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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不得不承认,确实是我们带坏了当地风气!
一天就找到了三个需要证明者?市场有那么大吗?
一天就找到了三个需要证明者?市场有那么大吗?
红字部分不敢苟同!
觉得应该是“法律是底线”而“道德更宽泛”!
道德约束心理,法律约束行为,
道德建议你根本不要去想杀人,而法律约束你不可以付诸行动去杀人,
所以,应该是“道德最先,然后道德的尽头才是法律!”
违背道德的,可能不违法,但有悖于社会良知!
《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里,还真就没写过不允许在车厢内随地大小便!
但是屡屡看见各色人等纵容自己的孩子随意便溺,
难道“道德贩子”们,因为它不“违法”就必须从“道德高地”上撤下来,闭口不谈,不闻不问吗?
对个人而言,出了什么事,首先是求助法律还是道德,这是个简单的判断。此其一。
每个人有自己不同的道德观,任何试图将自己的道德观强加于人的做法,都是最大的不道德,因为违背了起码的言论自由和思想无罪。在这个背景下,道德缺乏统一的标准。此其二。
道德的尽头是法律,其含义非常简单,当法律帮不了忙的时候,法律也一定会有无能为力的时候,这时候,“道德法庭”有可能出现。此其三。
崇高的、无暇的道德,可以是理想,值得追求。但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是民众最终的依靠,因为不可以奢望总能遇到崇高的道德楷模譬如包青天之类的人物来出手相助。这也是面对现实、忠于理想的一种体现。
所谓道德贩子,就是苦口婆心劝人吃素的时候,自己却在偷偷吃肉的那种。
你罗罗嗦嗦说了这么多废话,其实你要回答的问题就一个:伪造假居住证明,并因此非法牟利,是否是违法或者犯罪?要是不理解,咨询当地律师,立即会得到答复。
至于是否无罪推定,是否指责这种行为的网友,自己有否过失,自己有否犯罪记录,是否有想法,请另外开贴讨论,就如同讨论一个盗窃犯是否有罪,你不停的问法官是否也超速,陪审团,受害者是否心理也有盗窃的想法,一样可笑
某日,一地下工作者被抓现行,众人议论纷纷:干点什么不好呢。一路见不平者挺身而出:有什么丢人的,这年头笑贫不笑娼! 赶明儿。。。更有拔刀相助者质疑众人:你们这些道德伪君子!你们哪位男士心里不曾想过?除非你有病。有木有。。。
哈哈哈,赞,比喻妙!
多年前,不才在江浙地区花天酒地的时候,曾遇见一非常性格的地下工作者,意气风发地说了类似的话:诸如咱没有道德底线,违法的事情干多了,咱靠手脚身体卖,那又怎么样?我是为自己活着的,我不为全人类活着,我没那思想境界。 哪个所谓客人比我高尚比我有道德。。。。。。云云。
真是昨日再现啊。 后来听说她立下豪言,说可以免费提供3次免费服务, 在Q房,U房,L房,先到先得,决不食言,不收任何费用。自认为道德高尚者就不必了。。。。。。云云。 真的很佩服。
某日,一地下工作者被抓现行,众人议论纷纷:干点什么不好呢。一路见不平者挺身而出:有什么丢人的,这年头笑贫不笑娼! 赶明儿。。。更有拔刀相助者质疑众人:你们这些道德伪君子!你们哪位男士心里不曾想过?除非你有病。有木有。。。
哈哈哈,赞,比喻妙!
总结的不错。劝一句,
49妹已经封贴了,真的不必再多说什么了,
该证明的她都已经证明过了,
纵观全贴,除了她砸在地上一个坑的那串地址,
还有什么东西比这个更真实呢?
改个段子:
做人无所谓道德,皆因投机取巧的诱惑不够,
处世无所谓正直,只缘歪门邪道的收获太低,
我们几个假惺惺的“道德贩子”站在“道德高地”上盖了300多楼的帖子,
说不准还没49妹收到的站内短信多呢!
现实就是如此,多说无益,各自修行去吧!
最后的曙光就是性交易合法!总结的不错。
日前,著名女权活动者流氓燕对民工四次免费性服务,抗议社会对外来民工性需求的漠视。民主也好,女权也好,都不能由一帮夸夸其谈的精英在沙龙里实现,苍白的道德说教只是一声不大不小的屁。在每个人都能精确地权衡利弊得失并且趋利避害的时候,未来的先行者一定是一个轻度脑瘫患者,他无才可炫,也无财可炫,他是一门大炮,他是一根棍子,凭着这股子顽强、不屈不挠的二劲儿,把道德黑屋砸一个大洞,透进来光!
哈哈,吓着了吧?看你这点胆儿。从中国逃到加拿大,没找到一块净土。看你这回还往哪里逃?最后的曙光就是性交易合法!
同样的结果,加拿大造假合法!
这就是“先驱者”这股子顽强、不屈不挠的二劲儿,给社会带来的“进步”。。。。欢呼,英勇的先驱者!让那些“精英”的屁见鬼去吧!
神呀,加拿大的门快点关上吧,让那些不屈不挠的先驱们爱哪顽强哪顽强去吧!把那些先驱驱逐出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