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搞反了,如果移民局怀疑我住不够天数,他们应该出示证据证明我天数不够,而不是我去找证据,就算要我出具证据,也要我有那个能力提供啊,让我联系中国大使馆,新加坡大使馆,泰国马来西亚印尼大使馆,我没那个能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