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轩轩分享近几天来补料经验(也适合于初次申请时的材料准备)
其实,你针对我逐条驳斥是无意义的,不过真是在VO面前确实也没有机会驳斥:)我只是听说在移民团聚申请中准备资料以证明婚姻的真实性是其中一个部分,最重要的部分还是要看你们双方在加生活的能力和财力状况。对于非公民来说并不是每个真实的婚姻就必须给予加拿大的团聚签证。如果真是想团聚的话,你先生可以放弃在加回来与你团聚....我认为西人与国人在看待事务上有一定的差异。西人特别是北美人注重的是人的诚实与尊重,对于做事认真不如做人认真友善更好:)我确实是位新人,不过对于新人的见解就打压攻击的这种不NICE的态度并不适合加拿大生活:)无论你怎样不尊重我,我还是祝你好运!
这位TZ,说实话,我也真的没时间在这里字字句句跟你理论,凭经验与阅历,你也驳斥不过这里任何比你早加入的学员。我之所以对你提出的问题加以逐条评论,也是看你是新人对现在的夫妻团聚整个流程一无所知,所以才费心对你详进解释,给你一个新学员应该有的正确态度。从你提的所有问题来看,你根本就没有好好的去学习这里的任何有关的学习贴,所以奉劝你先好好学习,再把你与其他人不同情况的问题提出来。可没想到我这苦口婆心却被你看成是对新人的打压攻击,那我还真的是在这里浪费我的心思了。
我只是听说在移民团聚申请中准备资料以证明婚姻的真实性是其中一个部分,最重要的部分还是要看你们双方在加生活的能力和财力状况。
别的也不多说了,就这句话,我想就能让老TZM笑掉大牙,去拜读一下版主palmer的置顶帖子的问答部分,专有对财力状况的问答,财力状况是夫妻团聚最无要求的可言的。甚至刚移民没有找到工作的,可以说在加拿大当时一无所有的,都可以有能力申请,好象版主palmer就是成功的个好例子。而担保人还是个学生,没有工作的,也同样无面试申请成功了。(这些都是有事实案例的,不要只是一味听说,你要能拿出可以反驳的证据才成,类似这样相关的成功与失败的案例,我一找就能找出一大堆,那是因为我对他们分享的每个帖子都上心的去学习过。不会这样不尊重前辈们的经验之谈,一味的在这里从最基础的的东西开始发问。)
你现在连哪个是重点都搞不拎清,不过我想我也不好再说什么,要不然你又要把我给你正面指出的思想误区认为对你的打击。那你不如试着在材料准备上无所谓,把你优越的财力状况好好上报一下,看看能不能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