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结了一下,有几个焦点问题,说说我的看法:
1)炒房要打击,但买房投资,比如将来留给下一代合不合理?
a. 其实炒房和投资房之间的区别并不是绝对的,当情况发生变化时,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比如如果房价短时间上涨过快,有可能转跌,原来投资房的,
也可能决定提前卖房。当然一般来说,投资房持有时间比较长,看重租金收益,而不是一味追求资本增值。
b. 当土地和房屋供给非常有限,而刚需又非常强烈时。不管其买房投资的目的如何,投机还是投资,叠加在一起,客观上都加剧了,供需关系的紧张,
推动房价的上涨。当自住需求受到严重冲击时,房价收入比极度不合理时,就必须打击投机,同时抑制投资需求。因为自住需求是具有最高优先级,
关系到居住权,社会和谐和经济竞争力。对于稀缺且生活必须资源的分配,既要讲市场规律,也要讲公平和和谐。
就像不能容许把水资源都拿来拍卖了一样。
c. 如果房价真的控制住了,能够和通胀以及本地收入水平同步增长,这样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大家也不用为买房子化这么大的精力,伤脑筋。有更多的钱来消费,享受生活。更不需要为子孙后代存房子了。他们自己完全有能力买的起。有钱可以投到其他的领域,将来可以留其他的财产就好了。
2)买房后,离开本地,应不应该收炒房附加税?
如果继续保持本地税务居民的身份,继续交所得税,唯一自住房的豁免是可以保留的。
如果不是税务居民了,不交税了,就把稀缺资源留给更有需要的人吧。他们完全可以在新纳税地购房。什么时候回来了,还可以再买吗。
如果实在不想卖,也可以出租,用租金收入来抵消附加税。
3)炒房附加税和所得税挂钩,合不合理?
没有绝对的合理和不合理。只是一个利益的平衡。大多数情况下,所得税交的高意味着对社会贡献大,有资格享有更多的社会资源。
仅仅交了地税,只是使用者付费而已,属于消费税。所得税往往能够带动就业,出租可以满足居住需求。对于稀缺资源分配,
采取多劳多得,也是市场原则。
4)炒房附加税是不是劫富济贫?
是也不是。是,因为肯定是让炒房,投资房的人少赚了。但他们的资本利得又是从哪里来的呢?还不是最终的居住者埋单。
说白了,就是让他们少赚一点,让真正的居住者,负担轻一点。让这个资本的游戏,对穷人更加公平一些。
5)洛杉矶,纽约,旧金山。伦敦,巴黎房价那么高,合不合理,有没有影响竞争力和社会和谐?
第一房价高不高,不是看房价绝对值,而是看房价收入比和租金收入比。在这两个指标上看温哥华是非常严重的,直逼香港。
旧金山的指标也已严重恶化。现已经有很多人才被迫逃离硅谷和旧金山,确实影响了竞争力。实际效果是贫富差距拉大,
社会矛盾激化,更加不和谐不稳定。纽约和加州的治安就比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