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团聚移民即将办完, 但丈母娘就是不愿暂时回中国

楼主目前来了以后,如果想赶走岳父母,那就是引爆核武器,不信就看着吧。人家肯定会觉得:他母亲住得,凭什么我住不得?!到时候,也许楼主最终失去老婆这个盟友,导致彻底破裂。还是我说的那句话,没有金刚钻就别揽这瓷器活。赶紧珍惜眼下的日子吧,真的,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不存在让不让谁住的问题,家里住不开,需要外面租房,岳父岳母是两个人,相互之间有个照应,有事至少有一个打电话通知的,而LZ的母亲一个人,出了事没人知道很危险--如果岳父母连这都不能理解,那就根本不需要讲什么人情了,事情会变得简单了--我的房子,我想给谁住给谁住,宁可给要饭的住,就不给你住,这是我的权利!如果在父母如此不通情理的情况下老婆要站在父母一边,说句不该说的,不要也罢。
其实好多时候为什么有些人能耍混?因为有市场,并且能从耍混中得到好处。如果LZ能向岳父母明确传达这些信息,他们就会重新评估利弊了。我老家有一句古语:横人都是怂人惯出来的!
 
楼主当年没有仔细考虑问题,正所谓“没有远虑,必有近忧”。按照自己的经济实力,同时供养双方的老人,如果老人不提供些许经济支持的话,是很难很难的。双方老人同小家庭住在一起,那简直比巴以和平还要难,如果真的能十年和平共处,那就完全可以载入史册,流芳千古。必须要分开住,如果能分为三个单位最好。但是目前看,楼主的母亲需要近距离的照顾,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说的要先租个小房给楼主母亲住,但是这里有个必要条件,那就是:楼主必须也搬出去,跟母亲住一起,这个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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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和云的彼岸
高亮:载入史册,流芳千古!
楼主当年没有仔细考虑问题,正所谓“没有远虑,必有近忧”。按照自己的经济实力,同时供养双方的老人,如果老人不提供些许经济支持的话,是很难很难的。双方老人同小家庭住在一起,那简直比巴以和平还要难,如果真的能十年和平共处,那就完全可以载入史册,流芳千古。必须要分开住,如果能分为三个单位最好。但是目前看,楼主的母亲需要近距离的照顾,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说的要先租个小房给楼主母亲住,但是这里有个必要条件,那就是:楼主必须也搬出去,跟母亲住一起,这个很关键
 
您说出了别人不好意思说的话。佩服您的勇气。知道为什么现在担保父母要二十年吗?就是因为过去一到十年,申请各种福利的老人太多了,比例太高了。许多人要“多一份养老金”,瞒着自己国内的收入,到加拿大钻空子拿双份。没有多一份就活不下去了吗?您自己拿到了偷着乐就行了,大张旗鼓觉得是应该的就有点那个什么太厚了。
您以为加拿大这些钱是天上掉下来的吗?现在延长到二十年,不是也没有减少申请人吗?大家都心知肚明,就是三十年,该移民还是移民,不是冲着那个养老金来的。
希望老人不给自己麻烦,不是很正常吗?您自己愿意有人给你添麻烦,是您自己的事。
如果父母移民不是双赢而是给双方填堵的话,不移也罢。
您的大作,打回去重写。
这位同学打这么多字,到底想表达什么观点呢
 
不存在让不让谁住的问题,家里住不开,需要外面租房,岳父岳母是两个人,相互之间有个照应,有事至少有一个打电话通知的,而LZ的母亲一个人,出了事没人知道很危险--如果岳父母连这都不能理解,那就根本不需要讲什么人情了,事情会变得简单了--我的房子,我想给谁住给谁住,宁可给要饭的住,就不给你住,这是我的权利!如果在父母如此不通情理的情况下老婆要站在父母一边,说句不该说的,不要也罢。
其实好多时候为什么有些人能耍混?因为有市场,并且能从耍混中得到好处。如果LZ能向岳父母明确传达这些信息,他们就会重新评估利弊了。我老家有一句古语:横人都是怂人惯出来的!

你这个办法,在“尚未给岳父母申请移民登陆”前,好用。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晚了。
 
方子不错,但楼主是能吃得下这药的人吗?有钱楼主还愁什么。
去打工啊,两份不够,三份,没有办法。

现在楼主最最不能失去的就是“老婆”这个盟友,这是将来也许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关键因素。
 
楼主当年没有仔细考虑问题,正所谓“没有远虑,必有近忧”。按照自己的经济实力,同时供养双方的老人,如果老人不提供些许经济支持的话,是很难很难的。双方老人同小家庭住在一起,那简直比巴以和平还要难,如果真的能十年和平共处,那就完全可以载入史册,流芳千古。必须要分开住,如果能分为三个单位最好。但是目前看,楼主的母亲需要近距离的照顾,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说的要先租个小房给楼主母亲住,但是这里有个必要条件,那就是:楼主必须也搬出去,跟母亲住一起,这个很关键

老公和自己的父母住,老婆也和自己的父母住,那还结婚干什么呢?哦?你指的是楼主和老婆都搬出去和楼主母亲挤一个小房,岳父母大人住楼主买的大房,那楼主会为住小房而难受,楼主老婆为住小房和还要应付婆婆而难受,就岳父母开心,看来楼主牺牲大,楼主老婆牺牲更大。你认为这可行么?楼主夫妻俩就为了降低生活质量来的加拿大吗?

反正我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如果我是楼主老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想方设法让我的父母让步,他们不让步我就告诉他们,我俩明天就离婚,这日子反正过不下去了,房子交给法院贱卖,你们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老两口一看,得,这样更不划算,算了,搬吧。
 
最后编辑: 2015-03-25
不存在让不让谁住的问题,家里住不开,需要外面租房,岳父岳母是两个人,相互之间有个照应,有事至少有一个打电话通知的,而LZ的母亲一个人,出了事没人知道很危险--如果岳父母连这都不能理解,那就根本不需要讲什么人情了,事情会变得简单了--我的房子,我想给谁住给谁住,宁可给要饭的住,就不给你住,这是我的权利!如果在父母如此不通情理的情况下老婆要站在父母一边,说句不该说的,不要也罢。
其实好多时候为什么有些人能耍混?因为有市场,并且能从耍混中得到好处。如果LZ能向岳父母明确传达这些信息,他们就会重新评估利弊了。我老家有一句古语:横人都是怂人惯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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