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买间公寓看风景(1):拨乱反正
终于买房了.恭喜啊![FONT=宋体]我家买房了,在列治文,公寓。[/FONT]
[FONT=宋体]新移民、特别是投资移民,来加拿大,买房不是新闻,不买房才是新闻。像我这样的,来了三年才买房,不多见。[/FONT]
[FONT=宋体]我家买房这个过程很曲折,先是拿不定主意在哪儿买,后又不知道该买哪种房子合适,高不成、低不就。一家子仨人仨意见,别说统一,就连少数服从多数都做不到,所以一拖就拖到了现在。[/FONT]
[FONT=宋体]从这点儿小事上我就总结出来了:一味地强调民主,啥事儿也做不成。[/FONT]
[FONT=宋体]那怎么最终还是在列治文买了公寓呢?[/FONT]
[FONT=宋体]正所谓“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在这种莫衷一是、乱成一锅粥的关键时刻,必须有人站出来。当然,这个人正是不才在下。[/FONT]
[FONT=宋体]某天晚饭后闲着没事又聊起了买房的事。开始时大家的发言仍然是指东打西、云山雾罩。后来不知哪根儿筋搭错了,一时大脑短路,致使俺冷不丁冒出一串思想的火花来:[/FONT]
[FONT=宋体]“咱家买房的事论证了三年,这件事反过来说明了一个事实:大家对‘在列治文市中心住公寓’这种生活状态至少都能接受(注:我家自登陆第一天起,就住进了朋友提前为我们在列市中心租下的一套公寓里,一住就是将近三年,没有搬过家)。咱能不能这样,在列治文先买一公寓住着,一方面,不改变现有这种大家都能接受的生活状态,但毕竟房子是自己的,不用再交租金了;另一方面呢,同样是住公寓,住新公寓总比住这个旧公寓舒服吧?然后,咱再骑着马找马,一点不耽误大家继续就在哪里买房、买什么房展开争论――谁规定在加拿大只许买一套房了?”[/FONT]
[FONT=宋体]一言既出,满座皆惊:这么简单的道理咋就早没想到呢?![/FONT]
[FONT=宋体]俺不经意间提出的方案迅即得到全票通过。[/FONT]
[FONT=宋体]那天晚上的家庭会议取得了两方面的成果:一是重新确定了本人在我家买房这件事上的领导地位;二是全家的思想被统一到了俺的正确方针路线上来。[/FONT]
[FONT=宋体]事后我琢磨了一下,关于那个“方针路线”的提出,也不能完全归结于俺瞬间的大脑短路,细分析起来,它来是有相当坚实的理论基础的。概括起来,有这么几个要点:[/FONT]
[FONT=宋体]首先,不离开列治文,至少闺女就不用转学了,她的高中课程只还有一年,这当口为了搬家而转学有点值不当的。[/FONT]
[FONT=宋体]第二,如果前一条成立的话,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就是:眼下列治文的House太贵了,150万加元以下的我看不上,150万加元以上的我买不起;退一步说,即使买得起,我也不敢把这么大一笔钱变成不动产投在列治文这个地质灾害高危区;至于汤耗子,这种房型原本就不在考虑范围内(这一点倒是比较统一的);那么剩下的,就只有公寓了。[/FONT]
[FONT=宋体]第三,我家原来租住的是一间旧的木构结公寓,这次要买就买一套新的钢筋混凝土高层公寓。从旧到新、从低到高,居住条件好歹也算是改善了,毕竟发展才是硬道理。[/FONT]
[FONT=宋体]第四,一旦形势发生变化,比如闺女上了大学,我家不必一定要住在列治文了,列治文的公寓是租是卖都很方便。到那个时候,去哪里、花多少钱、买什么房……闲着没事儿咱们继续争论呗![/FONT]
[FONT=宋体]关于这条“正确路线”上的两个关键点:列治文和公寓,我是觉得有必要进一步阐述一下。[/FONT]
[FONT=宋体]“是不是应该住在列治文”,这是大温地区华人新移民中一个极具争议性的话题。有如此大的争议,恰恰说明列治文这地方既有突出的优点,也有突出的缺点。我对列治文的看法,在《移民杂记》前面的一些篇章中多有描述,这里就不多说了。[/FONT]
[FONT=宋体]咱省出点儿笔墨,重点说说“公寓”这个话题。[/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