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密苏里糖厂项目,中国4个投资人钱卡无归
这种负面信息,知道比不知道好!就这一点,要感谢楼主。
(说来寒碜,我是做风险管理和尽职调查的,却为小孩的教育琢磨割一块身家去给老美这么玩,哎,冷暖自知。)
和中老板会把钱赔给投资人?如果是,我请他吃鲍鱼和茅台。
我最近也是大概阅读了一下2012年财经人士对美国三债(国债、公司债、市政债)的预测。
国债很美,EB-5也挨不着。但美国国债今年出的那些事想必大家都知道。
公司债,有很美丽的也有很丑陋的,可惜也没看有什么EB-5项目走这个路,这个倒是可以具体个案去评估的,苹果GOOGLE宝洁IBM发债的EB-5项目来了,那才显得美国政府有诚意。现在搞什么等于是“青海山西甘肃”贫困地区的东西来玩,要玩死不少中国人。那个糖厂,你完全可以想象它就建在中国的甘肃或内蒙一个什么边远地区,这么想,你就心凉了。
市政债,一般认为是稳健的,前景还算谨慎乐观。所以520桥我觉得还行。不过,正如这个糖厂案,又给咱上一课了,市政债一样可以把人打入地狱。
美国真的很复杂啊!美国一个地区的市政债究竟风险怎样,对于中国人来说,简直无法评估。即使你今天见到标普和穆迪评级AAA,一年两年五年后又如何?!一年前我们这些人怎么知道希腊国债、意大利国债会至于到这个境地。2011发生的事是什么,是一个国家都可以丧失信用,况且一个州、郡、乃至一个公司!
兄弟,恕我直言,不同意你部分看法。
比如你说“苹果GOOGLE宝洁IBM发债的EB-5项目来了,那才显得美国政府有诚意。”这句话表示你非常不了解美国企业的运作方式。也不了解美国政府对企业几乎完全没有指手画脚的能力。
EB-5是企业的私募行为,EB-5区域中心计划是一个类似于法律的东西。这么讲是因为它没有永久化地成为法律。企业开发自己的项目的时候,如果该项目符合移民法和EB-5区域中心计划,就可能会成为一个EB-5项目。EB-5应该是企业里finance部门的一个功能而已。怎么会出现美国政府向你表示衷心,拿苹果这样的公司来显示诚意的事情呢?逻辑呀,大兄弟。
你也知道EB-5 10000个签证名额,按照家庭平均大小4.1左右计算,可以容纳2500个左右的家庭。拿这个数据算每年的总量不过12.5亿美元的“投资”,实际上越来越接近5年定期存款。2011年超过20万中国学生给美国带来的学费超过44亿美元。是纯粹的花费。所以才有纽约作投行的美国人听EB-5这么热闹但很不以为然,一个行业才这么点规模。
在经济层面分析,一个公司,一个企业还是信用最重要。信用的来源是长期的数字积累。一个每个人有大量数据积累的社会可预见性会很强。华尔街和信用评级机构有所偏向使得结论不客观并不代表信用评级体系本身的方法论有问题。有这个体系就是比没有这个体系进步。通常情况下你和美国企业作成一件实际的生意,就开始建立不错信誉了。再做成一件你的声誉就已经很扎实了。做成3件几乎对方就不怀疑你的诚意和能力了。我们看项目还会花钱作企业和拥有人的DD,查是否有法庭诉讼,个人破产记录等等。数据毕竟是你能够衡量的东西。否则靠什么呢?信誓旦旦和靠观察人吗。这个太没有统计规律了。
上面说到例子,如果你做成2件事,然后紧接着作坏了一件事,对方对你的评判就开始打折了。如果你再做错一件事,对方就不与你做了。因为你又回到零点,想陌生人一样。反过来对方与你做事,你也会同样考虑。
我们还曾经通过几层个人关系了解过沃尔马是否需要EB-5资金,结果人家后面等着发放低息贷款的银行就一大堆,连想都没想EB-5的事情。Again,这是企业行为。别完全基于在“自己在过去20年内在自己的地区积累的对政府和企业的经验来判断一个完全不同社会体制下政府和企业运作的方式。”正确分析美国要以其当地的经验和社会体系为基础,反之亦然,否则就是关公战秦琼了。
每个作EB-5投资的人一定有明确目的,像任何投资要先有投资目的,先定义投资目的一样。这是应该能写到纸上的东西。如果不能在纸上写下该EB-5投资目的,意味着你没有这个需求。EB-5投资是个人行为。说白了是你愿意去做。至于有中介夸大其词第一是政府在规范市场方面作的不够,法律框架不严谨给细菌生长空间。而即使在良好的法律社会,如何选择一个投资项目也完全是个人和企业行为,当然要做DD。当然要先把美国的习惯性欺诈的区域中心过滤掉(这个归类如何归是个人或企业定义),把夸大其词的过滤掉,考察项目本身,考察企业和主要拥有人的信用。也不能指望着美国政府给把关。否则如果您投资后挣了钱给美国政府分享利润吗。
我说的可能不太忌口,但觉得您的考虑问题的方法基础有问题,您觉得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