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籍的时候对无犯罪证明有这样的规定:
Original police certificates of clearance from each country where you were present for a total of 183 days or more in the four (4) years immediately before the date of your application. If you are unable to obtain a police certificate, tell us why in the space provided in question 10 of the application form.
意思是,从申请那天往回推4年,如果这4年中,你在某国呆了超过183天,那就必须要提交无犯罪证明。
我长登之前都是在第三国居住。本来打算长登加拿大一满三年我就提交入籍,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必须要从那个第三国取得无犯罪证明。那我就等到长登3年半(加几天)再提交加拿大入籍申请,是不是这样就不需要第三国的无犯罪证明了(因为那样的话,在申请日期之前4年内,在那个第三国呆的时间小于183天)。 按照白纸黑字的规定,却是应该是这样。但是我好像记得在一个英文论坛里看到,如果你在其他国家呆的地方接近183天(即使没有够上183天), IRCC还是有很大可能让你提交那个国家的无犯罪证明的。是不是这样?
大家知道吗?
(我不是因为有犯罪记录,也不是因为怕麻烦。而是因为其他的原因,不想从那个国家申请无犯罪证明。)
Original police certificates of clearance from each country where you were present for a total of 183 days or more in the four (4) years immediately before the date of your application. If you are unable to obtain a police certificate, tell us why in the space provided in question 10 of the application form.
意思是,从申请那天往回推4年,如果这4年中,你在某国呆了超过183天,那就必须要提交无犯罪证明。
我长登之前都是在第三国居住。本来打算长登加拿大一满三年我就提交入籍,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必须要从那个第三国取得无犯罪证明。那我就等到长登3年半(加几天)再提交加拿大入籍申请,是不是这样就不需要第三国的无犯罪证明了(因为那样的话,在申请日期之前4年内,在那个第三国呆的时间小于183天)。 按照白纸黑字的规定,却是应该是这样。但是我好像记得在一个英文论坛里看到,如果你在其他国家呆的地方接近183天(即使没有够上183天), IRCC还是有很大可能让你提交那个国家的无犯罪证明的。是不是这样?
大家知道吗?
(我不是因为有犯罪记录,也不是因为怕麻烦。而是因为其他的原因,不想从那个国家申请无犯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