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请教palmer一个问题,guide中谈到一个问题,write the total number of people included in your application,including yourself and any family members,whether they are accompanying you to Canada or not. 现在是我一个人我的common-law partner担保我,而这里说的跟你一起移加的人,是指如果我有小孩,是指我的小孩吗?还是指我全家人。因为我觉得我办理移民好像跟我家里人无关吧,现在我无孩,所以这里我填人数应该为一,是这样子吗?谢谢指教。
很不好意思的问问,如果婚后live together的时间很短会不会有影响呢?......
27) 婚后的live together,我觉得哪怕再短也要写yes. 没住在一起过,算哪门子夫妻?
婚前同居的人要注意:
如果担保人登陆的时候是以单身身份登陆的,那么在登陆以前的同居时间千万不要写超过1年,否则你们死定了;只要不说超过一年,没事;发生关系可以,但别说“住在一起”;你要是不提,就更没事;如果是登陆以后,同居,写多久都没事。
(一定要慎重 ,好些人就因为这个被拒了--Palmer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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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LG第一次登录前,你们同居关系不要写超过一年,其他情况没事。很不好意思的问问,如果婚后live together的时间很短会不会有影响呢?
我老公之前短登过一次,回国处理了一些事务,和我订了婚(还是俺俩私下订的,连个戒指都没有 )就去加拿大了,半年之后回来和我结婚,因为时间很紧,在国内只停留10天左右~~~是不是我在填表的时候只能填写这个10天的时间段啊,555~~这么短,一点说服力都没有~~又不太敢填写婚前的,怕惹上不必要的麻烦~~(上文说了,“要是不提,就更没事”)有没有什么比较好的建议呢?
我想请教我现在是访问签证在加拿大,刚刚结婚,老公是外国人。我办团聚的话是不是诸如户口公证,无罪证明之类的都要回中国去办?是不是等所有材料全了让我丈夫一起寄mississauga还是先寄一部分等我下个月回中国把材料弄全了再一起寄?是所有的材料包括我自己申请移民的都寄mississauga吗?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