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联邦大选,我决定投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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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似乎没有因为不同政党执政有影响。不过我每次都投自由党,因为我是打工仔,加拿大各种对打工仔的保护政策大部分是因为工会的存在而得到改善的,然而我来自中国,本身是右思想,觉得太左又不靠谱,所以选居中的,可惜每次我所在选区都是保守党当选,所以我的选票也和废票差不多了
经济好,一切都会好,工作稳定,薪水增长,经济不好,公司想辞退你,工会也保护不了你,政治环境是个大环境,大环境好了,每个人都收益。自由党在位期间经济增长从未超过1%, 超发福利,人们不愿意工作,结果就是加元贬值,物价上涨,闲散人员增加,治安恶化。种族歧视问题只是他们忽悠选票的工具,生活中几乎没有种族歧视,最多是一些刺耳的言论罢了。
 

bbjj

无官一身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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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好,一切都会好,工作稳定,薪水增长,经济不好,公司想辞退你,工会也保护不了你,政治环境是个大环境,大环境好了,每个人都收益。自由党在位期间经济增长从未超过1%, 超发福利,人们不愿意工作,结果就是加元贬值,物价上涨,闲散人员增加,治安恶化。种族歧视问题只是他们忽悠选票的工具,生活中几乎没有种族歧视,最多是一些刺耳的言论罢了。
疫情下哪个国家好了?这些都扣到自由党头上不公平吧,我没有觉得我所在地区闲散人员增加和治安恶化,通胀和物价涨是全球性的,加元贬值并不算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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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珀执政时因为油价好经济好,哈珀归功于自己执政有方,人民也很买账,保守党气焰嚣张,想立法削弱联邦对其他党派的经济补贴搞金喇叭,而且其当年预算案里关于环保的开支几乎没有,加上油价下滑经济也下滑,哈珀也无计可施,于是被拉下台,并不是因为不希望其在位太久被拉下来的。
我这个观点不是我的观点,是我几位同事的观点,他们这次都投保守党,目的就是不提倡终身制, 自由党已经干了两届了,该换了。 不过,和美国一样都是两党轮流坐庄。当年美国也想让中国搞两党轮流坐庄,但中国不干,蒋和毛都想独得江山。 所以,内战就打起来了。这就和当年楚汉战争一样,中国这个社会,就是一山容不得二虎,谁上来都一样。 别拿台湾和中国大陆比,原因我已经重复多遍了。
 

bbjj

无官一身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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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口口声声说保守党发展经济有方的碰到油价下滑同样束手无策,前些时候油价升加元也升了怎么没人说自由党经营有方呢?
 

fjptyhy

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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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客的口水来自于民心的观察和讨好,德国大选最新民调显示,近6成德国公民支持对中国采取强硬态度,即便双边关系可能受到影响也不能向中国示弱,认为民主与专制冲突时不能为了绥靖和示弱,德国这几个候选人在这一点上几乎都是一致的,

习前两天的讲话也表达了要坚决的斗争红卫兵口气。。。
浏览附件661174
这个发展是所有海外华人的难,当然国内也谈不上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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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阿省,说说我的意见
1.自由党对移民较好。看起来是真的,但是自由党太会做秀,对头巾党和难民比华裔好太多。大家同意吧。特别是多伦多的头巾案和温哥华的华人女孩遭难民谋杀。自由党偏得人都找不到了。阿省一直保守党的天下,华人受歧视的程度比BC省小很多。
2.自由党在台上太会造,阿省保守党上台后,政府预算是实实在在地减少。当然也得罪不少人。
3.房价 全加拿大,就保守党的阿省房价不涨,主要是政府政策不鼓励限制房产供应。虽然也抱怨没有炒房机会,但同时也给了健康的经济发展的机会
 

bbjj

无官一身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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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阿省,说说我的意见
1.自由党对移民较好。看起来是真的,但是自由党太会做秀,对头巾党和难民比华裔好太多。大家同意吧。特别是多伦多的头巾案和温哥华的华人女孩遭难民谋杀。自由党偏得人都找不到了。阿省一直保守党的天下,华人受歧视的程度比BC省小很多。
2.自由党在台上太会造,阿省保守党上台后,政府预算是实实在在地减少。当然也得罪不少人。
3.房价 全加拿大,就保守党的阿省房价不涨,主要是政府政策不鼓励限制房产供应。虽然也抱怨没有炒房机会,但同时也给了健康的经济发展的机会
头巾案是三大党异口同声的,头巾案和温哥华谋杀案性质不一样,谋杀案并不是针对种族作案,但头巾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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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哪个国家好了?这些都扣到自由党头上不公平吧,我没有觉得我所在地区闲散人员增加和治安恶化,通胀和物价涨是全球性的,加元贬值并不算厉害。
自由党执政6年,没有一年经济是好的,这冤枉了自由党了吗?
新冠期间的表现更差,防护措施滞后,防护用品供应不上,人均在全世界花了最多的钱购买疫苗,却迟迟得不到疫苗供应。
社会治安恶化是个很明显的,我所知道的蒙特利尔枪击案、入室盗抢劫案都有大幅上升。我所在的社区十多年没有治安问题,现在砸玻璃盗窃、入车盗窃一年能有好几起。
这些并非偶然,左派政策使然,美国拜登上台才7个月,暴力犯罪案件上升了40%,针对亚裔仇恨案件也在暴增,连已经消声的恐怖袭击也开始死灰复燃。美国公司雇不到工人,导致加拿大很多商品供应紧缺。
 

bbjj

无官一身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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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党执政6年,没有一年经济是好的,这冤枉了自由党了吗?
新冠期间的表现更差,防护措施滞后,防护用品供应不上,人均在全世界花了最多的钱购买疫苗,却迟迟得不到疫苗供应。
社会治安恶化是个很明显的,我所知道的蒙特利尔枪击案、入室盗抢劫案都有大幅上升。我所在的社区十多年没有治安问题,现在砸玻璃盗窃、入车盗窃一年能有好几起。
这些并非偶然,左派政策使然,美国拜登上台才7个月,暴力犯罪案件上升了40%,针对亚裔仇恨案件也在暴增,连已经消声的恐怖袭击也开始死灰复燃。美国公司雇不到工人,导致加拿大很多商品供应紧缺。
没有一年经济是好的根据是什么?我每年收入都上升无法体现你说的经济不好,枪击案抢劫案大幅上升具体每年数据有吗?
 

bbjj

无官一身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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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疫苗打得不算慢吧,防疫工作除了没能像中国和澳洲那样严防死守,和其他西方国家比也没差到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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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是否愿意投保守党,这次保守党估计要赢。因为加拿大人民是不会搞终身制的,上次保守党哈珀下台,就是人民感觉他在台上呆得太久了,一定要让他下台,说实话,现在保守党这个党魁和哈珀相比差远了,但是没办法,一共就俩党的选择(其他都不成气候),所以,人民为了不搞终身制,是一定要让自由党下台的。这就叫轮流坐庄。至于保守党上来的对华政策我就不多说了。我这里举一个例子:1975年美国从越南撤退,南北越统一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进攻柬埔寨,这就导致了中国和越南产生了摩擦,因为柬埔寨一直是中国的保护国, 但是,邓并没有直接打越南,而是先去访问美国,跟美国打招呼,我要打越南,希望美国不要插手, 最后,美国同意不插手中国教训越南,于是1979年美军从越南撤军第四年,中国打越南。 邓小平采取的政策是不与美国为敌,结果,中国从中获得很大利益。 那个时间中国军队已经越过中越边境,进入了越南境内,但美国没有提出抗议,美国的盟友也没不里昂反应。现在呢?连加拿大海军都加入了美澳军演, 剩下的话我就不说了。 所以,退一步讲即便自由党还执政,和中国的关系...... 算了,我就不再延伸了。
这次保守党估计要赢也是天道?
 

Chinese Canadian

两个娃儿的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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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党就会瞎扯淡不干正经事,对辛苦工作的华人不公。

不过这次保守党除非大赢,否则就没法组阁。ndp肯定不会和保守党一起组建联合政府的。所以还是自由党在台上,不过ndp在少数政府的声音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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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民调和最后的结果,总的来说还是非常接近的
这是19年大选最后一天的民调,和最终选举得票数。。。

浏览附件661172

浏览附件661171
请教一个问题,听说保守党有个叫KENNY CHIU的议员(中文名赵锦荣),最近在国会提了个BILL C-282的提案,又名外国势力注册法,已经一读通过,如果通过成为法律,对中国,特别是大陆移民都有十分负面的影响,这事是真的吗?能分析下这事的前景吗?谢谢!
 

阿吾

踏实做事 有趣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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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问题,听说保守党有个叫KENNY CHIU的议员(中文名赵锦荣),最近在国会提了个BILL C-282的提案,又名外国势力注册法,已经一读通过,如果通过成为法律,对中国,特别是大陆移民都有十分负面的影响,这事是真的吗?能分析下这事的前景吗?谢谢!
其实是针对我党的统战工作的,要受影响也是那些我党领导下的各种商会同乡会,
这个法案对真正想在加拿大繁衍子孙的加拿大华人来说是好事,省的被这些会代表。。。

“今年初,保守党议员赵锦荣提出了一份个人法案《外国影响力登记法, C-282》,这个法案主要针对联邦政府的议员、最高法院的法官、枢密院官员,如果离职后为其他外国政府或企业游说代言,需要进行登记,一切放在阳光之下,完全公开透明,让民众和媒体进行判断 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否合理合法。目前,这一法案通过了一读。他表示,该法案也是受到澳大利亚类似法案的启发。尽管这项个人法案是否可以最终通过三读,成为法律,目前还不确定,但这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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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针对我党的统战工作的,要受影响也是那些我党领导下的各种商会同乡会,
这个法案对真正想在加拿大繁衍子孙的加拿大华人来说是好事,省的被这些会代表。。。

“今年初,保守党议员赵锦荣提出了一份个人法案《外国影响力登记法, C-282》,这个法案主要针对联邦政府的议员、最高法院的法官、枢密院官员,如果离职后为其他外国政府或企业游说代言,需要进行登记,一切放在阳光之下,完全公开透明,让民众和媒体进行判断 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否合理合法。目前,这一法案通过了一读。他表示,该法案也是受到澳大利亚类似法案的启发。尽管这项个人法案是否可以最终通过三读,成为法律,目前还不确定,但这是第一步。”

如果只是管现任或以往的政府官员,那当然没问题。传说中如果移民前,你在大陆是公务员,党员?或跟大陆党员干部有联系,比如张文宏,都可能成为登记法的目标,这可就影响大了,真如此吗?
 
最后编辑: 202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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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哪个国家好了?这些都扣到自由党头上不公平吧,我没有觉得我所在地区闲散人员增加和治安恶化,通胀和物价涨是全球性的,加元贬值并不算厉害。
这么说是为台上的人甩锅,就像拜登把阿富汗的失败甩给川普一样。

现在在台上话事儿的是自由党,这两年的烂摊子只是是它背。
 

阿吾

踏实做事 有趣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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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管现任或以往的政府官员,那当然没问题。传说中如果移民前,你在大陆是公务员,或跟大陆党员干部有联系,比如张文宏,都可能成为登记法的目标,这可就影响大了,真如此吗?
没去读加拿大的法案具体细节,澳大利亚通过的法案可以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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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司法部于上月28日正式公布《2018外国影响力透明度方案修改草案》以修改已公布的《2018外国影响力透明度方案法》和《2017国家安全法修正案(间谍活动及外国干预)法》。预计本次修改将在2019年初通过。

澳洲政府于2017年12月7日首次公布该方案,旨在防止外国政府对澳洲联邦政府及其政治过程的影响及干涉。根据该方案,任何代表“外国政府主体”从事影响澳联邦政府政治决策或政治过程的活动的个人或实体(包括公司、合伙及其他团体)均须在司法部注册。但是,方案并没有区分来自不同国家的个人或实体。
方案规定个人或实体如有代表外国主体从事以下活动的均需要进行注册:
  • 代表外国政府对议员或其工作人员进行游说;
  • 在澳洲境内出于政治或政府影响目的代表外国上市企业、政治团体、其他商业团体或个人对议员及其工作人员、联邦公务员、部门、机构、政党或政党候选人进行游说;
  • 在澳洲境内出于政治或政府影响目的代表外国政府、上市企业、政治团体、其他商业团体或个人交换或散布信息或材料;或
  • 在澳洲境内出于政治或政府影响目的代表外国政府、上市企业或政治团体捐赠现金或其他财务。
需要注册的个人或实体还需要在注册时及注册后就以下内容进行申报:
  • 任何对注册有实质性影响的变更;
  • 任何代表外国主体进行的捐赠行为;
  • 在联邦选举期开始时需复核及更新注册信息;以及
  • 在联邦选举期间任何代表外国主体进行的活动。
方案规定司法部需要建立登记册。而且,部分申报的内容(如外国主体的姓名或名称,以及所从事活动的性质)有可能会被公开。11月份的修改方案只允许需登记的个人及实体3个月的过渡期。如果议会通过修改草案,需登记的个人或实体需在新法实施后3个月之内完成登记。11月的修改草案还要求司法部将曾经登记但已被注销的个人或实体保留在册,以向社会告知其曾经代表外国政府进行的行为。
所幸,澳政府于今年6月对法案进行了一轮修改,大大收窄了法案的覆盖面。主要的修改包括:
  • 收窄了代表外国主体从事活动的定义:修改前的法案中“代表外国主体”包括了在外国主体的一般控制下从事活动、由外国主体提供资金从事活动、在外国主体监控下从事活动或与外国主体合作等行为。修改后这些行为将不再被视为“代表外国主体”。另外,修改也明确了实体不会再单纯因为外国所有权而被视为 “代表外国主体”;
  • “外国主体”的定义也得以明确并收窄,只包括外国政府、外国政府相关实体和个人,以及外国政治团体;
  • 收窄了“政治或政府影响为目的”的覆盖面,明确此类目的需为唯一或主要目的,而非目的之一。
另外,相关法案还列明了以下可被豁免的情况:
  • 雇员或子(分)公司:个人(包括雇员)或实体用与外国主体相同的名称并出于纯商业目的进行的活动。“纯商业目的”应以其一般意思解释,包括交易、商业、经营、买卖及宣传等行为。故这一豁免的覆盖面相对广泛,甚至包括代表外国企业对议会专门委员会进行游说行为。
  • 商业谈判:这项豁免则主要针对不采用与其外国主体相同或相似的名称的子(分)公司。个人或实体只有在出于纯商业目的并在产品销售或服务合同的谈判及签署过程中才能得以豁免。被豁免的活动包括合同谈判及签署的全过程,包括要约邀请等行为。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活动则不在豁免范围之内。国家安全及国防采用其一般解释,而公共基础设施则包括属于联邦政府或政府企业的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公共网络及供电系统。
  • 其他豁免:包括人道援助、法律援助、新闻报道、宗教行为和外交豁免行为。
然而,今年6月的修改也同时增加了一项名为《透明度通知方案》的方案。该方案赋予司法部发出通知宣布某个人或实体为与外国政府相关的个人或实体的权力。这项修改意味着,无论相关部门是否明确该个人或实体被宣告为与外国政府相关的个人或实体的原因,任何代表该个人或实体进行需注册活动的个人或实体都需要注册。而且,司法部不需要遵循程序公平原则。

违反《外国影响力透明度方案》相关法律的行为包括该注册而没注册(包括更新注册)、提供虚假信息以及销毁需保留的档案。而违反相关法律的后果则包括最高7年的监禁(个人)或高达$88,200澳元的罚款。个人或实体若申报不当或档案保存不当,则需承担绝对责任,后果是最高$12,600澳元的罚款。

目前,澳大利亚司法部已经向社会公布规则草案、情况说明书和其他指引以明确《外国影响力透明度方案》在执行上的细则问题,包括“影响”和“干涉”的区别,谁是“外国主体”和需要注册的个人或实体在联邦选举期间的责任等。

《外国影响力透明度方案》于本月10日正式生效。而且,司法部预计会在2019年的联邦大选之前完成建立登记册并实施相关的规定。所以,企业应尽快着手评估是否需要登记并进行申报,包括评估企业是否有代表外国政府向澳洲政府提交意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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