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金,小孩子真的必须住在加拿大???

否也,其实CRA对小孩子在哪里根本不在乎。他们只关注二点:
1。小孩子是否由牛奶金的领受人同住,即领受人是否真为抚养孩子有实际支出。
2。领受人是否和加拿大关系紧密,为加国经济服务。
只要满足以上二点,牛奶金就没问题,因为本质上,牛奶金是对加国纳税人的养儿支付的回馈。
所以,加拿大各大国际公司的外派长驻海外的员工,一样领牛奶金无误。
我向公司驻外的同事问,人家觉得奇怪,我为加国经济服务,一样交税,当然可以令牛奶金,加拿大养孩子花钱,难到在中国养不花钱?
如果不是外派员工,但偶而有特殊情况,需在海外超过半年,也不一定领不了,需向CRA说明情况,CRA自然会个案处理,比如,突然在海外发病滞留,一时无法回加。
当然,开个皮包公司,虽然每年报税,但实际没交多少税,这种情况,CRA的眼睛也是雪亮的,想打动CRA给你牛奶金,那就看你的水平了。
 
太空人家庭也可以的,不过是反过来,爸爸在加拿大工作交税,妈妈带小孩在中国居住。我一直这样跟别人说,可是很多人都不相信。
 
太空人家庭也可以的,不过是反过来,爸爸在加拿大工作交税,妈妈带小孩在中国居住。我一直这样跟别人说,可是很多人都不相信。
理论上是不行的,没住一起,不过你可以陈述理由,cra说不定就接受也不一定
 
否也,其实CRA对小孩子在哪里根本不在乎。他们只关注二点:
1。小孩子是否由牛奶金的领受人同住,即领受人是否真为抚养孩子有实际支出。
2。领受人是否和加拿大关系紧密,为加国经济服务。
只要满足以上二点,牛奶金就没问题,因为本质上,牛奶金是对加国纳税人的养儿支付的回馈。
所以,加拿大各大国际公司的外派长驻海外的员工,一样领牛奶金无误。
我向公司驻外的同事问,人家觉得奇怪,我为加国经济服务,一样交税,当然可以令牛奶金,加拿大养孩子花钱,难到在中国养不花钱?
如果不是外派员工,但偶而有特殊情况,需在海外超过半年,也不一定领不了,需向CRA说明情况,CRA自然会个案处理,比如,突然在海外发病滞留,一时无法回加。
当然,开个皮包公司,虽然每年报税,但实际没交多少税,这种情况,CRA的眼睛也是雪亮的,想打动CRA给你牛奶金,那就看你的水平了。
你说的几种应该是特例,大部分孩子还是和父母生活在加拿大,而被曝光的大多是把孩子送回国内生活,父母不在一起,或者父母并不是加国公司外派人员,孩子也不是住院等特殊场合。
 
小孩跟妈妈在一起啊。我就是见过实际例子才说的。
妈妈长住中国,和加国联系紧密,那也得是特殊情况。光是爸爸在加国交税,妈妈纯粹陪孩子在中国长住,理论上不是满足条件的。但这是真实世界,CRA还是愿意变通的,所以设的条件很少,至于说孩子必须住在加国才能拿牛奶金,CRA从来没这么说过
 

gjw8060

President-Elect
你说的几种应该是特例,大部分孩子还是和父母生活在加拿大,而被曝光的大多是把孩子送回国内生活,父母不在一起,或者父母并不是加国公司外派人员,孩子也不是住院等特殊场合。
还有一些是夫妻俩在加拿大工作;
孩子送回国给老人带,同时申请牛奶金的
 

gjw8060

President-Elect
离开加拿大6个月,就不再算作加拿大居民,所有权利和记录都会suspension,哪来的什么福利,开玩笑吗XvX, 差那2~3百块钱?穷疯了?还能不能想点儿正经事儿了
那个什么温哥华的侨领,不就是申请牛奶金吗?
 
我也想问这个问题 比如我入加拿大籍了 但是我老公在美国工作(他没有加拿大pr),那我搬去美国生活(还是加拿大税务局民 也继续报税)以后生孩子的话,孩子还能申请牛奶金吗?是我单独用我的报税收入申请 还是也要看我老公的收入,假如他收入超过15 w加币 也就领不到牛奶金了 是吗?
 
我也想问这个问题 比如我入加拿大籍了 但是我老公在美国工作(他没有加拿大pr),那我搬去美国生活(还是加拿大税务局民 也继续报税)以后生孩子的话,孩子还能申请牛奶金吗?是我单独用我的报税收入申请 还是也要看我老公的收入,假如他收入超过15 w加币 也就领不到牛奶金了 是吗?
如果搬去美国生活,有了孩子也应该没有牛奶金拿,如果生活在加拿大就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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