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 and ran应该不会成立。我宁可把官司打下去,也不留案底
关于撞车部分,看法官如果判了。法官也不能因为警察证明是您撞的就判您撞的了。也要看警察的证明是否符合相关程序。
邻居看到是您的车撞的?但司机不是您,当时也没有人和您同车。不知道是否可以要求测谎。
hit and ran应该不会成立。我宁可把官司打下去,也不留案底
嗯,其实更有可能是原告证词前后矛盾hit and ran应该不会成立。
关于撞车部分,看法官如果判了。法官也不能因为警察证明是您撞的就判您撞的了。也要看警察的证明是否符合相关程序。
邻居看到是您的车撞的?但司机不是您,当时也没有人和您同车。不知道是否可以要求测谎。
肯定是我开的车。要么是原告看错了,要么是他想放我一马。当时的情形会不会是这样:lz的朋友开lz的车碰了邻居的车,回屋后或许轻描淡写地告诉了lz,两人都没当回事。稍后警察上门,lz顶包,实际的驾车人回避,为什么要顶包?可能lz的朋友无资格驾车。非常不幸的关键是,邻居证明,驾车人非lz!各位想想事情的严重性吧,放开了想。除非确实是邻居看走了眼,而且愿意更改证词,否则的话,麻烦才刚刚开始。
一个帖子把大伙儿都练成福尔摩斯+律师了,有点意思。
恩,我准备先延期,再上诉,再disclosure,这些是权利。1,自己仔细回忆当时发生的情况,整理好思路,最好记录下来
2,法官/法庭跟警察不是一伙的,上庭必须遵循程序,没必要害怕。有理都不争那就没人能帮你了。
3,要判你有罪必须有证据,警察说是你的错不算数,法官说才算数
承认自己做了错事(无论该事做了与否),甚至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做了错事,这种行为叫做self-incrimination。这在美国是非法的,这种证据不会被采信。我想在加拿大也一样。最蠢的是承认自己没做的事,竟然是因为被吓的,这种人以后倒霉的时候多呢。
你说的每一句话都会做为呈堂证供---米兰达警告没用了?承认自己做了错事(无论该事做了与否),甚至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做了错事,这种行为叫做self-incrimination。这在美国是非法的,这种证据不会被采信。我想在加拿大也一样。
Self-incrimination is prohibited by the Fif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self-incrimination n.自证其罪(指刑事案件中的作不利于自己或有可能使自己受到刑事起诉的证言,美国宪法认定此种证言不能作为合法证据)
警察要证据,自己找去,不应向嫌疑人要,更不能强迫嫌疑人提供或承认。找不到,拉倒。
[FONT=仿宋]都在细节问题上绕。整件事情[/FONT]核心核心的问题是邻居证明lz在说谎!!!!![FONT=仿宋]如果说谎成立,其它还是这么个谈法吗?这是问题的关键!
lz跟邻居事后有没有沟通?有,结论是什么;没有,为什么?[/FONT]
附近有一个十字路口有摄像头,我下班时曾经从那里路过,但是不知道能不能调用周围有什么摄像头吗?看看可不可以调来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