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4年前短登,本周长登,过关时被告知限期离境且 枫叶卡将被注销...

是的,未尝说的另一个实例是进加拿大时居住差半年,但毕竟是居住了一年半,而且上诉过程中,她老公又自己办下移民,夫妻还生了孩子,和楼主的朋友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更容易获取特殊处理。
感谢楼主提供具体事咧,一来帮朋友出谋划策,二来对广大PR居民也是一个很好的普法教育。
希望楼主持续更新最新的状况。
 

comeback

天若有情
J0您说的特别好,必须发声支持!
有人在网络论坛上尖酸刻薄、冷嘲热讽,甚至“义愤填膺”、指责谩骂,说不定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是温文尔雅的谦谦君子,是乐善好施的好好先生。“克己”和“慎独”做得背道而驰,让人无语、无视。对待这种回复,虽然感到憋屈,基本选择无视,总不能回怼再升级为口水战,岂不正中某些人下怀,也显出你我皮袍下的“小”来?
别搭理Joe那只慕洋犬,牠就那个德行,表面义正言辞,背后男盗女娼,论坛里几乎人人皆知滴。。。:cool:
 

comeback

天若有情
我记得以前只要枫叶卡在有效期之内,入境一般都不会有问题。现在的政策是合法入境的越来越严,非法入境的越来越松。
这倒是个新思路,让楼主的朋友也像那些难民似的先非法入境,入境后呆个两年时间再去换卡,不知可行不可行?:wdb32:
 
乱说的人真不少,花点时间看官网就这么难?基本常识:1。失效枫叶卡和失去移民身份是二回事。2。加国海关,也就是边境服务处CBSA根本无法吊销,取消你任何身份,甚至移民局也不可以,只要你不主动签字放弃,那就只有法官才可以。3。CBSA可以发出限期离境令和驱逐令,但你可以多重上诉,只要不是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基本上留下来没有问题的,看看加国每年才驱逐多少人就明白了。估计楼主朋友收到的是限期离境令,找个律师,花点钱,一点没问题的。 不要说中国,加拿大也一样,有钱能办事,程度不同而已。
 

考拉不是熊

小猫是我大哥
我在回帖里没看到有人落井下石。有的只是分析的一种后果。如果觉得后果很残酷,为啥在做这个决定之前,不谨慎点?我觉得JOE举那个跑邻居家过了好几年又回来的那个女人的例子很贴切。在这里我们只是对现象和这种事情有反感,不是对同胞有任何憎恨。我们说这些也至少强调守法的重要性。不带有太多的感情色彩。你说这种PR因为自己钻空子被取消了需要帮助?我们怎么帮助?继续帮他撒谎欺骗CIC然后继续枫叶卡?继续帮助他钻空子?教育感化是给那些尚未钻空子但是却有这个想法的人的。楼主朋友这种情况最乐观的努力也就是找律师。我们再多主意或者意见都是无益。因为我们都没有故事的完整版本。我们也不想介入帮忙想着对争取新PR卡有建设性的excuse
鸡哥的理论就是哪有不吃腥的猫,在他的理解中,没有任何人是干净的,因此,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时,这个借口是反击指责自己那些人最好的理由。
还是那句话,观点反应人品,鸡哥竟然会认为别人对那些偷鸡摸狗的事情羡慕嫉妒恨,可见在你的脑海里,干这些破坏规则并且没有得到惩罚的行为,一定是很值得骄傲的事情吧?怪不得你在论坛里公开以撩女人为荣,你说的一点也不错,像这些有陋习的华人,应该远离,不过我认为,还应当严厉打击,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你很想做那粒老鼠屎吗?
 

考拉不是熊

小猫是我大哥
大家都那样做就没有好不好之说,只是适不适应的问题,我离开中国不是说中国不好,而是我更适应加拿大。既然来到加拿大,就不要把中国那一套也带来,可是华人的陋习在每个人身上不自觉地会流露,我们能做的是像加拿大人一样宽容,而不是像华人那样尖刻,这才是我们心目中的加拿大:No bullying & Zero Tolerance。
是吗? 中国的哪一套? 不遵守规则,投机取巧,还是有家室却到处勾引女人? 嘴上一套,行动上另一套,整天把和为贵挂在嘴上,却肆意辱骂别人,批评不对的行为,在你嘴里变成了尖刻,呵呵,好一个宽容,幸好加拿大人不像你这样,别动不动我们加拿大人,你这样的品行,代表不了加拿大人的。
 
中国老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当年我家情况和楼主相似,美国身份一时无望,但是先生的美国工作很好,同时加拿大的身份又只剩最后两年,思前想后,我自己带着孩子先来了加拿大,先生镇守美国。这样既保住了加拿大身份,又可以没有压力地申请美国身份,尤其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我们真的输不起。
现在既然事已至此,只能希望楼主朋友一家能化险为夷,同时更希望后来者能以此为鉴,不要让自己陷于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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