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按旧法还是新法,新法这个情况跟结婚分配是一样的了。旧法还是有差别我有两个老太太同事,都六十多,都是白人,俩人还是好朋友,老太太A是senior,老太太B是manager。B比A收入高。
A整天说服B买房,估计至少念叨二十年了。我耳朵都听出茧子了。
A大概在25岁买了第一个房子,是三对情侣合资买的,在温哥华,翻了一倍之后卖掉。
然后她跟男朋友单独买了一个house,俩人住一间bedroom,其余房间全部出租,她说他们经历了史上最高利率,近20%吧。
后来俩人一直没结婚,但是开始生孩子,生了仨,又搬了家,换了有海景的房子。基本是温哥华最贵的区。
孩子长大了,她换了房,换出来的钱给孩子买了公寓。
这俩人不结婚,也一直AA。
小雷音,你说他们这种情况,即使不结婚,账户里的钱算共同财产吗?分开的话要不要平分?RRSP这些是不是只算个人的?房子我知道是平分的,他们付morgage,水电费都平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