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以你的智慧是不可能理解什么叫法治,你到底懂不懂什么叫非法?
按照你的逻辑,如果我认为你有罪的话,那我可不可以先把你抓起来严刑逼供让你认罪呢?我的行为非法了?没关系,任何权利部门都会采取的这种方法,哪怕是米国。
即使是任何权利部门(哪怕是米国)都会采取的方法,并不代表这种方法就是正确的!而且既然我们可以就非法软禁批评美国,为什么就不能就相同的事情批评中国政府呢?
引用你的话“我认为在这种场景下,任何权利部门都会采取的这种方法,哪怕是米国,但手法要隐秘的多,不象我们中国傻乎乎的不避嫌!”把人治的这种心理暴露无遗。仅仅因为抽象地“认为”,所以就可以去做了,而且是不加掩饰,光明正大地践踏法律而不用担心会有任何的后果,只求结果,不择手段,宁可杀错也不放过,这就是人治和法治的根本区别之一。
火山的“比喻”在前,我的解答如下!
给个理由先!
理由在哪里?难道你昨天在自己家里吃了一个烂瓜馊瓜就说眼前这只瓜也是烂得馊的?
这和你拿出一堆对抗警察没收残疾车的下肢残障人士去和陈光诚划等号不是一样没说服力吗??
作为第三方,我们有多少种说法,不是你来限定的!
你老是在辩论中犯这个毛病,就是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
你怎么就推断出我们“应该”有几种说法呢?
姑且就算我们只有你所说的两种说法!记住“姑且”!
第一个说法你问过原因吗?
好像你老兄只要看见反对你的声音第一时间就是放大字体吵架吧!?
有深谈过吗?有讨论过吗?有问过我们为什么觉得这瓜是甜的吗?
第二个说法又是你自以为是的强加上去的!
“这瓜咋么馊了、烂了?”这个当然应该问!为什么不问呢?如果你说对了听你的就是了吗!
“我看你才馊了、烂了!”这是谁说的?
这前后两句完全独立的句子,你为什么要强行组合在一起呢?
你又来自说自话了!
先自行设定两种答案,有自以为是的说我们就应该选择里面的1?
你这就叫“就事论事”??
西瓜摊主应该直接拿西瓜在把你砍了才是!
你捧起个瓜,不好好审视手里的瓜,而凭借自己想当然的“经验”一口咬定这瓜烂了!
你不是来砸摊子的你是什么?
再说一遍!
我们仨一起到瓜摊,你捧起一个瓜,张口就说“这瓜烂了,馊了”
我相信这论坛里99.99%的人一定会认为我和霜岳会问你“这瓜怎么馊了、烂了?”
至于你强行组合在一起的“我看你才馊了、烂了!”那不过是你自己的臆想罢了!
上面的话说的很明白了!
大家走到瓜摊,你拿起一个瓜,凭着你昨天刚吃过一个馊瓜的经验,
一口咬定,手里的瓜就是“馊的、烂得”!
我觉得,我和霜岳第一时间就会觉得你是特地来砸摊儿的!
如果你真的能像你自己说的那样“就事论事”
从你手捧着的那只瓜的色泽,外形,分量,声音来详细证实你的“馊瓜”理论,
我们自然拜你为“瓜神”,整个夏天只要是买瓜必定拉你出马!
虽然你不懂如何找到甜而多汁的瓜,但有你在身边,必定可以避免买到馊瓜!
就算是这样,以我和霜岳的为人,
都会把你这个炮筒子拉到没人的地方再问你馊瓜的问题,
因为我们没法断定那个瓜贩子是否真的就是个“居心叵测”的阶级敌人,
万一我们高谈阔论手里的那只馊瓜,而搅黄了人家一天的生意,也是不好的!
这样也可以防止你被瓜贩拿着西瓜刀追杀的惨剧发生!
只有你信誓旦旦并拿出证据证明,这个瓜贩子就是靠卖馊瓜在诈骗钱财,
那么我和霜岳一定会支持你的正义行为,坚决阻止其他善良市民去上当受骗!
火山,我回答完毕!
你是不是还是拿出“蘑菇石”来证明一下陈光诚一只馊瓜啊?
一个乡村的盲人,怎么可能有软禁的价值?还花费那么多?
这就是奥妙所在,你们会探寻吗?你们敢探寻吗?你们会应许别人探寻吗?
你们会想方设法把这问题停留在“软禁”上!
我们会探寻!我们敢探寻!我们会极力邀请您探寻!!
谢谢!
国内有个乌有之乡那里面全是你的同类,你最好到哪里去探讨。
他主攻海外论坛
这方面你不占优势,还是免谈为妙,
人家有产业,是两家企业老总,
经常到外地谈工程生意,
你天天21小时发帖维生?