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大使所谓的strong case真是瞎编乱造,就从你这些反问来说,川普一天到晚骂司法系统,有没有真正干预到司法? 他发表言论,只要没有表现出政治干涉的一丝影响,就不能把他的话作为政治利用来抗辩。这些及其基本的概念,大使故作不知,完全不符合一个政治公众人物对加拿大系统的理解,被公众diss太正常了,特鲁多完全是无奈。
雖然每一個人都有言論自由,都可以發表意見,真的,假的,對的,錯的,都可以,馬大使當然有言論自由,但當他的行為違反了他的職務規則,他便要承擔後果。
你拿川普為例,是與馬大使的情況不同,美國總統沒有上司,所以沒有紀律處分,馬大使的上司是外交部長。
美國有法例,不能對任職期間的總統起訴,但在他離職後,這個法例便不再保護他了。
川普罵的,不是司法系統的整體,而是司法上的個別案件,他是有可能影響司法獨立的,但由於同一案件不能起訴兩次,如果他可以被起訴叛國,或被起訢妨礙司法獨立,大家會選擇起訴什麼呢?
馬大使被勸喻辭職,是一種以紀律處分為基礎的選項,不需法庭審訊,不留案底。
我覺得這個處理方法十分恰當,他的確妨礙司法獨立,但明顯地,他在這方面知識和經驗都不足,所謂不知者不罪,不對他起訴是恰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