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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写信问了安省的Ministry of 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刚收到他们的回复,针对我们这种情况,他们的答复是:

根据海牙协议,对非居住在中国的公民从中国收养小孩到加拿大(由于是跨国收养)需要通过输出国(中国)的官方对外收养机构(也就是CCCWA)和输入国(加拿大)的同意,然而,对于海外中国公民在中国国境内收养的小孩(即便是通过城市一级以上的民政部门办理的合法收养手续),CCCWA不会在司法上承认这种跨国收养关系的(如果收养人长期居住在中国国内就跟CCCWA没关系),没有CCCWA的同意,加拿大移民局就无法办理孩子的移民(因为中国政府不允许输出)。

也就是说自己在中国国内办理合法收养,然后申请亲属资助移民这条路行不通,因为CCCWA会卡住收养认证,没有它,加拿大移民局也没办法。

如果要实现从中国跨国收养,前提条件是夫妻一方必须有一个人是加拿大公民,只有通过安省指定的海外收养机构办理(但大部分现在已经停止接收新客户了),需要中国的CCCWA的同意,在加拿大的中介机构只能够协助CCCWA办理到中国的收养。
 
以下是我复制的加拿大移民部北京办公室网站的信息中国的收养类别
所有在华收养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跨国收养和国内收养的程序以及文件要求差别显著。

跨国收养 – 程序和文件要求
所有外国人的跨国收养均由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 (CCCWA)受理。中心负责与外国政府或被批准的外国收养机构就中国儿童的跨国收养进行联络协调。

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 (CCCWA)批准一个收养申请后,将帮助收养人选配儿童并向加拿大的省/地区收养机构或被批准的收养机构发出” 收养人征询确认函”、以便转给收养父母签字。 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 (CCCWA)收到已签字的” 收养人征询确认函”后,将发出”来华收养通知书”。收养父母应在收到此通知书后来华。

多数外国收养人使用已被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 (CCCWA)和省级机构批准的加拿大收养机构的服务,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 (CCCWA)不接受直接来自个人的收养申请。有关可协助办理在华收养的加拿大机构信息,请访问 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CCCWA)网站.

在华收养的等待时间和受理时间可能较长。等待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 (CCCWA)的批准和儿童选配期间,收养父母应该向密思沙嘉的申请审理中心(CPC -M)递交担保申请或向悉尼的申请审理中心Sydney (CPC-S)递交公民身份申请。一旦批准和选配程序完成、并且收养父母收到”来华收养通知书”,收养通常在两周内完结。

最终收养文件签发时,收养父母应与使馆移民处联系以便进行移民或公民申请程序。收养父母与使馆联系后,将收到体检通知和体检表格。体检在北京的一个指定体检医师处进行。体检完成后,收养父母被要求签署健康状况声明,表明他们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收养父母可根据此声明决定是否继续移民申请。若收养父母不同意移民申请继续进行,移民申请的受理将停止、申请将被关闭。

跨国收养申请被优先受理,通常在加拿大使馆收到完整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理完毕。

被收养儿童将被签发中国护照,并且必须使用中国护照离开中国。移民处将为这些离开中国前往加拿大的儿童签发适当的签证。

为使移民申请被受理,收养父母必须向使馆递交以下文件:

•被批准的担保文件;
•以儿童名义的申请表格(IMM 0008);
•4张儿童的护照尺寸照片;
•儿童的中国护照原件;
•儿童的中国护照复印件;
•原始收养证明的复印件
•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 (CCCWA)发给收养父母的”来华收养通知书”复印件
•出生证明公证
•收养证明公证
•完整填写的"姓名更改表格",列出儿童的出生姓名以及在加拿大将使用的姓名
•对魁北克省申请,我们还将要求魁北克甄选证明(Certificat de Sélection)、担保要求(Demande de Parrainage)以及 担保表格(Formulaire d'Engagement)的复印件.
国内收养 – 程序和文件要求
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网站 提供国内收养要求的相关信息。

由于此类收养中很多都非正规渠道完成、并且各地方程序各异,因此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要求细致审核,以确保收养既符合中国法律又符合加拿大移民法要求。作为审核的一部分,此类案例有可能被要求进行面谈。

海外华人(包括在加拿大的华裔永久居民)必须在儿童居住地的市级民政机构登记收养。未能在正规权力机构登记的收养可能不被接受为移民加拿大的合法收养。在华收养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CCCWA)网站.

加拿大移民法要求收养不应以移民加拿大为目的,并且收养应为父母和儿童构建真实的关系基础。

此类申请根据其所属类别的优先性和完整申请的接收日期进行受理 – 受理时间各异。目前的受理时间 (可提供英语/法语版信息)请详见加拿大公民身份和移民部(CIC)网站。

为使移民申请被受理,收养父母必须向使馆递交以下文件:

•被批准的担保文件;
•以儿童名义的申请表格(IMM 0008);
•4张儿童的护照尺寸照片;
•儿童的中国护照原件;
•原始收养证明的复印件
•被收养儿童的户口簿 (户籍登记);
•收养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提供收养父母婚姻状况、家庭状况及评估其养育教导子女能力的信函;
•警方出具的儿童被遗弃证明 ;
•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现无子女并且无法生育子女). (收养人若收养弃婴或收养人在海外居住,最后一项要求则不适用)
 
移民部对PR卡身份的担保人的要求是不需要中国的输出国的同意的,只需要加拿大省里的同意,中国部分只需要市一级的收养证。

Ministry of 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做的事情我个人认为就是按照移民局的要求来完成担保人加拿大部分的调查来判断是否有条件收养孩子。

最终孩子的移民是根据移民法的规定或移民主管部门移民部对文件的要求来准备材料的。
 
我现在把Ministry of 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的答复原件粘帖在这里,供参考(尤其注意黑体部分):

Residents of Ontario who wish to adopt from China are required to comply with requirements for adoption under the Intercountry Adoption Act, 1998.
Ontario residents are required to complete the following in advance of leaving Canada for the purpose of adoption:
1. Work with an Adoption Practitioner to complete a homestudy assessment;
2. Complete a mandatory parent training program called Parent Resources for Information, Development and Education (PRIDE);
3. Work with an adoption agency in Ontario that is licensed to facilitate adoption from China; and
4. Receive approval from a ministry Director to adopt.

Please note that intercountry adoptions from China must meet the legislative requirements of China, Ontario, the requirements of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and must comply with the Hague Convention on Protection of Children and Co-operation in Respect of Intercountry Adoption (The Hague Convention). The Hague Convention requires involvement of the central adoption authorities of the sending and receiving countries in the adoption process.

It is the ministry’s understanding that China’s central adoption authority, China Center for Children’s Welfare and Adoption (CCCWA) has no jurisdiction over adoptions completed in China by non-resident Chinese citizens. Therefore, at the present time there is no mechanism that would allow adoptions by Chinese citizens residing outside of China to complete intercountry adoptions in compliance with the Hague Convention.


另外从一个安省的跨国收养机构获知如下信息:

Effective December 18, 2014, the Ministry of 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 deemed that licensee’s “may facilitate adoptions only through the China Central Adoption Authority, China Centre for Children’s Welfare and Adoption (CCCWA).”

从我个人的理解,从中国跨国收养需要四个因素: 中国政府,加拿大省政府,加拿大移民局,海牙协议, Ministry of 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 认为中国政府的对外收养机构CCCWA在某个环节会介入(例如加拿大移民局需要中国政府的辅助完成移民程序,从而会审核是否会符合海牙协议),然而CCCWA之和跨国收养机构合作,而不予个人合作,也没有司法权,从而最终导致这条路走不通。

jrnabbit从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官方网站下载的资料我也阅读过,我也写信询问过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有关我们这种情况的处理方法,它的回复没有针对性,也仅仅是列出网页链接。我询问它有关”原始收养证明的复印件“是CCCWA签发的还是市一级的民政局签发的,它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所以我仍旧怀疑CCCWA在什么阶段会介入。

 
刚刚问过Ministry of 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有关CCCWA在整个过程中的哪个环节会介入,他们的回答是:在安省审核收养人的资质的时候,Ministry of 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会根据收养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符合法规,也就是在这个阶段因为没有CCCWA的介入和私人认领不被公认,从而很难得到批准。即便是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加拿大公民,也需要通过跨国收养中介机构办理,但是CCCWA也不会接受Pre-identified的小孩,所以还是很难走通。也就是说在整个过程的三个环节中:中国国内收养,安省许可,加拿大亲属资助移民,安省许可无法获得(因为他们要考虑CCCWA的意见和法规),从而导致整个过程很难实现。目前唯一的办法是,告别加拿大回中国,如果要完成收养。他们说让我过几个月再查查目前的政策,因为他们现在正在和CCCWA商榷有关安省移民在中国国内收养小孩的政策问题,或许有利好的政策出台。
 
刚刚问过Ministry of 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有关CCCWA在整个过程中的哪个环节会介入,他们的回答是:在安省审核收养人的资质的时候,Ministry of 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会根据收养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符合法规,也就是在这个阶段因为没有CCCWA的介入和私人认领不被公认,从而很难得到批准。即便是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加拿大公民,也需要通过跨国收养中介机构办理,但是CCCWA也不会接受Pre-identified的小孩,所以还是很难走通。也就是说在整个过程的三个环节中:中国国内收养,安省许可,加拿大亲属资助移民,安省许可无法获得(因为他们要考虑CCCWA的意见和法规),从而导致整个过程很难实现。目前唯一的办法是,告别加拿大回中国,如果要完成收养。他们说让我过几个月再查查目前的政策,因为他们现在正在和CCCWA商榷有关安省移民在中国国内收养小孩的政策问题,或许有利好的政策出台。
我于1月14日,参加了移民部北京办公室的面试。
确实,在面试过程中,VO的开场白就告知我因为CCCWA不介入,我女儿的移民申请难以办下去。然后说是出于人道主义,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生活成长角度来考察孩子的移民申请是否可以通过。然后分别问了我与老公很多具体的问题。面试时间大约二个小时,二位VO参加了面试。
没有当场给结果,说是要二周以后出结果。
回来后,心情特别不好,煎熬中。。。。。。
如果是这样,PR卡身份在团聚移民申请中就不应该设立收养孩子家庭团聚移民申请入口。
 
我于1月14日,参加了移民部北京办公室的面试。
确实,在面试过程中,VO的开场白就告知我因为CCCWA不介入,我女儿的移民申请难以办下去。然后说是出于人道主义,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生活成长角度来考察孩子的移民申请是否可以通过。然后分别问了我与老公很多具体的问题。面试时间大约二个小时,二位VO参加了面试。
没有当场给结果,说是要二周以后出结果。
回来后,心情特别不好,煎熬中。。。。。。
如果是这样,PR卡身份在团聚移民申请中就不应该设立收养孩子家庭团聚移民申请入口。
我上次问Ministry of 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的时候,她们的答复中还提到了,整个过程会非常复杂,难度很大,其中主要涉及到中国政府儿童收养机构的事情,加拿大这边只是需要合乎国际法规,她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跟中国方面进行协商,或许有突破口,我个人觉得CCCWA松口是关键,而且她们现在正在和中国政府就这方面的问题进行协商,或许过段时间有利好的政策出台。希望你们最终梦想成真!
 
[FONT=宋体]以下是我和一个可怜的孩子所经历的一个故事及我们正在面对的难题,希望论坛里的移民律师或律师顾问或有经验的朋友能抽出宝贵时间仔细阅读并能够给予帮助。[/FONT]</SPAN>

[FONT=宋体]我的养女是我2012[FONT=宋体]年[/FONT]10[FONT=宋体]月底去儿童福利院做慈善捐赠活动时偶然相识的,第一次看到她时,她刚满一岁三个月,我就被她的大眼睛和可爱的笑脸所吸引。在了解到她是出生[/FONT]10[FONT=宋体]天左右时被其亲生父母遗弃的患有先天性腭裂疾病的残疾儿童时(我看到这个孩子时,她刚经过手术治疗),婚后一直未能生育的我,就特别想全力帮助这个可怜的孩子,在见到这个孩子的当天,我和老公即与儿童福利院签属了决定义务助养这个孩子的协议,并把她抱回了我家生活。孩子来到我家生活了一个月时,我们认识到这个孩子对家庭生活充满了依赖感,孩子的小手经常紧紧地拉着我的大手好久而不愿松开。随着我们之间感情的升温,我与老公油然产生了要把她收养在膝下,当成亲生女儿养育的强烈愿望。后来经过与我老公的慎重协商,我们夫妻向儿童福利院郑重提出了收养申请。经审核后,我们于[/FONT]2013[FONT=宋体]年[/FONT]1[FONT=宋体]月正式收养了她。[/FONT][/FONT]

[FONT=宋体]在此之前,我与老公因为我身体原因一直没有自己的亲生子女。收养了这个孩子时孩子已一岁半。因儿童福利院成长环境等因素,造成她当时身体状况不佳,语言表达能力极差,一个字也不会说。而这个年龄正值儿童学习语言的最佳时期,孩子本身又有腭裂这一先天疾患,若不能以极大的耐心教她发音,很可能会给孩子留下语言障碍的后遗症。于是,我们夫妻带着孩子遍访省内著名医院并查阅了大量资料,在掌握了部分腭裂病人语音培训技巧的前题下,积极地培养她的语言表达能力。在我们的努力下,在我倾注全部母爱的悉心呵护下,孩子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强壮,语言能力也不断增强,目前已能准确、清晰地发出不少词汇。在此期间,作为母亲的我十分辛苦和劳累,但看到孩子一天天的成长和进步,内心深处积累了巨大的幸福感和满足感。[/FONT]

[FONT=宋体]在与我的养女共同生活了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与孩子已建立起了深厚的母女情。同时,这个孩子在充满了母爱与父爱的环境里也渐渐变得更加健康可爱,已经从一个曾经的弃婴变成了一个活泼、聪明的掌上明珠。在这个过程中,我克服照看孩子与工作、生活、家庭之间的矛盾,向孩子毫无保留地倾注了全部的、神圣的母爱。[/FONT]


[FONT=宋体]作为一名新移民,我非常热爱加拿大这个国家,热爱在加拿大的生活。收养我的养女之前,我一直保持每年往返于加拿大与中国之间多次的生活状态。目前我迫切希望能在加拿大生活,以更加适应加拿大的环境和融入当地的生活。我内心有一种强大的力量驱使我迫切希望带着我的养女来加拿大共同居住。我希望我的养女能够一直在我的陪伴和保护中渡过她美好的童年。我更希望加拿大先进优越的残疾人康复体系可以帮助她把身体恢复得更健康。所以我们于[/FONT]2013[FONT=宋体]年[/FONT]4[FONT=宋体]月和[/FONT]2013[FONT=宋体]年[/FONT]9[FONT=宋体]月二次向加拿大签证中心递交了我养女的旅游探亲签证申请,目地就是为我在加拿大生活工作期间可以不与我养女分离,但遗憾的是,两次都被拒签了。拒签的重要理由就是这个孩子未完成国际收养。[/FONT]
</SPAN>
[FONT=宋体]在知道了拒签理由之后,我意识到我想把我养女带到加拿大并不是我想像的那样简单的一件事情。于是我离开爱女,来到加拿大办理孩子的国际收养手续。[/FONT]

[FONT=宋体]我于[/FONT]2013[FONT=宋体]年年底赴加拿大给孩子办理收养及团聚手续,但目前也没整理出一个特别明确的头绪,我想求助大家的是有处理过我这种情况的有经验的朋友可以帮助我,让我少走些弯路,更快的帮孩子办好国际收养手续和团聚移民吗?[/FONT]

[FONT=宋体]因为我赴加国办这些手续时,必须是与孩子分离的,我和孩子都非常痛苦。因为,这名曾经的弃婴目前作为我最亲爱的女儿,她现在几乎就是我生活的全部。而且,孩子年龄太小,特别需要妈妈的悉心照顾、教诲与爱护。我不希望孩子幼小的心灵再次产生被抛弃的错觉与伤害。同时,我对孩子语言上的培训和辅导方案也难以因此而中断,因为关键、敏感时期的中断很可能造成孩子在语言表达能力上的终生缺憾。[/FONT]

[FONT=宋体]在此我必须要对[/FONT]
smartvisa[FONT=宋体]的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是他帮助我找到了安省的办理此类情况的相关机构,让孩子的移民事宜有了进展。因为孩子的情况比较特殊,我希望更多的人有更多经验的人可以帮助到我。
恳请帮助![/FONT]
[FONT=宋体]以下是我和一个可怜的孩子所经历的一个故事及我们正在面对的难题,希望论坛里的移民律师或律师顾问或有经验的朋友能抽出宝贵时间仔细阅读并能够给予帮助。[/FONT]</SPAN>

[FONT=宋体]我的养女是我2012[FONT=宋体]年[/FONT]10[FONT=宋体]月底去儿童福利院做慈善捐赠活动时偶然相识的,第一次看到她时,她刚满一岁三个月,我就被她的大眼睛和可爱的笑脸所吸引。在了解到她是出生[/FONT]10[FONT=宋体]天左右时被其亲生父母遗弃的患有先天性腭裂疾病的残疾儿童时(我看到这个孩子时,她刚经过手术治疗),婚后一直未能生育的我,就特别想全力帮助这个可怜的孩子,在见到这个孩子的当天,我和老公即与儿童福利院签属了决定义务助养这个孩子的协议,并把她抱回了我家生活。孩子来到我家生活了一个月时,我们认识到这个孩子对家庭生活充满了依赖感,孩子的小手经常紧紧地拉着我的大手好久而不愿松开。随着我们之间感情的升温,我与老公油然产生了要把她收养在膝下,当成亲生女儿养育的强烈愿望。后来经过与我老公的慎重协商,我们夫妻向儿童福利院郑重提出了收养申请。经审核后,我们于[/FONT]2013[FONT=宋体]年[/FONT]1[FONT=宋体]月正式收养了她。[/FONT][/FONT]

[FONT=宋体]在此之前,我与老公因为我身体原因一直没有自己的亲生子女。收养了这个孩子时孩子已一岁半。因儿童福利院成长环境等因素,造成她当时身体状况不佳,语言表达能力极差,一个字也不会说。而这个年龄正值儿童学习语言的最佳时期,孩子本身又有腭裂这一先天疾患,若不能以极大的耐心教她发音,很可能会给孩子留下语言障碍的后遗症。于是,我们夫妻带着孩子遍访省内著名医院并查阅了大量资料,在掌握了部分腭裂病人语音培训技巧的前题下,积极地培养她的语言表达能力。在我们的努力下,在我倾注全部母爱的悉心呵护下,孩子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强壮,语言能力也不断增强,目前已能准确、清晰地发出不少词汇。在此期间,作为母亲的我十分辛苦和劳累,但看到孩子一天天的成长和进步,内心深处积累了巨大的幸福感和满足感。[/FONT]

[FONT=宋体]在与我的养女共同生活了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与孩子已建立起了深厚的母女情。同时,这个孩子在充满了母爱与父爱的环境里也渐渐变得更加健康可爱,已经从一个曾经的弃婴变成了一个活泼、聪明的掌上明珠。在这个过程中,我克服照看孩子与工作、生活、家庭之间的矛盾,向孩子毫无保留地倾注了全部的、神圣的母爱。[/FONT]


[FONT=宋体]作为一名新移民,我非常热爱加拿大这个国家,热爱在加拿大的生活。收养我的养女之前,我一直保持每年往返于加拿大与中国之间多次的生活状态。目前我迫切希望能在加拿大生活,以更加适应加拿大的环境和融入当地的生活。我内心有一种强大的力量驱使我迫切希望带着我的养女来加拿大共同居住。我希望我的养女能够一直在我的陪伴和保护中渡过她美好的童年。我更希望加拿大先进优越的残疾人康复体系可以帮助她把身体恢复得更健康。所以我们于[/FONT]2013[FONT=宋体]年[/FONT]4[FONT=宋体]月和[/FONT]2013[FONT=宋体]年[/FONT]9[FONT=宋体]月二次向加拿大签证中心递交了我养女的旅游探亲签证申请,目地就是为我在加拿大生活工作期间可以不与我养女分离,但遗憾的是,两次都被拒签了。拒签的重要理由就是这个孩子未完成国际收养。[/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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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在知道了拒签理由之后,我意识到我想把我养女带到加拿大并不是我想像的那样简单的一件事情。于是我离开爱女,来到加拿大办理孩子的国际收养手续。[/FONT]

[FONT=宋体]我于[/FONT]2013[FONT=宋体]年年底赴加拿大给孩子办理收养及团聚手续,但目前也没整理出一个特别明确的头绪,我想求助大家的是有处理过我这种情况的有经验的朋友可以帮助我,让我少走些弯路,更快的帮孩子办好国际收养手续和团聚移民吗?[/FONT]

[FONT=宋体]因为我赴加国办这些手续时,必须是与孩子分离的,我和孩子都非常痛苦。因为,这名曾经的弃婴目前作为我最亲爱的女儿,她现在几乎就是我生活的全部。而且,孩子年龄太小,特别需要妈妈的悉心照顾、教诲与爱护。我不希望孩子幼小的心灵再次产生被抛弃的错觉与伤害。同时,我对孩子语言上的培训和辅导方案也难以因此而中断,因为关键、敏感时期的中断很可能造成孩子在语言表达能力上的终生缺憾。[/FONT]

[FONT=宋体]在此我必须要对[/FONT]
smartvisa[FONT=宋体]的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是他帮助我找到了安省的办理此类情况的相关机构,让孩子的移民事宜有了进展。因为孩子的情况比较特殊,我希望更多的人有更多经验的人可以帮助到我。
恳请帮助![/FONT]
还是我,孩子 的事情一直还没办好,有可以帮我出主意的人吗?
因为这两年来,一直在等待各种部门的文件,到最后,文件全了,移民局还是认为有问题(但他们对文件的真实性事件的真实性都调查后认可)?
期盼大家的帮助。
 
中国国内收养,安省许可,加拿大亲属资助移民.
The problem is the first step: 中国国内收养.
For international adoption, the order should be 安省许可, 收养(via CCCWA), 加拿大亲属资助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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