁所干嗎?真是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6#104
楼主既然认同当街尿尿,那何不也把孩子帶到街上展示一下?更应该自己也当街尿尿拉屎呀,这是你的人权吧,奇了怪了,在中国像狗一样的,跑到外面讲起人权來了。看來,楼主意思,当街尿尿好过去廁所,起码方便,还要廁所干嗎?真是

别激动。楼主说的是上厕所尿当然最好,但若达不成,只能就地解决的时候,也不必/不应该指责这种行为。

profile : 2014-04-26#105
不文明的行为有政府机构社会机构司法部门新闻机构来管, 几个港青算哪根葱啊, 太拿自己不当群众了。 如果去追究他们自己一生中曾经犯过的过错, 还不知比这对夫妇严重多少呢, 就从他们这种毫无法律意识的行为来看,经常性地侵权犯罪都可能。

普通群众对普通群众只有给对方提供帮助的可能性, 而且还应该经过对方的允许才能提供帮助。 同为升斗小民,几个港青没有监督拍照羞辱其他百姓的权力。如果这样去做, 就是侵权犯罪, 就该接受法律的惩处。

ngyuhei2010 : 2014-04-26#106
你引用的《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妨擾罪及雜項罪行”第4条是这样的:
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公眾或無掩蔽的地方或其他不適當的地方大小便;

我引用的《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8条是这样的:
任何正在照顧或看管一名12歲以下兒童的人,不得在沒有合理因由下,准許該兒童在以下地方大小便

好好学习吧,只要有理由可解释,就不是违例,定法律条款的人也担心三急后只能拉裤子里吧。
是谁需要好好学习啊.
根據法例,任何人都不能在公眾地方大小便,或拋擲、放置糞便等發出惡臭或令人厭惡的物品,即使排到排水渠或污水渠內同樣不准許。雖然香港《少年犯條例》列明10歲以下的兒童,法律上不能以刑事責任檢控,但因條例同樣有列明「導致或明知而准許他人將之拋擲或放置」均屬違法,故其同行成年人亦有機會負刑責,最高刑罰為罰款500元及監禁3個月
这里没说检控12歲以下小童当街大小便,是说检控成人准许他人将粪便等令人厭惡的物品拋擲或放置。法律是抠字眼的,你没违反某些条例,说不定违反另外的条例。当然如果你一定要说小孩子当街大小便在香港合法,欢迎你带小孩子来香港当街大小便。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6#107
是谁需要好好学习啊.
根據法例,任何人都不能在公眾地方大小便,或拋擲、放置糞便等發出惡臭或令人厭惡的物品,即使排到排水渠或污水渠內同樣不准許。雖然香港《少年犯條例》列明10歲以下的兒童,法律上不能以刑事責任檢控,但因條例同樣有列明「導致或明知而准許他人將之拋擲或放置」均屬違法,故其同行成年人亦有機會負刑責,最高刑罰為罰款500元及監禁3個月
这里没说检控12歲以下小童当街大小便,是说检控成人准许他人将粪便等令人厭惡的物品拋擲或放置。法律是抠字眼的,你没违反某些条例,说不定违反另外的条例。当然如果你一定要说小孩子当街大小便在香港合法,欢迎你带小孩子来香港当街大小便。

我是拷贝的原文。而且该条款:《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8条是专门针对在公共场所拉大便行为的。而不是针对把自家夜壶的大便倾倒在那里这个行为。当然应该引用这样明确的条款来判断这个事情。好好学习吧,别用其他条款勉强来套。

ngyuhei2010 : 2014-04-26#108
我是拷贝的原文。而且该条款:《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8条是专门针对在公共场所拉大便行为的。而不是针对把自家夜壶的大便倾倒在那里这个行为。当然应该引用这样明确的条款来判断这个事情。好好学习吧,别用其他条款勉强来套。
这个可不是我用其他条款勉强来套,是香港卢浩辉大律师套用的条款,你如果认为他套用错了,大可以写信给他让他跟你来重读法律。另外我也说过,那些认为小孩子在香港当街大小便合法的人,大可以五一带小孩子来当街便便,到时就不要跳起来说被传媒照相啦,上了报纸啊,香港 人不包容啊等等

我爱摩尔 : 2014-04-26#109
我们小老百姓过日子,图的是个顺心,舒心。

哪里会缺心眼的程度达到,一定要去香港旅游,还要存心去找别扭,真心不敢再去香港了。

看这阵势,以后我即使去深圳,都会选择从广州转机。

不过还是挺怀念过去的香港的,繁荣和有朝气的城市。当时去香港,香港的年轻人给我留下非常好的印象,有活力,英语好,对大陆人特别友好,用蹩脚的普通话帮我指路。 在加拿大也遇到过一个香港的专科医生,是个年轻人,也是非常Nice的人。


祈祷这种被两岸政客们操纵的对立情绪早点结束吧。政治和洗脑真够可怕的。本是同根人,相煎何太急,白白被外人看笑话。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6#110
这个可不是我用其他条款勉强来套,是香港卢浩辉大律师套用的条款,你如果认为他套用错了,大可以写信给他让他跟你来重读法律。另外我也说过,那些认为小孩子在香港当街大小便合法的人,大可以五一带小孩子来当街便便,到时就不要跳起来说被传媒照相啦,上了报纸啊,香港 人不包容啊等等

大律师也比不上法律条款。我引用的是法律条规中明确的关于大便的条款,而不是倾倒大便的条款。你要认为我套用错了,大可给立法局写信,请他们把孩童当街大便的免责用词删除。
非礼无视是中国千年的传统,那些认为可以照相的人,太龌龊。
还有啊,盲从大律师的做法,完全不值得称道。

青龙山来客 : 2014-04-26#111
我们小老百姓过日子,图的是个顺心,舒心。

哪里会缺心眼的程度达到,一定要去香港旅游,还要存心去找别扭,真心不敢再去香港了。

看这阵势,以后我即使去深圳,都会选择从广州转机。

不过还是挺怀念过去的香港的,繁荣和有朝气的城市。当时去香港,香港的年轻人给我留下非常好的印象,有活力,英语好,对大陆人特别友好,用蹩脚的普通话帮我指路。 在加拿大也遇到过一个香港的专科医生,是个年轻人,也是非常Nice的人。


祈祷这种被两岸政客们操纵的对立情绪早点结束吧。政治和洗脑真够可怕的。本是同根人,相煎何太急,白白被外人看笑话。

我就是深圳-广州往返加国,

yl_2008 : 2014-04-26#112
强烈顶,写得太好了,太到位了!总算看到一篇给力的帖子,出出这口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