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以金融诈骗要求逮捕,俺看到此条新闻时,立刻想到园友们会对此有热烈反响。但上坛子一看,发现反响并不是狠大嘛。(俺错过神马乐莫有?)
大使的发言相当大胆,据说还是专门为中文媒体开的小灶?
俺猜这样说法应该早奏包含在加拿大政府和兲朝政府私下的沟通里乐。(大使莫有理由不早早地对兲朝说这些吧?)
按道理说,兲朝一系列流氓行径应该在法律手段统统失败之后,再用嘛。不是说图穷匕首见吗?肿么上来奏晃匕首涅?
兲朝上来奏说,加拿大是无理抓淫。有理无理,加拿大不是还没审呢吗?急神马?米国都莫有正式申请引渡呢,兲朝奏开始满地打滚,是不是早鸟一点?米国提出正式引渡之后,加拿大才会看看是否存在足够的理由把孟女交给米国(或者说有木有理由拒绝米国的请求)。这才是说理的时候嘛。法律程序不是莫有给孟女(以及兲朝方面)说理的机会嘛。在此之前撒泼耍横,有必要吗?
当然,俺说的是常理。兲朝方面有啥不可告淫的把柄,裹挟在孟女案里,辣奏超出俺能考虑的范围鸟。
明明知道加拿大没有违反伊朗制裁罪,却要用这个理由要求引渡,有点不可思议
美国法院和司法部基本常识都不懂?
大使是来安慰人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