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问过几个移民顾问,都说没有法律规定,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一方,陪伴有公民身份的配偶在加拿大境外居住的时间能算做移民监的日期。那如果公民一方在加境外工作5年以上,另一方又必须回加拿大住两年,岂不造成夫妻必须分离一段时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