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杂记(连载)

回复: 移民杂记(连载)



首先,这种情况不涉及报税的问题,只有自己的收入才报税。

如果税务局通过银行系统发现定期有资金从海外汇入你的账户,而你在报税时没有申报这部分海外收入,则税务局可能会就这个问题向你质询。

这时候你只需向税务局出示有关凭证,证明这笔钱是父母赠予,而非本人收入。

不是本人收入,当然不必列为交纳个人所得税基数。


只要是赠予,就不用缴税?那也太容易了哟。。。

夫妻之间汇款,一个PR,一个不是PR, 也可以算赠予?
 

注册或登录来发表评论

您必须是注册会员才可以发表评论

注册帐号

注册帐号. 太容易了!

登录

已有帐号? 在这里登录.

Similar threads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