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LZ的细致回复和无私分享!
这里我主要是想请教和探讨可行性和风险问题,不管选择什么项目,最终选择了就必须要有基本的契约精神,不管是其他省的15万还是BC省的20万,这是必须要投的,无论是从遵守契约,还是融入社会,或者创造价值,或者不给自己添麻烦都是必须的,这个不是我关心的。
我们办理移民,首先是以成功获得PR为目的,其他都是附带的,可以理解为条件,成本,也可以理解为锦上添花。在成功获得PR的前提下,风险、成本越低越能接受。
我理解的其他省提名和BC省的关键区别在于,其他省提名是先交押金,拿了PR登陆后再确定投资项目,并实施,一般是2年时间;BC省则是先确定项目并去投资,再拿PR。
从理论上讲,我感觉是否BC的风险更大呢?
举个例子,其他省如果在联邦阶段拒了,只要不是自己资料作假或有意隐瞒,押金是可以拿回的;BC省如果在联邦阶段拒了,如果走了快速,押金能拿回,但却已经投资了。
再举个例子,别的省拿了PR登陆,有2年的时间充分了解市场,再确定项目,实施投资,更可以从容地自创企业,自主经营;而BC省必须在提交材料的时候,仅通过1-2次短时间的考察确定项目,自创企业获批的难度还比较大,合作必然更有相当的盲目性,虽然投资不大。
毕竟我们的首要目标是拿到PR,而感觉BC省的不确定性更大些!
可以,BC省的气候,看上去更快的速度,5555555!纠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