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股息

加拿大股息分为两种:Eligible dividends 和 Non-Eligible dividends.
所谓的Eligible dividends 一般来说是上市公司派的股息;Non-Eligible dividends 一般来说是小型公司派的股息。

大家都知道在报税的时候,股息是需要报税的,其实这是变相的双重税!上市公司派的股息是上市公司已交了公司税后,然后再将部分盈利做为股息派给股东的。美国以前也是和加拿大一样的,因此微软多年都不派息,但后来美国取消了这个股息税之后,微软才开始派股息。

基于加拿大这种变相的双重税,加拿大的不少上市公司在多年前利用政府的有关Income Trust 的税法,把公司结构改成Income Trust 的结构,然后在交了公司税后,把部分盈利做为Contribution 派给股东,而这个Contribution 的组成部分是Return Of Capital (延迟报税,相当于资产折旧),Dividends,Interests 和 Capital Gain. 股东收到了这个 Contribution 可以说是几乎不用交税了!但没过一,两年,当时的哈珀政府发现,因为上市公司钻了这个Income Trust 的税法的漏洞,政府损失了大量的个人收入税,因此政府规定除了地产公司之外,其它的公司一律要改回以前的公司结构。

加拿大股息税还有个坑人的地方就是,在收到的Eligible dividends 的股息上先乘以138%, 然后在实际收到的股息里给予25%的美其名为Dividends Tax Credit!
举例说明:一年实际收到的股息是100元,然后乘以138%是138元,25%的Dividends Tax Credit 是25元。从这个例子里可以看出到最后实际到手的股息是87元而不是100元。被政府以变相的手法窃取了应得的股息!
100 -{(100X1.38) -(100X0.25)-100 }=87

在T5的税单里的 Box24 “Actual amount of eligible dividends”100元;Box25 “Taxable amount of eligible dividends”138元;Box26“Dividend tax credit for eligible dividends" 25元
 
最后编辑: 2020-07-16
哈法说的都是外行话
分红gross up的是为了还原回你挣的相当于公司最初税前挣的数目.由于公司已经交了一重税,所以给回你dividend tax credit.本质目的是为了堵漏洞让你无论通过何种渠道,最终end up大致相同的税.其实对一般人的直接影响只是你每拿到那么多钱但是名义收入高了,可能对某些参照来领的福利不合格了.我们当年教税收的老头是个怪才,曾经解释过,我当是也验算过,能还原会同一数字

Income trust和ROC完全是不同概念
ROC不是利润是为了让某些依赖稳定收入的比如退休人士,于是有些时候Trust挣的利润少于分配的,但是也维持固定分配,既然不是利润那就是资本返还Return of Capital.这个和资本折旧更是风马牛不相及,也和税没关系但是作为投资者个人我是很讨厌ROC,因为报税调整cost base就变得太多麻烦了.当年我也没少交易income trust后来算烦了,以后把trust交易简单,Income Trust你也搞错了,是Trust不用上税,直接分到个人手里,只用交个人税,于是政府税流失严重,当年的高潮是连Telus都宣布转制,终于联邦坐不住了,封杀了,初了reits以外都要要求两年内改回

对于双重税收,不评价是否过高.税率是可以改来改去的,关键是公司税和个人税是不同的.公司投资公司受到分红是免税的,所以产生了eligible dividend的概念.所以从公司获得利润完税后分配没有问题,接着接受红利的主体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公司,所以个人收到再交一重税没什么问题,关键是税率问题
反正税收体系相当复杂,很多你觉得不make sense的东西都是税局在不断防止避税省税的堵漏洞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
 
哈法说的都是外行话
分红gross up的是为了还原回你挣的相当于公司最初税前挣的数目.由于公司已经交了一重税,所以给回你dividend tax credit.本质目的是为了堵漏洞让你无论通过何种渠道,最终end up大致相同的税.其实对一般人的直接影响只是你每拿到那么多钱但是名义收入高了,可能对某些参照来领的福利不合格了.我们当年教税收的老头是个怪才,曾经解释过,我当是也验算过,能还原会同一数字

Income trust和ROC完全是不同概念
ROC不是利润是为了让某些依赖稳定收入的比如退休人士,于是有些时候Trust挣的利润少于分配的,但是也维持固定分配,既然不是利润那就是资本返还Return of Capital.这个和资本折旧更是风马牛不相及,也和税没关系但是作为投资者个人我是很讨厌ROC,因为报税调整cost base就变得太多麻烦了.当年我也没少交易income trust后来算烦了,以后把trust交易简单,Income Trust你也搞错了,是Trust不用上税,直接分到个人手里,只用交个人税,于是政府税流失严重,当年的高潮是连Telus都宣布转制,终于联邦坐不住了,封杀了,初了reits以外都要要求两年内改回

对于双重税收,不评价是否过高.税率是可以改来改去的,关键是公司税和个人税是不同的.公司投资公司受到分红是免税的,所以产生了eligible dividend的概念.所以从公司获得利润完税后分配没有问题,接着接受红利的主体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公司,所以个人收到再交一重税没什么问题,关键是税率问题
反正税收体系相当复杂,很多你觉得不make sense的东西都是税局在不断防止避税省税的堵漏洞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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