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把大弟与房子一起忘却,删除,老死不相来往,省得闹心;要么就去打官司,大家一起耗,最后可能房子亲情都耗光,一拍两散。
现在房子是父亲的名字,那大弟也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他有使用权的原因仅是他人在房子的那个地区生活,而你和你小弟都不住那里。哪天你大弟想卖这个房子换现,他必须要有你和你小弟的签字,所以你可以等到那时候,再来讨论分配方案。
至于有人提到没让老母亲立下遗嘱,这遗嘱其实没有啥用,因为在老父亲去世时,这房产已经不仅仅是老母亲一个人继承。除非老父亲也有书面遗嘱。
你认为这房子归你大弟一人所有,是不公平的。考虑到你大弟或大弟的儿子和你老母亲一起生活,就算他们是至少在亲情上照顾过你老母亲,否则你老母亲会一个人单住,那你会更不放心。同时,你和你小弟的生活看来还可以,不需要这父母的房产救济,所以,你就当你那份房产捐给穷人了。无非这个穷人是你亲人,而不是不认识的一位。
在我家,我就是你口中的那位大弟。父母都有口头遗嘱,和每个我兄弟姐妹说过,把房子给我。但没人召集开会,一起签字,把房产卖掉后,把钱给我。所以,现在我父母的房子就空关着,没人管。听说,过多少年后,这房产会算成是无主,让政府收去。
我的心态是,父母说过房子给我, 如果房子卖掉,我要拿这钱, 由我来分点钱给我兄弟姐妹。原因是父母不是我一个人的,大家有份。现在全家兄弟姐妹都不理这房子,我自己也不缺这个钱,所以我也不提这房子,任它空关着。我每年回国探亲,就去那房子住一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