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和信访局怎么了?
看我的帖子'移民移晚了”
回复: 移民移晚了~
我的二审第一个诉讼请求是:[FONT=宋体]《改判本人与X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应当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这个诉讼请求是最难打的。而这个诉讼请求又是整个案件的头子。
二审法院的判决书如是说:“关于X公司与本人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有否有效的问题。本院认为,因国家电信体制改革,本人于2008年10月由原单位联通江苏分公司转职后即进入x公司工作,本人为X公司实际提供劳动,X公司对本人进行管理,并发放本人劳动报酬,双方实际签订了自2008年10月2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本人以被欺诈胁迫、合同排除其主要权利等为由,主张该劳动合同无效,但未提供充分证据加以证明,且本人提及的《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以及电信江苏分公司的信访回复等,均未直接确定本人转职后应与电信江苏分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本人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电信江苏分公司与其存在签定劳动合同的合意,本人所称的工作牌、工作服、社保缴纳情况等,均系电信系统的管理方式,在本案中不能有效对抗劳动关系权利义务的实际旅行,且该问题与本人在与鸿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时是否存在被欺诈并无必然联系。本人在本院审理中提供的 证据一、证据二与其 诉讼主张不存在直接联系,故本院不予采信。综上,对该劳动合同无效本院不予支持,原审法院对追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FONT=宋体]为被告不予支持[/FONT]
,具有相应的事实与法律依据。[/FONT]
俺义务替你引一下哈。
这样引没用得,她只能看到你的话。俺义务替你引一下哈。
我屏蔽的人,别人引用了也看不到。这样行了吧。
"勒杜鹃,:俺要报告:信访局的确是忽悠人滴...
俺们区里滴信访局,坐班滴都是一些退休下来发挥余热滴...
另外,还有一些律师楼派出滴律师义务轮流坐班...咨询...拉业务滴...
反正办不了啥正事儿,哪位好人给引用一下啊,快乐姐姐已经把俺给屏蔽了..."
知道了。现在我原文照贴,不引用了,她应该能看到。
来,俺清早第一帖。学雷锋做好事。快乐妹妹,没有我的帮助,你也看不到勒杜鹃的信息,要不把我的屏蔽也取消吧?
欢迎转载
谢谢啊,雷锋同学。熊姐啊,要照我这样,原文照贴,不能引用,她才能看见。
好事留给你做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