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让爸妈来加拿大短住我家怎么办?

站在老公这边坚决不让爸妈来住我们家还是站在爸妈这边有可能导致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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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爸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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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关闭 2016-04-25.
2个月绝不可忍,宁肯离婚放弃一辈子的婚姻?这个婚姻要么在男方眼里没有珍惜的价值,要么男方存在人格缺陷。

007说的很好,因为爱老婆他接受了,而且时间很长。他努力过,无法和谐,之后不能接受完全可以理解。但人家也只是躲出去,即使种种状况,也没跟老婆提离婚,相反还理解老婆的善良。这样的男人才是理性的成熟的



躲出去,就是“分居”,和离婚也不远了。
 
我出个主意,你们夫妇另外找房子住,回家吃饭。这个房子父母来了就给他们住几个月。
估计是不乐意的啊,如果能这样做的话, 父母应该就高兴了, 没准住了两个月还想再住两个月, 反正白住也不用掏钱了,住个三年五截滴, 到那时楼主老公就欲哭无泪了,有家不能回
 
首先我严肃地说,如果你也是为人父母,从你说话的措词口吻来说,你是个相当不尊重他人的人。

我作为一个母亲,生育了两个孩子,没有老人帮忙,自己全职工作,一手一脚带他们,但是我从来不认为他们欠了我什么,他们也不需要向我报答什么。我承担这些责任,是因为我自己选择了母亲这个角色。他们在成人之前与我的朝夕相处,已经回报了我所有的付出。我从母亲这个角色中完整了自己的人生体验,我感谢他们。

他们成人之后,会有自己独立的世界。在我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而且他们也需要的话,我会尽我的力去帮助他们。但我不希望将我的意志强加于他们。我的快乐不会建立在他们的痛苦之上。

你站在对方父母角度和配偶考虑,你希望女婿作出牺牲。可是女婿为什么非得要牺牲?明明有两全其美的方法,既可以母女相聚,天天见面一起吃饭,又保有各自的个人空间。为什么非要插在小俩口的生活中?难道只有对父母无条件的顺从,才叫报答父母的恩情?
对啊,母慈子孝,父慈子孝。先有了慈才有孝,没有慈哪来的孝?
 
2个月绝不可忍,宁肯离婚放弃一辈子的婚姻?这个婚姻要么在男方眼里没有珍惜的价值,要么男方存在人格缺陷。

007说的很好,因为爱老婆他接受了,而且时间很长。他努力过,无法和谐,之后不能接受完全可以理解。但人家也只是躲出去,即使种种状况,也没跟老婆提离婚,相反还理解老婆的善良。这样的男人才是理性的成熟的
而且看了007的贴,那父母确实比较强盛,可LZ的父母描述并没有这一点,老小性格不合是事实,但不是水火不相容的。
 
西方父母不会和子女常住,但互相拜访,短住也是常有的。我的几个西人朋友都会欢迎我短住她们家。我女儿曾经在西人朋友家住了几个月。那个朋友的孙女来这个城市上大学,也住她家的

咱们华人如果一知半解地模仿,就像郑人学步,把自己的光荣传统也给丢了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母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对于楼主的父母来说,他们无非是希望在有生之年在目送背影以外还能多享受一下天伦之乐,实在不能理解楼主老公和坛子里的多位也是为人父母的人,就不能换位思考一下吗?
 
2个月绝不可忍,宁肯离婚放弃一辈子的婚姻?这个婚姻要么在男方眼里没有珍惜的价值,要么男方存在人格缺陷。

007说的很好,因为爱老婆他接受了,而且时间很长。他努力过,无法和谐,之后不能接受完全可以理解。但人家也只是躲出去,即使种种状况,也没跟老婆提离婚,相反还理解老婆的善良。这样的男人才是理性的成熟的

在婚姻当中,我认为对方的爱最好不要通过忍让和牺牲体现出来。

我父母来住过一整年,住几个月的有几次。我和公婆一起住了三年,而且他们不帮带孩子也不能帮忙什么家务,我下班了还要做饭给他们吃。但是我能够理解楼主老公不同意住一两个月。究根到底,这个家他有一半的话语权,他也没说不认岳父母,不尊敬他们,也欢迎他们过来探望女儿,仅仅只是不能和他们同住两个月。这个就是他的button,因为他本来就是很反感和父母同住的人。这好比一个对海鲜过敏的人,你非得逼他吃海鲜,让他天天难受得坐立不安,才叫对你的爱。我觉得这没有道理。

中国式父母总是想起自己如何含辛茹苦带大孩子,就觉得孩子在这么一点小事上都不肯让步,而暴跳如雷。作为女儿也作为母亲,我想说,如果这么辛苦自己就不要做,不要自己做得辛苦,而把这笔帐又算到孩子头上,这不公平。
 
中国父母啥时候才能真正明白“界限”啊! 楼主我站在你老公这边!在你老公明确表示不愿意合住的情况下你还坚持让父母来同住,你的婚姻就是你自己作死的!我真心觉得和父母同住,不要超过两周。 过了两周我自己都快要疯了!
同感!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母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对于楼主的父母来说,他们无非是希望在有生之年在目送背影以外还能多享受一下天伦之乐,实在不能理解楼主老公和坛子里的多位也是为人父母的人,就不能换位思考一下吗?

我就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以在附近租个房子享受一下天伦之乐。天伦之乐就一定要在一个屋檐下才能享?我不能明白这个逻辑。

假设他们在一个房子里住,享的天伦之乐是100分,但女婿生活被打扰,感受为0分,女儿当夹心饼干,感受为50分。在一条街找另外一个房子住,父母享的天伦之乐是70分,女儿女婿生活保持原样,仍然为100分。这难道不是一种更好的选择?就非得要为了自己的100分的圆满,一定得把他人的感受降低几个档次?
 
中国父母啥时候才能真正明白“界限”啊! 楼主我站在你老公这边!在你老公明确表示不愿意合住的情况下你还坚持让父母来同住,你的婚姻就是你自己作死的!我真心觉得和父母同住,不要超过两周。 过了两周我自己都快要疯了!
只能说你或你父母哪一方有问题。
和父母同住超过2周的大有人在,难道人人都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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