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登陆将近三年。现在准备办岳父母的团聚移民。
双方工作和去年收入情况如下:
本人:自雇。May06登陆至去年九月一直有收入,九月后断炊至今(可恶的经济危机!)。估计之后短期内也没有收入了,等于失业。因此我去年的收入仅有1-9月,总计32000。
夫人:RCA。去年四月开始工作,收入从4-12月计,总计43000。
岳父母情况如下:
岳父:去年脑溢血中风,当时半边瘫痪并失去语言功能。目前经过一年的修养锻炼,基本可以自行走路,可说简单词汇。但是也很明显是不完全有自主能力之人士。
岳母:身体健康。
想请教前辈们,我们以以下三种情况申请,哪个比较合适、合理且成功率较高(我们目前总人数是俩大俩小俩老六人)?
1,以我夫人一个人的名义申请(但又怕她一人去年的收入不达标);
2,以两人的名义申请(去年两人的收入完全可以达标,但又听说自雇需要填写的表格和审查特别繁琐)?
3,还是索性等一年再申请(她一个人09年整年收入也可以达标)。请问那种比较合适或成功率高些?
其他疑问还有:
1,目前递送HK和BJ,哪个比较快且宽松一些?
2,岳父的病情会影响申请吗?这样的身体情况体检时会直接refuse吗?或索性填表写明这些病情后就直接refuse?
谢谢!
双方工作和去年收入情况如下:
本人:自雇。May06登陆至去年九月一直有收入,九月后断炊至今(可恶的经济危机!)。估计之后短期内也没有收入了,等于失业。因此我去年的收入仅有1-9月,总计32000。
夫人:RCA。去年四月开始工作,收入从4-12月计,总计43000。
岳父母情况如下:
岳父:去年脑溢血中风,当时半边瘫痪并失去语言功能。目前经过一年的修养锻炼,基本可以自行走路,可说简单词汇。但是也很明显是不完全有自主能力之人士。
岳母:身体健康。
想请教前辈们,我们以以下三种情况申请,哪个比较合适、合理且成功率较高(我们目前总人数是俩大俩小俩老六人)?
1,以我夫人一个人的名义申请(但又怕她一人去年的收入不达标);
2,以两人的名义申请(去年两人的收入完全可以达标,但又听说自雇需要填写的表格和审查特别繁琐)?
3,还是索性等一年再申请(她一个人09年整年收入也可以达标)。请问那种比较合适或成功率高些?
其他疑问还有:
1,目前递送HK和BJ,哪个比较快且宽松一些?
2,岳父的病情会影响申请吗?这样的身体情况体检时会直接refuse吗?或索性填表写明这些病情后就直接refuse?
谢谢!
最后编辑: 2009-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