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说你是全能教的,你必须是,这个没商量。以后全国的恶性案件都可以定性为邪教,同学们都洗洗睡了吧。
愚民的问题就在这里,把“妖魔化”和清洗当做正常,出国了觉悟也很难提高。都到了国外了,大家也该听听不同的声音了,看事情,要看两个方面,不要只听一面之词。
暂且不说改革开放以前的所有清洗异己的活动,就说改革开放以后最大规模的集体清洗“发L功”事件。首先我声明,我不是发L功学员,也不同意发L功的任何教义。但是中共对发L功的妖魔化和清洗运动,是完全未必中共自己的法律的。首先,发L功有人自杀,这个一点不足为奇,因为几千年来佛教徒都有人自杀,佛教的思想里面就有很消极的东西,但是并没有因为有人自杀,就在所有朝代都对佛教进行清洗,只有在威胁当政者利益的时候才会清洗。
所以,首先,中共一点也不关心是不是有人自杀、有人自焚,这次招远事件也一样,中共一点也不在乎老百姓被杀,否则越南的事件怎么会这样淡化呢?中共关心的永远是集体的力量,集体可以对中共产生的政治上的威胁。当年对发L功这个组织进行妖魔化,官方媒体的导火索并非中南海集会,而是有人自焚。这完全是个别性的案件,佛教徒向来有自杀的案例,农民抗拆迁都有人自焚,可是到了中共那里,变成了妖魔化这个组织的工具。请注意,自焚并不是集体性的,而是个别性的。我有两个亲戚练习发L功,他们从来没有企图自焚或伤害自己,也没有劝别人伤害自己,他们从来没有做过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所以,这个自焚事件只不过是一个清洗的借口,为的是要把这个集体性的组织妖魔化,然后进行清洗。
把一个组织定为邪教,然后进行清洗,有中共有什么利益和好处呢?除了避免了政治上的威胁,拆毁了一个集体性组织以外,以取缔(镇压迫害)邪教为名抓人,最大的好处就是便捷,不需要太多证据,不需要很发杂的审讯,只要一个“邪教”的罪名,就足以定罪。所以,发L功学员,被迫害的或者被杀的,很多被抓起来的罪名,不是企图自焚,不是要伤害别人,甚至不是集会,而是单纯的练功。在公园里练功,就会被抓起来定罪,这是违反共产党自己的法律的,他们才是犯法者。这种定罪方式,可以用邪教的罪名,对任何在政治上具有威胁的集体进行迅速的打击,不需要通过正常的取证的法律程序,完全是独裁专制对老百姓进行集体镇压的最有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