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收入老实报税的几乎没有,随便想想就知道,因为不能追查,没有惩罚,这就是最简单的人性,谁都一样。在法学中有句话,大概意思是如果一个证据追查成本无限高,就和没有证据差不多。中国和加拿大制度不兼容,现在看来,未来更难兼容(能不能先把小孟给放了,中国就是这么偏执了),所谓CRS也就是那些华人会计师吓唬不懂的人的,在G7内没有问题,到了中国就碰壁。中国的金融系统和党是高度统一的(具体内幕不说了),但肯定不会和加拿大正常合作。既然拿不到证据,再谈是否如实申报中国国内收入有意义吗?如果说加拿大连自己国内的现金工都没有能力追查,去谈到中国追查税务,这不是开玩笑吗?加拿大国内的现金工如果追查起来可是比同中国现任政府打交道容易多了。
这就是加拿大移民政策要考虑的问题:“既然你不能从那些所谓富豪身上捞到什么好处,为啥还要移入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